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ase5月底到期,租户不同意新房租,4月30号我们已经发了email通知不再续约,还text给了他的手机。他不回复,电话不接。网上查了一下,好像说email通知不能算正式通知,是不是最好在寄一封信?但是合同上说至少要30天notice(德州法律也是这么说的),是不是搬出日期要重新计算写到6月底?
其实四月份关于涨租的讨论text message都有记录,租户text明确说不同意新房租,但是也没说要搬走。这些记录有没有用?如果这些讨论也算的话,是不是只要用正式mail重新寄一份move out notice但是还可以用5月底当搬出日期?
租户是个小律师,虽然不是房地产方面的,但是还是担心被他绕进去,哎
他不签 12 M, 就把 Month to Month 的加 50%
Month to month 我一律每月加四百。基本就没人选。你这50%比我还狠。
文书需要当面递交。三次试图当面递交不成,需要nail and mail。
我建议你找律师处理。
以俺的理解,租了一年后就变成月租,这是租客熬出来的福利。租金的涨幅仍然限于政府允许的范围,而不是可以随便加四百或者50%。政府如果允许无良房东这么干,就是严重失职!
抄写如下:
越王剑:Month to month 我一律每月加四百。基本就没人选。
LexusOnly:他不签 12 M, 就把 Month to Month 的加 50%
lease5月底到期,租户不同意新房租,4月30号我们已经发了email通知不再续约,还text给了他的手机。他不回复,电话不接。网上查了一下,好像说email通知不能算正式通知,是不是最好在寄一封信?但是合同上说至少要30天notice(德州法律也是这么说的),是不是搬出日期要重新计算写到6月底?
其实四月份关于涨租的讨论text message都有记录,租户text明确说不同意新房租,但是也没说要搬走。这些记录有没有用?如果这些讨论也算的话,是不是只要用正式mail重新寄一份move out notice但是还可以用5月底当搬出日期?
租户是个小律师,虽然不是房地产方面的,但是还是担心被他绕进去,哎
他不签 12 M, 就把 Month to Month 的加 50%
Month to month 我一律每月加四百。基本就没人选。你这50%比我还狠。
文书需要当面递交。三次试图当面递交不成,需要nail and mail。
我建议你找律师处理。
不懂法律,現在最好远离出租屋。会死得很惨。
以俺的理解,租了一年后就变成月租,这是租客熬出来的福利。租金的涨幅仍然限于政府允许的范围,而不是可以随便加四百或者50%。政府如果允许无良房东这么干,就是严重失职!
抄写如下:
越王剑:Month to month 我一律每月加四百。基本就没人选。
LexusOnly:他不签 12 M, 就把 Month to Month 的加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