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最近刚买了新房,原来的自住房卖了几个月还没卖出去,眼看冬天了,现在只能租卖一起进行。房子是2800+尺(连地库4000+尺)独立屋,租金要价每月4000。
新收到一份租房申请,一个六十岁的黑人妇女,带俩儿子,17岁和15岁,自称是一个公司的ceo, 年收入15.6万,ADP工资单显示已婚(工资单还显示婚姻状况,比较少有),月薪1.9万, year to date收入18.2万。 现在住在一个condo, 面积七百多尺,租金1500每月。现在租约到期,急着入住我的房子。 一开始offer每月3500的合同,我们拒绝了。现在说愿意full price租, 并附上一份transUnion credit report (不知道是她自己交的还是我们agent做的,得问问agent)。
然后问题来了:
1. 信用分数706,不错。但根据她之前的居住历史,我人肉了一下,发现她和应该是丈夫的人共同在1997年二十几万买了个1912年的老房子,现在估价四十多万。但今年三月时被拍卖,现在属于银行所有。这应该是foreclosure了吧?为什么信用分数还有700多,而且credit report上没显示这项?
2. 她一家四口二十多年来都住的小破房,现在估计是在离婚,她和俩孩子三个人,本来租住700多尺的condo,突然升级到月租4000的独立屋,而且大儿子明年18岁该上大学了吧,她还打算签两年租约
3. Google过她那个公司,貌似做的是为低收入/残疾人跟政府拿福利的生意的,她是公司联系人。办公地点是她和另一个人共同持有的office condominium, 估价70-80万
投坦的大牛们,这人到底能不能租?如果不租,很大可能就只能等到明年开春才能卖出去了。每月的mortgage+property tax不是小数。租的话怀疑她是要分租出去,因为她没有需要住这么大的房子,也未必负担得起。分租两年,房子可能就惨不忍睹了。
万分感谢各位的建议!
如果我是你,这个人想都不想就租了。
因为你那里有季节问题,冬季不容易租,按你说的要空置几个月,实际损失除了房租加上房贷地税是两三万。
租出去即使发生eviction 情况,律师费一千多块钱而已,加上其他损失。
信用分如果是真实的不要过多担心,查到的疑问直接和她说出来,让她有个解释,多收点押金。不要把事情想的那么坏,敢拿七百多信用分开玩笑的人我还没见过,unlawful detainer 的污点是洗刷不掉的。
得自己查信用分,怀疑她提供的报告是假的。
否则,得不偿失。
仔細看才發現信用報告PDF做假。他不讓查。拉倒!
父子都是IT人。子是碼工。
PDF 上有一個indicator scale 冇做好。大概600分。
我有租户是600分及破產高收入($400k)的。但不可以做假。
申请表上有她现在住址和房东名字电话。我根据地址查到房子并不在她说的房东的名下,于是google到真房东电话号码,打电话去问。房东说租客是另一个人,和我这个申请人同姓不同名。其实就是和我这个申请人共同买那个office condominium的人,租约也不是现在到期,而是2020年3月。而她在申请表上留的假房东名字,真房东说完全不认识。
我的agent说credit report是她查的,但她不知道foreclosure的事情,估计是那个房子贷款只用了这个申请人的老公的名字,所以对她的信用没影响。
这个申请人撒谎是肯定的了,原因不祥。最好的猜测是她想掩盖foreclosure的事情所以编了这么多故事(今天中午她agent还发了个银行statement说她本来要买房子的,银行有二十万存款。因为seller loan underwater不卖了,而她的lease又到期,所以急着搬)。
我的agent说她的信用分706太高,要拒她要有合理的原因,不然人家要告我们歧视。 真的假的?我的这些发现算不算合理理由?
被迫出租个房还要当侦探,地主真不好当!
进来了再发现什么撒谎的事就麻烦了,送客不容易。这么大的自住房让这个房客住也不合适。
查到的信息还没你自己查到的多,要他/她干什么?
明明对方是个骗子,还吓唬你歧视。。。听起来就是只想自己挣钱不管客户死活的人,真不咋地。
我们最近刚买了新房,原来的自住房卖了几个月还没卖出去,眼看冬天了,现在只能租卖一起进行。房子是2800+尺(连地库4000+尺)独立屋,租金要价每月4000。
新收到一份租房申请,一个六十岁的黑人妇女,带俩儿子,17岁和15岁,自称是一个公司的ceo, 年收入15.6万,ADP工资单显示已婚(工资单还显示婚姻状况,比较少有),月薪1.9万, year to date收入18.2万。 现在住在一个condo, 面积七百多尺,租金1500每月。现在租约到期,急着入住我的房子。 一开始offer每月3500的合同,我们拒绝了。现在说愿意full price租, 并附上一份transUnion credit report (不知道是她自己交的还是我们agent做的,得问问agent)。
然后问题来了:
1. 信用分数706,不错。但根据她之前的居住历史,我人肉了一下,发现她和应该是丈夫的人共同在1997年二十几万买了个1912年的老房子,现在估价四十多万。但今年三月时被拍卖,现在属于银行所有。这应该是foreclosure了吧?为什么信用分数还有700多,而且credit report上没显示这项?
2. 她一家四口二十多年来都住的小破房,现在估计是在离婚,她和俩孩子三个人,本来租住700多尺的condo,突然升级到月租4000的独立屋,而且大儿子明年18岁该上大学了吧,她还打算签两年租约
3. Google过她那个公司,貌似做的是为低收入/残疾人跟政府拿福利的生意的,她是公司联系人。办公地点是她和另一个人共同持有的office condominium, 估价70-80万
投坦的大牛们,这人到底能不能租?如果不租,很大可能就只能等到明年开春才能卖出去了。每月的mortgage+property tax不是小数。租的话怀疑她是要分租出去,因为她没有需要住这么大的房子,也未必负担得起。分租两年,房子可能就惨不忍睹了。
万分感谢各位的建议!
如果我是你,这个人想都不想就租了。
因为你那里有季节问题,冬季不容易租,按你说的要空置几个月,实际损失除了房租加上房贷地税是两三万。
租出去即使发生eviction 情况,律师费一千多块钱而已,加上其他损失。
信用分如果是真实的不要过多担心,查到的疑问直接和她说出来,让她有个解释,多收点押金。不要把事情想的那么坏,敢拿七百多信用分开玩笑的人我还没见过,unlawful detainer 的污点是洗刷不掉的。
得自己查信用分,怀疑她提供的报告是假的。
否则,得不偿失。
仔細看才發現信用報告PDF做假。他不讓查。拉倒!
父子都是IT人。子是碼工。
PDF 上有一個indicator scale 冇做好。大概600分。
我有租户是600分及破產高收入($400k)的。但不可以做假。
申请表上有她现在住址和房东名字电话。我根据地址查到房子并不在她说的房东的名下,于是google到真房东电话号码,打电话去问。房东说租客是另一个人,和我这个申请人同姓不同名。其实就是和我这个申请人共同买那个office condominium的人,租约也不是现在到期,而是2020年3月。而她在申请表上留的假房东名字,真房东说完全不认识。
我的agent说credit report是她查的,但她不知道foreclosure的事情,估计是那个房子贷款只用了这个申请人的老公的名字,所以对她的信用没影响。
这个申请人撒谎是肯定的了,原因不祥。最好的猜测是她想掩盖foreclosure的事情所以编了这么多故事(今天中午她agent还发了个银行statement说她本来要买房子的,银行有二十万存款。因为seller loan underwater不卖了,而她的lease又到期,所以急着搬)。
我的agent说她的信用分706太高,要拒她要有合理的原因,不然人家要告我们歧视。 真的假的?我的这些发现算不算合理理由?
被迫出租个房还要当侦探,地主真不好当!
进来了再发现什么撒谎的事就麻烦了,送客不容易。这么大的自住房让这个房客住也不合适。
查到的信息还没你自己查到的多,要他/她干什么?
明明对方是个骗子,还吓唬你歧视。。。听起来就是只想自己挣钱不管客户死活的人,真不咋地。
查到的信息还没你自己查到的多,要他/她干什么?
明明对方是个骗子,还吓唬你歧视。。。听起来就是只想自己挣钱不管客户死活的人,真不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