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丰田的图讨论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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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7a8
楼主 (文学城)

这里律师解释的不清楚。强奸需要有两个必要条件:

1,违背妇女的意愿

2,发声了性行为

所以按照以上图片,如果妇女要强一个男性,而男性拒绝。这样虽然满足了条件2,但是具体是否构成强奸还要看是否满足了条件1。

如果男的猛烈抵抗最终女方没有如愿发生性行为,则不构成强奸。呃,不过构成了强奸未遂……按法律应该是男的犯罪。

如果男的猛烈抵抗,但是因为身体羸弱最终没有能力制止性行为发生,那么问题将复杂化。因为发生性行为本身符合妇女一方的意愿,但是男方拒绝并抵抗的行为明显违背了妇女意愿。最终是不是构成强奸……可能要看女方对结果是否满意。如果觉得性行为未能满足欲望,可能还要告男的,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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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miles
你的第二个如果,犯罪依然成立。因为反抗就是违反妇女意愿。后面又做了好事,不能抵消前面犯罪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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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7a8
是,你说的对。如果这个犯罪事实没有被发现,当事双方都息事宁人,就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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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miles
那当然。。。不然华人家庭里至少得有一半的要坐牢
小二哥李白
哈哈哈哈,小八说的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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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7a8
懂得很多 - 久经沙场的枪 -
紫竹箫
告男的二次伤害
旺One旺
精神QJ?
移花接木
不成立的命题, 如果你有erection,那能叫不从吗?嘴上不从身体挺诚实地从了. 没有erection
移花接木
如何构成QJ? 顶多是QJ未遂吧
疏影笑寒
美国英国有几个高中女教师,

让未成年小伙子搞大了肚子... 女人挺着孕肚失去工作, 去了监狱...

爸爸的草鞋
妇女的福音
疏影笑寒
女人要当一个强奸犯不容易, 男女

平等不容易...

偶尔掉链子
法律条文里真的是“妇女意愿”?不严谨啊
爸爸的草鞋
安全起见,男同胞们以后遇到这事儿直接从了,省得吃官司,坏名声
爸爸的草鞋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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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miles
相比之下,郑大车可幸运多了

郑大车是南北朝时北魏丞相高欢的妾,趁高欢外出打仗,跟高欢十五岁的儿子高澄通奸。

最后被司马消难巧妙地洗白了,相安无事,善始善终。

 

郑大车,,,听起来像是个韩国名字,居然时个女的

佛布袋
哈哈哈,这个法律条款太爽了
久经沙场的枪
支持你俩!
疏影笑寒
郑大车有魅力,父子通吃,还运气好,

被洗白…多谢五哥的分享!

爪四哥
爪哥打算继续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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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有反应不代表你愿意。比如用针扎你的手,不管你愿不愿意,手都会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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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车”字是读“ju”吗?古代15岁不小了,好多都有儿子了
疏影笑寒
宝玉与袭人初试云雨情时,宝玉

10岁,袭人12岁,那时的人真早熟…一个朋友的儿子12岁,他的爹妈追着喂他吃饭,他的智商是杠杠的,就是生活自理能力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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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会儿的人死得早可能也和这个有关,太着急了
疏影笑寒
得道高僧长寿,也许就是戒色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