另外,即使被强奸者心里不同意,不说出来,就不该被判定为强奸。
林阚和赵寻都没有理由抱怨。是她们自己有私欲。
当然,吴铭仁和成功都不是好人,但这不是本剧要表达的。
本剧的重点实际上不是赵寻被强奸,而是林阚被吴铭仁性骚扰,两者殊路同归。"不完美受害人"实际是林阚自己。
此种情况下,事发当时即便没有say no,即便男方没有施暴女方没有肢体反抗依然应该算作qj。
一是酒醉失去部分行为能力状态下,女方明确表示过要回家男方却违背其意愿带她到住所。
二是两者之间是老板和下属的关系权力不对等。
以上是他的观点。
如果能证明对方说要回家,也算是拒绝。
问题是赵寻接受了这么多不该接受的,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
不直接说不很正常。再加上其它利益的考量权衡,不敢拒绝也很正常。在酒桌上不要说女孩不敢拒绝灌酒,就是男士也一样。就算赵寻躲过了初一,也躲不过十五,早晚的事。除非辞职。但换一个公司还不是一样?
拿老公当啥宝呢,性骚扰了学生,学生都回避了,是自己老公内疚给林铺路,林都在尽力避免跟叫兽有任何接触了,还要怎么样。叫兽临死前对林还念念不忘想见最后一面,可能是出于内疚想道歉,但师母赶过去让林不要去见,林说不会去见,也不去追悼会,师母最后还要问林律有没有爱过那叫兽,当林说从来没有爱过,这师母居然骂林律是心机婊,利用叫兽对她的好感来上位。林这个时候没有反击,想哭又挤出礼貌的笑容,然后师母走了因为愤怒和委屈开始不知所措,开始流泪,周迅演得很好,但我看得真的很气。律师伶牙俐齿的怎么没有回击过去,要自己这么委屈。
虚荣、物欲是人性的一部分。
人性是复杂多面的,不是非黑即白那么简单。
醒悟、勇气也需要时间。
不想献身也并不矛盾。如果成功想不犯法,就别在她酒醉时带她回顶楼办事,做个绅士让她回家,慢慢用金钱腐蚀到赵心甘情愿当小三。成功是惯用了这种手段,国内的成功人士也觉得是个女的只要接受了好处就默认了可以被侵犯,这就是要改变的观念。上级用升职,奖金,礼物来交换对下属情感上,身体上的骚扰都算违法违规。
没想到他还挺透过现象看本质切中要害的,有点出乎我的意料。
当然,即使接受好处,事发时说no,对方如果硬来,也是犯罪。
的是他们,林,赵本来就想有个可以发展的好学业,好工作,何错之有?并没有主动利用性别去利诱成,吴。当权势一方出手时,她们出于弱势不敢直接拒绝撕破脸,不等于她们不是受害方。小偷偷你钱包被你发现,你打不过不敢打,丢了钱包,犯罪分子是小偷不是你。
拿到的offer,但事实是她去申请一个工作,而导师是业界大牛,单位肯定会去问导师这学生怎么样,导师极力推荐,她难道因为老师的错要放弃工作吗?那她就别干律师,法律了。
或者在你心里够道义的选择不是她们这样的。如果是我,我会尽量换导师,尽量另找一份工作。林阚已经要求换导师了,可惜学校处理不当。普林斯顿那件事里,女生也是找管研究生工作的教授要求换导师,才被那个教授发现事情。如果找得到不怕得罪原导师的教授接收,找得到一份还不错的工作,那是最理想结果。即便如此女生依然要付出代价,心理对于前途未知的恐惧和整个经历的冤屈怨恨,花费的时间和精力,还有未来若干年要面对的可能的报复。名人在同行里说一句贬低造谣污蔑的话,就能毁了你的信誉。而他们呢,毫发无伤,还能接着祸祸下一个。评判他人容易,自己没到那个境地里亲身经历,难以真正同理。而不论如何选择,实际上每个人都会为自己的选择付出代价。林,赵亦如此。所以也不必愤愤不平她们收到的好处。
林以为凭的是自己的能力,教授推荐只是锦上添花。最近师母出现,说了实情,她才去大成的上司那儿核实。上司说当年有的是哈佛芝加哥大学的。她的大学背景根本进不了大成。
但这些完全出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
当她听到不一样的版本的时候,情感上她选择相信老公的版本。
另外,即使被强奸者心里不同意,不说出来,就不该被判定为强奸。
林阚和赵寻都没有理由抱怨。是她们自己有私欲。
当然,吴铭仁和成功都不是好人,但这不是本剧要表达的。
本剧的重点实际上不是赵寻被强奸,而是林阚被吴铭仁性骚扰,两者殊路同归。"不完美受害人"实际是林阚自己。
此种情况下,事发当时即便没有say no,即便男方没有施暴女方没有肢体反抗依然应该算作qj。
一是酒醉失去部分行为能力状态下,女方明确表示过要回家男方却违背其意愿带她到住所。
二是两者之间是老板和下属的关系权力不对等。
以上是他的观点。
如果能证明对方说要回家,也算是拒绝。
问题是赵寻接受了这么多不该接受的,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
不直接说不很正常。再加上其它利益的考量权衡,不敢拒绝也很正常。在酒桌上不要说女孩不敢拒绝灌酒,就是男士也一样。就算赵寻躲过了初一,也躲不过十五,早晚的事。除非辞职。但换一个公司还不是一样?
拿老公当啥宝呢,性骚扰了学生,学生都回避了,是自己老公内疚给林铺路,林都在尽力避免跟叫兽有任何接触了,还要怎么样。叫兽临死前对林还念念不忘想见最后一面,可能是出于内疚想道歉,但师母赶过去让林不要去见,林说不会去见,也不去追悼会,师母最后还要问林律有没有爱过那叫兽,当林说从来没有爱过,这师母居然骂林律是心机婊,利用叫兽对她的好感来上位。林这个时候没有反击,想哭又挤出礼貌的笑容,然后师母走了因为愤怒和委屈开始不知所措,开始流泪,周迅演得很好,但我看得真的很气。律师伶牙俐齿的怎么没有回击过去,要自己这么委屈。
虚荣、物欲是人性的一部分。
人性是复杂多面的,不是非黑即白那么简单。
醒悟、勇气也需要时间。
不想献身也并不矛盾。如果成功想不犯法,就别在她酒醉时带她回顶楼办事,做个绅士让她回家,慢慢用金钱腐蚀到赵心甘情愿当小三。成功是惯用了这种手段,国内的成功人士也觉得是个女的只要接受了好处就默认了可以被侵犯,这就是要改变的观念。上级用升职,奖金,礼物来交换对下属情感上,身体上的骚扰都算违法违规。
没想到他还挺透过现象看本质切中要害的,有点出乎我的意料。
当然,即使接受好处,事发时说no,对方如果硬来,也是犯罪。
的是他们,林,赵本来就想有个可以发展的好学业,好工作,何错之有?并没有主动利用性别去利诱成,吴。当权势一方出手时,她们出于弱势不敢直接拒绝撕破脸,不等于她们不是受害方。小偷偷你钱包被你发现,你打不过不敢打,丢了钱包,犯罪分子是小偷不是你。
拿到的offer,但事实是她去申请一个工作,而导师是业界大牛,单位肯定会去问导师这学生怎么样,导师极力推荐,她难道因为老师的错要放弃工作吗?那她就别干律师,法律了。
或者在你心里够道义的选择不是她们这样的。如果是我,我会尽量换导师,尽量另找一份工作。林阚已经要求换导师了,可惜学校处理不当。普林斯顿那件事里,女生也是找管研究生工作的教授要求换导师,才被那个教授发现事情。如果找得到不怕得罪原导师的教授接收,找得到一份还不错的工作,那是最理想结果。即便如此女生依然要付出代价,心理对于前途未知的恐惧和整个经历的冤屈怨恨,花费的时间和精力,还有未来若干年要面对的可能的报复。名人在同行里说一句贬低造谣污蔑的话,就能毁了你的信誉。而他们呢,毫发无伤,还能接着祸祸下一个。评判他人容易,自己没到那个境地里亲身经历,难以真正同理。而不论如何选择,实际上每个人都会为自己的选择付出代价。林,赵亦如此。所以也不必愤愤不平她们收到的好处。
林以为凭的是自己的能力,教授推荐只是锦上添花。最近师母出现,说了实情,她才去大成的上司那儿核实。上司说当年有的是哈佛芝加哥大学的。她的大学背景根本进不了大成。
但这些完全出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
当她听到不一样的版本的时候,情感上她选择相信老公的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