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华国锋被非法非规地篡位夺权而逼迫下台之后,这四十多年以来,被那些“特色公知”们把持的国人社会上舆论媒体阵地,疑似在虚打着所谓“解放思想”的幌子下,实乃干着货不对版的事情。似乎人们一提到毛泽东的名字、抑或颂扬缅怀毛泽东的时候,就好像触犯了什么大逆不道的忌讳、抑或干了什么非法勾当、或招惹了谁似的,立刻惹来不可名状的盲目公式化捏造是非的诬陷。而且,还不能允许你客观就事论事地据理力争之。否则,立马就招致人身攻击、威胁恐吓,甚至被投诉、进而遭删帖、封账等...... 真是奇了怪了。
实在看不出,这一切跟所谓的“解放思想,改革开放”有舍必然之关联。好像必须否毛、损毛、反毛,且还得同时歌功颂德蒋介石,那才算得上是真正的那什么“解放思想,改革开放”似的。也真够名副其实“特色”的了......
然,纵观历史和世界,任何所谓“解放思想,改革开放”的先进的国家社会里,其先进的国家政治统治软实力,却又无不典型地体现着这么个事实:无论基于其任何适用于自己国家的具体国情的政治体制上,都必须开明和自信地容纳和追求人类先进统治软实力之核心价值内涵的东西。那就是:司法中立、吏治清廉、道德良好、贫贱不移、人格平等,以及法理民主言论和信仰自由而公平公正的社会。这一切核心价值的内涵,不正类似中国毛泽东执政时代伊始,其落实货真价实的改革开放所追求宗旨吗?即,在废除了旧的社会制度后,而新建立的社会主义制度中所包含的该核心价值的内涵。
而法理规范下的“信仰”自由之本身,非但包括了对宗教因为信仰而崇拜,同时也包括了对任何出类拔萃之社会名流之思想、或巨大成就或人格魅力之信仰而“个人崇拜”。因此,在这么个法理规范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前提下,你有你信仰和“个人崇拜”上帝基督的自由,我也有我信仰和“个人崇拜”佛主释伽牟尼的自由,他也有他信仰和“个人崇拜”真主穆罕默德的自由......
顺其逻辑推理下,人们也完全可以根据自己因学识、经历、实践、爱好等之不同,而形成的世界观,而在思想意识中对自己心目中选择的偶像,产生“个人崇拜”。如:崇拜孔夫子、崇拜黄帝、崇拜李冰父子、崇拜孙武、崇拜霍去病、崇拜李广、崇拜刘邦或项羽、崇拜诸葛亮或周瑜、崇拜曹操或刘备、崇拜唐太宗或武则天、崇拜康熙皇帝或慈禧太后或梁启超或谭嗣同或秋瑾等,中国古代人物;亦可崇拜孙中山、或蒋介石、或蒋经国;亦可崇拜周恩来、或朱德、或彭德怀、或林彪、或邓小平、或胡耀邦、或习仲勋、或赵紫阳、或华国锋等;亦可崇拜科学界钱学森、朱光亚、邓稼先、杨振宁、李政道等现代人物;亦可崇拜马克思、或列宁、或斯大林、或居里夫人、或爱因斯坦、或华盛顿、或林肯、或里根等洋人等;抑或崇拜文艺娱乐或体育界里的什么“明星”之类,等等。以此类推。
假设有人非得欲强词夺理的所谓“不准个人崇拜”谁谁的话,那也好办。请干脆大家让人大专项立个法,公平公正地法理细化规范。从此以后,一律就一个法理政治标准地严禁任何形式之“个人崇拜”。当然也就包括了对上述举例中的任何人物之“个人崇拜”。并也随之依法将所有相关的纪念碑或塑像都给磨平了.......
而非唯独总是政治双重标准地针性限制人们自发性地对那毕生为中华民族做出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之巨大丰功伟绩的毛泽东,所由衷产生的“个人崇拜”!否则,有悖于人民意志、有悖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政治对立面的违法违规之独裁霸道……毫无公平公正可言……势必令人民反感而必然产生“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的政治效应。
当然,这些以政治之双重标准来非公非正地对待中华民族伟人毛泽东及其思想者,其实,无一不是政治上盲目否毛反毛之党徒。而这人诬陷毛泽东都有着某种不谋而合的特点,那就是:势必无中生有,且还不懂装懂地杜撰着伪命题,谎言假话骗人、吓唬人。例子如下:
1)伪命题所谓“个人崇拜”是封建迷信。却不知道,法理所允许的“宗教信仰”本身,本来就有着某种思想意识之“迷信”的成份。且完全属于法理规范人权之民主言论自由。而欲所谓的“封建”毫无必然关联。因为,所谓“封建”者,实乃历史上曾有过的一种“政治制度”。即,君主把土地分给宗室和功臣,让他们在这土地上建国的政治制度。
2)伪命题所谓“党章规定”的说法,则更是子虚乌有之假话骗人。因为,首先,查遍中共党章所有条款,根本没有任何专门针对性“个人崇拜”规范所谓“纪律”或遣词造句;其次,即便于任何国家里,其任何政党的党章条款之规范,也根本不可能无视国家宪法而敢于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因为,任何政党都必须率先以身作则遵守国家宪法。否则,就会沦为非法组织或机构。
国家法律,乃涉及社会公民言行之强制性戒律规范。而党章之实质作用和管控范围,其定义仅限于该政党之内部。而非用于束缚普通老百姓。更非可凌驾于国家宪法之上!两者之间的定义性质和作用范畴,非可混淆视听。
故,顺其逻辑,曾见有人跟帖所谓“你有个人崇拜的自由,党有禁止个人崇拜的纪律”的说道,则纯属“党章盲”和“法盲”类之自己不学无术,却还欲不懂装懂地吓唬老百姓。这就是典型的那类“以其昏昏,使人昭昭”愚民政策之教条主义说教的具体表现。
而当今的中共,恰恰正有着不少这类“特色”公知性质的党员。其表现特点就是:政治理论知识肤浅。一旦遇到问题,不是好好地、耐心地就事论事,摆事实、讲道理地以理说服别人。而是,开口便是公式化人身攻击、政治扣帽、辱骂喝斥、威胁恐吓……其整个言行,几乎无异于当年的“文革”期间某些打着红旗反红旗违法犯罪类假货赝品的“红卫兵”们。
3)滥用职权,践踏法规地热衷于政治“地沟油”式捏造、制假、篡改、欺骗。
其假民主、真独裁的本质,必然心虚无底气。遇到文章帖子中反映人民曾自发性高喊“毛主席万岁”的字样时,便不惜自毁行业道德操守而滥用职权地将其篡改为符号替代之而成为“*****”!典型的暴露了当今社会之泛滥成灾的制假贩假现在!
4)汉语词语不求甚解、不懂装懂、借题发挥、刻意歪曲、混淆视听。
每当涉及当年,人民曾自发地由衷祝愿性高喊“毛主席万岁”或“敬祝毛主席万寿无疆”时,这些不懂装懂的人,又马上开始开始借题发挥地钻牛角尖所谓:“活都不到百岁,还来喊什么‘万岁’呀”等,纯粹畸形类牵强附会、生搬硬套的怪话。
而对付类疑似不学无术的人的胡说八道,最好的反击,就以如下方式这么反问他们:(1)请问,难道人家十分客气地祝福你“福如东海”,就等于你肯定从此绝缘灾祸啦?(2)难道人家祝愿你“万事如意”,就等于你就果真是事事顺心啦?(3)难道人家祝福你“健康长寿”,你就果真信以为从此无病无痛啦?假设你果真如此的话,那不就是典型的自欺欺人的幼稚无知吗?你连什么是纯粹的人之常情所表达心意的祝愿、以及什么是大自然的自然规律都搞不清楚,那不正是自我误导之“以其昏昏 使人昭昭”吗?人家所谓的“万岁”或“万寿无疆”说道,那完全是自古以来一种纯粹、且特定场合的良好祝愿或心愿。而跟被祝愿者之实际寿命毫无必然的关联。可见,凡属他们这类否毛反毛的人物,都没什么起码的汉语水平......
5)双重政治标准而欲愚民政策或不懂装懂地缪将人类从来不存在什么“救世主”的事实,本末倒置地与民间文学艺术性形容自己的救命恩人为“大救星”的比喻,作混淆视听的歪曲误导。以此蔑视人们的智商。
而把中共党章里根本没有任何明文细化规范过的内容,却强词夺理地说成“党章规定”的说法,就是典型自“特色”以来之无中生有的“地沟油”式制假贩假忽悠吓唬人的所谓“不争论”手法。而把原本源自老百姓自发性朴素心声对伟人毛泽东的敬仰和感恩而形象地形容为“大救星”,也斥之为“党章不容”之本身,就是典型的形左实右式教条主义。非但是个党章盲、而且还属法盲类欲将党章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愚民政策思维。
毛泽东,是人。而非神。这一事实没错。因此,他不可能完美无瑕。也没人这么认为。然,这并非意味着,对于毛泽东之于中国、之于世界历史性非凡的贡献和影响力的一生,人们便不被允以神奇类的字眼或遣词造句,来形容或比喻他。而对其他人物之再如何歌功颂德,却可有欠公平公正、而另以双重政治标准地没有非议。
毛泽东,毕其伟大一生拯救了中共、拯救国家、拯救了人民于水火之中的所作所为及其丰功伟绩收效之本身,就是人民心中的“神”。而且,非常实事求是、一点也不夸张。
且历史也曾记载,当年的红军时代全党全军将士们,都曾不谋而合、发自肺腑之言地敬佩毛泽东指挥作战艺术。称赞其所有英明远见的举措时,无不以“神机妙算”、“用兵如神”等字眼来形容之。而这些遣词造句之含义本身,就已经将毛泽东的非凡才干比喻为“神”来”崇拜”!难道历史的真实记载,还能否认或篡改吗?更何况,常言道的“非凡”俩字之本身,就已属非凡夫俗子之“神”奇了。纯属心灵之向往、佩服、敬仰等,由衷于内心深处的崇拜而溢于言表之文学艺术性感发。
因此,凡属源自人民群众之民意心声而自发性由衷对毛泽东或其他社会名人名流的“个人崇拜”,纯属理直气壮之合法合规的法理民主言论自由、信仰自由的人权范畴。没有任何可站得住脚的法理依据可干涉。
否则,所谓“依法治国”的承诺,便形同虚设而流于形式。设若所谓“解放思想,改革开放”的宗旨就是政治上悖论法理地极尽否毛反毛辱毛之能事的话,那么,就疑似有悖于或自毁于执政党对人民之政治承诺之初衷了......
因为,也只有那些对内违背、禁言、打压民意、而政治动机不纯地旨在倒共颠社,而对外又敌我不分、一厢情愿丧权辱国的“恐美症”的政治右派公知们,才会心虚害怕人们“个人崇拜”毛泽东,并不折手段地巧立名目作伪命题,制假贩假式抢占着舆论阵以设限打压之。而这些人,没有几个不是扬蒋贬毛之流,而意在颜色变质中共、误导党国误入歧途,走复辟倒退回潮到曾因腐朽没落而被推翻的蒋介石在大陆时的旧社会......
任何一个伟大的民族能够走向强盛都是因为出了英明领袖。
周文王使周兴盛,周幽王烽火戏诸侯使周灭亡;秦能够统一中国是因为秦始皇;强汉是因为汉武帝,文景之治;盛唐是因为李世民;康乾盛世是因为康熙和乾隆。而慈禧使大清衰落,导致中华民族百年耻辱。
• 人民不需要领袖,以“人民领袖”自居的人,必然是人民的公敌!古今中外没有例外。 - man008 - (0 bytes) (7 reads) 03/06/2021 20:31:57
被杀害是有自由的证据吗?
• 胡说八道,文革中哪有你说的自由。开会,你若不喊毛主席万岁,不喊打倒刘少奇,你就是反革命,你就会倒霉。 - 欲千北 - (0 bytes) (2 reads) 03/06/2021 20:59:45
今之自邓右假改开、真独裁倒退以来,各种各样的违法犯罪现象的人和事,不是更多吗?不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吗?而且,邓小平还下令军队对付人民群众。这可是邓亲自下令的了吧!毛泽东则从来没有干过这类事情!都是有案可查的!连邓小平都承认,下面一些具体违法犯罪的人和事,他都未必知道!因为,他从来就没有下令这么干!这就如同:你的老板从来不让你干违法犯罪的事情。然而,你却去悄悄欺上瞒下地干了!难道还归罪老板指使你干啦?呵呵,那不正是典型的制假贩假,又是什么呢?
不过那时候很小不记得了。
至少你没有自知之明
没经验。
冤案的
第一,华当时处于法理老大、且“组阁”地位。故,他具备法理权力弃用或留用其“阁”内成员!他有权解职那四个人,而不算是什么非法篡位夺权“或“非法政变”。因为,他本身,就是在位的统治者。并非下级之篡位上级,而被视为“非法夺权”或“政变”。
第二,然而,问题是,他确实犯了政治和法理上,严重错误和举措。暂且忽略政治不说。然,就法理层面而言,他除了能以法定组织程序和行政命令解除他们四人的职务、或立即停职待定以外,确实无法理权力,对仍处于合法无定罪的那四个公民,擅自实行武力逮捕。这是非常大的法理漏洞。属于法理严重犯错!
第三,然,既然事已经发生,尽管法律程序有漏洞,然,却被过后被全体法理法规认可的情况下。需要党史客观就事论事地追究记载。
然而,之后另外发生的邓推翻华的方式,却明显毫无人任何的法理依据能站得住脚了!1,首先,邓属于被华酌情解放恢复上岗。2,且仍处于华的下级并副手。3,政治阴谋明显而极度绵里藏针,手段极度无情而钢铁公司。敌我不分,性质变质!政变性质。毫无为人道德公信力之范畴。4,而邓被恢复工作之后,之种种以副职之位,谋正职之政的种种表现和做法,再以及他后来篡位夺权之后之政治上背叛自己作为中共党员的政治宗旨、完全倒退复辟投降回到蒋介石政党的政治宗旨而言,则已经完全政治性变成了背叛投敌之嫌疑了。这也正是:凡属拥邓者,必否毛反毛。必拥蒋降美、丧权辱国之所在了......
打成反革命”的说法和事实!你当然得拿出具体黑白文字记载的证据来佐证了!否则,你不就典型的不懂装懂骗人吗?1)即便所谓“战友”,也纯属政治上之“革命”的共同目标而走到以来的政治战友。而政治的性质本身,恰恰正是三观目的必须一致,他可能合作到一起。否则,原本再好的如何“共患难”的关系,也照样一拍两散!若仍处在一个政党之内,就要么,毛打倒刘彭。要么反之被打倒!全世界的政治、古往今来的政治,概莫能外。如果是你,也照样如此!2)根据历史记载,那段时间了,刘彭之间是有着政治三观矛盾的。因此,在会上公开说:彭的案子不能翻的提法,是刘少奇在位时之侍候,首先提出来的!毛也必须遵重。因此,当时的彭,曾立刻打电话毛,投诉之。更何况,那时的彭,曾被刘少奇等人公开指责曾“叛国”投靠赫鲁晓夫(当然,后来证实不是事实。那也是,后来的事情)。毛作为老大,就未必不综合考虑这类因素,以捍卫党国政治之安全!总之,在当年那一段具体历史具体国情原因中,毛刘仍处于高端合作阶段,暂时未发生根本性矛盾。故,是根本不可能轻易帮彭得罪并弃用刘少奇德。而综合牵扯的历史因果关系很多。并非一两句话匆匆说清楚!你若有兴趣,完全可不妨上仔细研读那些党史所涉及的那些错综复杂的关系记载文章。否则,你的说法,纯属仅凭个人感情意气用事之到庭如说、瞎蒙瞎猜,而假话连篇。毫无事实根据可佐证自己的看法。然后,就靠嗓门粗大式骂骂咧咧
俺赞成邓做的大量事情,俺仅仅反对老毛30%(大约)
1)吏治贪腐渎职;2)包产到户、分田单干之自毁中国农业,让农民贫穷潦倒;3)非法贱卖国企、解雇千万在岗职工,让人民贫穷潦倒。4)逼迫农民弃耕废农而背井离乡盲流全国打工谋生,女子外出卖淫谋生。 5)把全国人口超生至14亿。同时,孤儿院林立,拐卖妇婴泛滥。6)人伦道德操守败坏而黄赌毒黑泛滥、制假贩假、坑蒙拐骗、离婚率居高不下!7)践踏司法、滥用职权巨资耗费建造毫华办公楼宇享受人生。同时烂尾楼、重复废建再爆破摧毁等。8)有史以来,社会自杀、血腥暴力、学闹医闹、对人民开枪等世界之最,史无前例,空前绝后!呵呵,这就是邓“特色改开”之实践因果效应
自华国锋被非法非规地篡位夺权而逼迫下台之后,这四十多年以来,被那些“特色公知”们把持的国人社会上舆论媒体阵地,疑似在虚打着所谓“解放思想”的幌子下,实乃干着货不对版的事情。似乎人们一提到毛泽东的名字、抑或颂扬缅怀毛泽东的时候,就好像触犯了什么大逆不道的忌讳、抑或干了什么非法勾当、或招惹了谁似的,立刻惹来不可名状的盲目公式化捏造是非的诬陷。而且,还不能允许你客观就事论事地据理力争之。否则,立马就招致人身攻击、威胁恐吓,甚至被投诉、进而遭删帖、封账等...... 真是奇了怪了。
实在看不出,这一切跟所谓的“解放思想,改革开放”有舍必然之关联。好像必须否毛、损毛、反毛,且还得同时歌功颂德蒋介石,那才算得上是真正的那什么“解放思想,改革开放”似的。也真够名副其实“特色”的了......
然,纵观历史和世界,任何所谓“解放思想,改革开放”的先进的国家社会里,其先进的国家政治统治软实力,却又无不典型地体现着这么个事实:无论基于其任何适用于自己国家的具体国情的政治体制上,都必须开明和自信地容纳和追求人类先进统治软实力之核心价值内涵的东西。那就是:司法中立、吏治清廉、道德良好、贫贱不移、人格平等,以及法理民主言论和信仰自由而公平公正的社会。这一切核心价值的内涵,不正类似中国毛泽东执政时代伊始,其落实货真价实的改革开放所追求宗旨吗?即,在废除了旧的社会制度后,而新建立的社会主义制度中所包含的该核心价值的内涵。
而法理规范下的“信仰”自由之本身,非但包括了对宗教因为信仰而崇拜,同时也包括了对任何出类拔萃之社会名流之思想、或巨大成就或人格魅力之信仰而“个人崇拜”。因此,在这么个法理规范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前提下,你有你信仰和“个人崇拜”上帝基督的自由,我也有我信仰和“个人崇拜”佛主释伽牟尼的自由,他也有他信仰和“个人崇拜”真主穆罕默德的自由......
顺其逻辑推理下,人们也完全可以根据自己因学识、经历、实践、爱好等之不同,而形成的世界观,而在思想意识中对自己心目中选择的偶像,产生“个人崇拜”。如:崇拜孔夫子、崇拜黄帝、崇拜李冰父子、崇拜孙武、崇拜霍去病、崇拜李广、崇拜刘邦或项羽、崇拜诸葛亮或周瑜、崇拜曹操或刘备、崇拜唐太宗或武则天、崇拜康熙皇帝或慈禧太后或梁启超或谭嗣同或秋瑾等,中国古代人物;亦可崇拜孙中山、或蒋介石、或蒋经国;亦可崇拜周恩来、或朱德、或彭德怀、或林彪、或邓小平、或胡耀邦、或习仲勋、或赵紫阳、或华国锋等;亦可崇拜科学界钱学森、朱光亚、邓稼先、杨振宁、李政道等现代人物;亦可崇拜马克思、或列宁、或斯大林、或居里夫人、或爱因斯坦、或华盛顿、或林肯、或里根等洋人等;抑或崇拜文艺娱乐或体育界里的什么“明星”之类,等等。以此类推。
假设有人非得欲强词夺理的所谓“不准个人崇拜”谁谁的话,那也好办。请干脆大家让人大专项立个法,公平公正地法理细化规范。从此以后,一律就一个法理政治标准地严禁任何形式之“个人崇拜”。当然也就包括了对上述举例中的任何人物之“个人崇拜”。并也随之依法将所有相关的纪念碑或塑像都给磨平了.......
而非唯独总是政治双重标准地针性限制人们自发性地对那毕生为中华民族做出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之巨大丰功伟绩的毛泽东,所由衷产生的“个人崇拜”!否则,有悖于人民意志、有悖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政治对立面的违法违规之独裁霸道……毫无公平公正可言……势必令人民反感而必然产生“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的政治效应。
当然,这些以政治之双重标准来非公非正地对待中华民族伟人毛泽东及其思想者,其实,无一不是政治上盲目否毛反毛之党徒。而这人诬陷毛泽东都有着某种不谋而合的特点,那就是:势必无中生有,且还不懂装懂地杜撰着伪命题,谎言假话骗人、吓唬人。例子如下:
1)伪命题所谓“个人崇拜”是封建迷信。却不知道,法理所允许的“宗教信仰”本身,本来就有着某种思想意识之“迷信”的成份。且完全属于法理规范人权之民主言论自由。而欲所谓的“封建”毫无必然关联。因为,所谓“封建”者,实乃历史上曾有过的一种“政治制度”。即,君主把土地分给宗室和功臣,让他们在这土地上建国的政治制度。
2)伪命题所谓“党章规定”的说法,则更是子虚乌有之假话骗人。因为,首先,查遍中共党章所有条款,根本没有任何专门针对性“个人崇拜”规范所谓“纪律”或遣词造句;其次,即便于任何国家里,其任何政党的党章条款之规范,也根本不可能无视国家宪法而敢于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因为,任何政党都必须率先以身作则遵守国家宪法。否则,就会沦为非法组织或机构。
国家法律,乃涉及社会公民言行之强制性戒律规范。而党章之实质作用和管控范围,其定义仅限于该政党之内部。而非用于束缚普通老百姓。更非可凌驾于国家宪法之上!两者之间的定义性质和作用范畴,非可混淆视听。
故,顺其逻辑,曾见有人跟帖所谓“你有个人崇拜的自由,党有禁止个人崇拜的纪律”的说道,则纯属“党章盲”和“法盲”类之自己不学无术,却还欲不懂装懂地吓唬老百姓。这就是典型的那类“以其昏昏,使人昭昭”愚民政策之教条主义说教的具体表现。
而当今的中共,恰恰正有着不少这类“特色”公知性质的党员。其表现特点就是:政治理论知识肤浅。一旦遇到问题,不是好好地、耐心地就事论事,摆事实、讲道理地以理说服别人。而是,开口便是公式化人身攻击、政治扣帽、辱骂喝斥、威胁恐吓……其整个言行,几乎无异于当年的“文革”期间某些打着红旗反红旗违法犯罪类假货赝品的“红卫兵”们。
3)滥用职权,践踏法规地热衷于政治“地沟油”式捏造、制假、篡改、欺骗。
其假民主、真独裁的本质,必然心虚无底气。遇到文章帖子中反映人民曾自发性高喊“毛主席万岁”的字样时,便不惜自毁行业道德操守而滥用职权地将其篡改为符号替代之而成为“*****”!典型的暴露了当今社会之泛滥成灾的制假贩假现在!
4)汉语词语不求甚解、不懂装懂、借题发挥、刻意歪曲、混淆视听。
每当涉及当年,人民曾自发地由衷祝愿性高喊“毛主席万岁”或“敬祝毛主席万寿无疆”时,这些不懂装懂的人,又马上开始开始借题发挥地钻牛角尖所谓:“活都不到百岁,还来喊什么‘万岁’呀”等,纯粹畸形类牵强附会、生搬硬套的怪话。
而对付类疑似不学无术的人的胡说八道,最好的反击,就以如下方式这么反问他们:(1)请问,难道人家十分客气地祝福你“福如东海”,就等于你肯定从此绝缘灾祸啦?(2)难道人家祝愿你“万事如意”,就等于你就果真是事事顺心啦?(3)难道人家祝福你“健康长寿”,你就果真信以为从此无病无痛啦?假设你果真如此的话,那不就是典型的自欺欺人的幼稚无知吗?你连什么是纯粹的人之常情所表达心意的祝愿、以及什么是大自然的自然规律都搞不清楚,那不正是自我误导之“以其昏昏 使人昭昭”吗?人家所谓的“万岁”或“万寿无疆”说道,那完全是自古以来一种纯粹、且特定场合的良好祝愿或心愿。而跟被祝愿者之实际寿命毫无必然的关联。可见,凡属他们这类否毛反毛的人物,都没什么起码的汉语水平......
5)双重政治标准而欲愚民政策或不懂装懂地缪将人类从来不存在什么“救世主”的事实,本末倒置地与民间文学艺术性形容自己的救命恩人为“大救星”的比喻,作混淆视听的歪曲误导。以此蔑视人们的智商。
而把中共党章里根本没有任何明文细化规范过的内容,却强词夺理地说成“党章规定”的说法,就是典型自“特色”以来之无中生有的“地沟油”式制假贩假忽悠吓唬人的所谓“不争论”手法。而把原本源自老百姓自发性朴素心声对伟人毛泽东的敬仰和感恩而形象地形容为“大救星”,也斥之为“党章不容”之本身,就是典型的形左实右式教条主义。非但是个党章盲、而且还属法盲类欲将党章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愚民政策思维。
毛泽东,是人。而非神。这一事实没错。因此,他不可能完美无瑕。也没人这么认为。然,这并非意味着,对于毛泽东之于中国、之于世界历史性非凡的贡献和影响力的一生,人们便不被允以神奇类的字眼或遣词造句,来形容或比喻他。而对其他人物之再如何歌功颂德,却可有欠公平公正、而另以双重政治标准地没有非议。
毛泽东,毕其伟大一生拯救了中共、拯救国家、拯救了人民于水火之中的所作所为及其丰功伟绩收效之本身,就是人民心中的“神”。而且,非常实事求是、一点也不夸张。
且历史也曾记载,当年的红军时代全党全军将士们,都曾不谋而合、发自肺腑之言地敬佩毛泽东指挥作战艺术。称赞其所有英明远见的举措时,无不以“神机妙算”、“用兵如神”等字眼来形容之。而这些遣词造句之含义本身,就已经将毛泽东的非凡才干比喻为“神”来”崇拜”!难道历史的真实记载,还能否认或篡改吗?更何况,常言道的“非凡”俩字之本身,就已属非凡夫俗子之“神”奇了。纯属心灵之向往、佩服、敬仰等,由衷于内心深处的崇拜而溢于言表之文学艺术性感发。
因此,凡属源自人民群众之民意心声而自发性由衷对毛泽东或其他社会名人名流的“个人崇拜”,纯属理直气壮之合法合规的法理民主言论自由、信仰自由的人权范畴。没有任何可站得住脚的法理依据可干涉。
否则,所谓“依法治国”的承诺,便形同虚设而流于形式。设若所谓“解放思想,改革开放”的宗旨就是政治上悖论法理地极尽否毛反毛辱毛之能事的话,那么,就疑似有悖于或自毁于执政党对人民之政治承诺之初衷了......
因为,也只有那些对内违背、禁言、打压民意、而政治动机不纯地旨在倒共颠社,而对外又敌我不分、一厢情愿丧权辱国的“恐美症”的政治右派公知们,才会心虚害怕人们“个人崇拜”毛泽东,并不折手段地巧立名目作伪命题,制假贩假式抢占着舆论阵以设限打压之。而这些人,没有几个不是扬蒋贬毛之流,而意在颜色变质中共、误导党国误入歧途,走复辟倒退回潮到曾因腐朽没落而被推翻的蒋介石在大陆时的旧社会......
更多我的博客文章>>> 理直气壮“个人崇拜”毛泽东纯属法理民主人权信仰自由 所谓“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的说道,实乃邓“特色”伪命题之无的放矢 中印对峙全过程透视“包产到户”误导粮食战略 历史不可篡改:透过官方党史评价“文革”看透邓右们政治叛变说假话 实践验证:毛“前人栽树”而真“改开”,邓“后人乘凉”却假“改开”真倒退
任何一个伟大的民族能够走向强盛都是因为出了英明领袖。
周文王使周兴盛,周幽王烽火戏诸侯使周灭亡;秦能够统一中国是因为秦始皇;强汉是因为汉武帝,文景之治;盛唐是因为李世民;康乾盛世是因为康熙和乾隆。而慈禧使大清衰落,导致中华民族百年耻辱。
• 人民不需要领袖,以“人民领袖”自居的人,必然是人民的公敌!古今中外没有例外。 - man008 - (0 bytes) (7 reads) 03/06/2021 20:31:57
被杀害是有自由的证据吗?
• 胡说八道,文革中哪有你说的自由。开会,你若不喊毛主席万岁,不喊打倒刘少奇,你就是反革命,你就会倒霉。 - 欲千北 - (0 bytes) (2 reads) 03/06/2021 20:59:45
今之自邓右假改开、真独裁倒退以来,各种各样的违法犯罪现象的人和事,不是更多吗?不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吗?而且,邓小平还下令军队对付人民群众。这可是邓亲自下令的了吧!毛泽东则从来没有干过这类事情!都是有案可查的!连邓小平都承认,下面一些具体违法犯罪的人和事,他都未必知道!因为,他从来就没有下令这么干!这就如同:你的老板从来不让你干违法犯罪的事情。然而,你却去悄悄欺上瞒下地干了!难道还归罪老板指使你干啦?呵呵,那不正是典型的制假贩假,又是什么呢?
不过那时候很小不记得了。
至少你没有自知之明
没经验。
冤案的
第一,华当时处于法理老大、且“组阁”地位。故,他具备法理权力弃用或留用其“阁”内成员!他有权解职那四个人,而不算是什么非法篡位夺权“或“非法政变”。因为,他本身,就是在位的统治者。并非下级之篡位上级,而被视为“非法夺权”或“政变”。
第二,然而,问题是,他确实犯了政治和法理上,严重错误和举措。暂且忽略政治不说。然,就法理层面而言,他除了能以法定组织程序和行政命令解除他们四人的职务、或立即停职待定以外,确实无法理权力,对仍处于合法无定罪的那四个公民,擅自实行武力逮捕。这是非常大的法理漏洞。属于法理严重犯错!
第三,然,既然事已经发生,尽管法律程序有漏洞,然,却被过后被全体法理法规认可的情况下。需要党史客观就事论事地追究记载。
然而,之后另外发生的邓推翻华的方式,却明显毫无人任何的法理依据能站得住脚了!1,首先,邓属于被华酌情解放恢复上岗。2,且仍处于华的下级并副手。3,政治阴谋明显而极度绵里藏针,手段极度无情而钢铁公司。敌我不分,性质变质!政变性质。毫无为人道德公信力之范畴。4,而邓被恢复工作之后,之种种以副职之位,谋正职之政的种种表现和做法,再以及他后来篡位夺权之后之政治上背叛自己作为中共党员的政治宗旨、完全倒退复辟投降回到蒋介石政党的政治宗旨而言,则已经完全政治性变成了背叛投敌之嫌疑了。这也正是:凡属拥邓者,必否毛反毛。必拥蒋降美、丧权辱国之所在了......
打成反革命”的说法和事实!你当然得拿出具体黑白文字记载的证据来佐证了!否则,你不就典型的不懂装懂骗人吗?1)即便所谓“战友”,也纯属政治上之“革命”的共同目标而走到以来的政治战友。而政治的性质本身,恰恰正是三观目的必须一致,他可能合作到一起。否则,原本再好的如何“共患难”的关系,也照样一拍两散!若仍处在一个政党之内,就要么,毛打倒刘彭。要么反之被打倒!全世界的政治、古往今来的政治,概莫能外。如果是你,也照样如此!2)根据历史记载,那段时间了,刘彭之间是有着政治三观矛盾的。因此,在会上公开说:彭的案子不能翻的提法,是刘少奇在位时之侍候,首先提出来的!毛也必须遵重。因此,当时的彭,曾立刻打电话毛,投诉之。更何况,那时的彭,曾被刘少奇等人公开指责曾“叛国”投靠赫鲁晓夫(当然,后来证实不是事实。那也是,后来的事情)。毛作为老大,就未必不综合考虑这类因素,以捍卫党国政治之安全!总之,在当年那一段具体历史具体国情原因中,毛刘仍处于高端合作阶段,暂时未发生根本性矛盾。故,是根本不可能轻易帮彭得罪并弃用刘少奇德。而综合牵扯的历史因果关系很多。并非一两句话匆匆说清楚!你若有兴趣,完全可不妨上仔细研读那些党史所涉及的那些错综复杂的关系记载文章。否则,你的说法,纯属仅凭个人感情意气用事之到庭如说、瞎蒙瞎猜,而假话连篇。毫无事实根据可佐证自己的看法。然后,就靠嗓门粗大式骂骂咧咧
俺赞成邓做的大量事情,俺仅仅反对老毛30%(大约)
1)吏治贪腐渎职;2)包产到户、分田单干之自毁中国农业,让农民贫穷潦倒;3)非法贱卖国企、解雇千万在岗职工,让人民贫穷潦倒。4)逼迫农民弃耕废农而背井离乡盲流全国打工谋生,女子外出卖淫谋生。 5)把全国人口超生至14亿。同时,孤儿院林立,拐卖妇婴泛滥。6)人伦道德操守败坏而黄赌毒黑泛滥、制假贩假、坑蒙拐骗、离婚率居高不下!7)践踏司法、滥用职权巨资耗费建造毫华办公楼宇享受人生。同时烂尾楼、重复废建再爆破摧毁等。8)有史以来,社会自杀、血腥暴力、学闹医闹、对人民开枪等世界之最,史无前例,空前绝后!呵呵,这就是邓“特色改开”之实践因果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