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说明: 最新消息,复旦发出声明,说明姜文华是在2016年引进时签了三年合同,2019年6月,数学科学学院按相关程序对姜文华进行聘期考核。学院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综合考核后,判定其未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提出“考核不合格,合同期满不再续聘”的建议。考核过程不设政审环节。 之后根据姜某的要求,每年续聘一次,最近的一次一年合同并没有到期,就是说他现在拿的是临时工的合同,按理说学院对他多次延期留用,并不是一次扫地出门,可以说做的算是仁至义尽,至于他为何杀了王书记原因不明。 这也算是对我博文的补充说明,并不是在学校最近评估不通过后被告知后对王书记起杀意的,文中有关部分和这个不符,特此说明,并致歉。 但根据最新的信息,姜某杀人一样是不可原谅的,所以本文以及前面两文的的主要观点依然是对的。尽管如此,还是再次表达歉意,等此文下城头后一起修改。 这里是复旦的全文链接。 https://www.sohu.com/a/472630765_115362
我的原博文: 中美青椒杀人案
我的一大学同学现在升任了一高校高位,聊起现在高校每年都要排名(就像美国的US news). 其中引进人才邀请外访占一定比例,每年每个学校有一定指标,有专款专办。所以学校为了指标招你回去时就会要给你各种金钱和工作的承诺,你一旦签了名他就完成了一个指标,转身你估计马上就成了一块破抹布。因为学校为了指标每年都要努力招人,而编制根本无法承受只能挤空,如果每个学校都是这种情况,那么你在这个学校不能tenure,去别的学校更难,何况从感情和利益角度他们更喜欢留他们自己的本土学生,除非你这个外来者的能力别人无法替代。
所以一些高校海归的悲剧就是这些当官的一拍脑袋决定的“指标”政策造成的,他们招你只是想去完成他们的工作,应该从未为这些年轻人想过什么职业规划和未来。
以下为全文:
2021年6月7日下午,我校数学科学学院党委书记王永珍同志不幸遇害身亡。连日来,师生校友和各界人士通过不同渠道表达了沉痛哀悼。同时,网上也出现了一些不实的传言。为回应师生校友和社会各界的关切,澄清事实、以正视听,现就事件当事人相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王永珍的有关情况
王永珍1994年从兰州大学化学系本科毕业,经研究生考试进入复旦大学化学系攻读硕士研究生,1997年8月硕士毕业后留校参加工作。工作期间在职攻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产业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2007年4月聘为副研究员。历任复旦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副主任、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数学科学学院副院长,人事处副处长兼党委教师工作部副部长,曾作为教育部第四批滇西地区挂职干部担任云南省德宏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一年,2018年1月担任复旦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党委书记。
经查王永珍、姜文华所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二人没有合作发表情况,也不存在剽窃学术成果的情况。
根据百度百科平台历史版本记录显示,王永珍有关词条系2021年6月8日12:50由网友自行创建。学校未参与该词条编辑工作,也未对其中任何信息做过删除。
二、关于姜文华的有关情况
姜文华自2016年9月起以青年研究员岗位在复旦大学数学科学学院概率与统计精算系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上海市聘用合同管理办法》,事业单位须对所有工作人员实行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其中,年度考核每年进行;聘期考核在与学校签订的合同期满当年进行,聘期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实行“准聘-长聘制”的青年研究员,首聘期3年考核合格后,学校与其签订第二个3年聘期合同。第二个聘期考核合格,且在两个聘期内已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则进入长聘教师系列。学校与姜文华签订合同,合同期为3年,自2016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根据合同约定,姜文华应在合同期满前参加聘期考核,学院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
2019年6月,数学科学学院按相关程序对姜文华进行聘期考核。学院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综合考核后,判定其未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提出“考核不合格,合同期满不再续聘”的建议。考核过程不设政审环节。
2019年7月,经姜文华本人申请,在制度允许范围内,学院充分考虑其特殊情况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批同意后与姜文华续签1年期聘用合同,并保留其岗位和各项待遇。2020年11月,经姜文华本人再次申请,学院考虑其特殊情况再次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批同意后又一次与姜文华续签1年期聘用合同,并保留其岗位和各项待遇。截至2021年6月7日,姜文华与学校签订的1年聘期合同尚未期满,学校并未作出与姜文华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的决定。
目前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检察机关也已介入,学校尊重司法程序,与案件相关情况,以警方权威结论为准。学校将全力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工作,并做好家属安抚和后事处置事宜。
感谢师生校友和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关心和关注。
补充说明:
最新消息,复旦发出声明,说明姜文华是在2016年引进时签了三年合同,2019年6月,数学科学学院按相关程序对姜文华进行聘期考核。学院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综合考核后,判定其未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提出“考核不合格,合同期满不再续聘”的建议。考核过程不设政审环节。
之后根据姜某的要求,每年续聘一次,最近的一次一年合同并没有到期,就是说他现在拿的是临时工的合同,按理说学院对他多次延期留用,并不是一次扫地出门,可以说做的算是仁至义尽,至于他为何杀了王书记原因不明。
这也算是对我博文的补充说明,并不是在学校最近评估不通过后被告知后对王书记起杀意的,文中有关部分和这个不符,特此说明,并致歉。
但根据最新的信息,姜某杀人一样是不可原谅的,所以本文以及前面两文的的主要观点依然是对的。尽管如此,还是再次表达歉意,等此文下城头后一起修改。
这里是复旦的全文链接。
https://www.sohu.com/a/472630765_115362
我的原博文: 中美青椒杀人案
我的一大学同学现在升任了一高校高位,聊起现在高校每年都要排名(就像美国的US news). 其中引进人才邀请外访占一定比例,每年每个学校有一定指标,有专款专办。所以学校为了指标招你回去时就会要给你各种金钱和工作的承诺,你一旦签了名他就完成了一个指标,转身你估计马上就成了一块破抹布。因为学校为了指标每年都要努力招人,而编制根本无法承受只能挤空,如果每个学校都是这种情况,那么你在这个学校不能tenure,去别的学校更难,何况从感情和利益角度他们更喜欢留他们自己的本土学生,除非你这个外来者的能力别人无法替代。
所以一些高校海归的悲剧就是这些当官的一拍脑袋决定的“指标”政策造成的,他们招你只是想去完成他们的工作,应该从未为这些年轻人想过什么职业规划和未来。
以下为全文:
2021年6月7日下午,我校数学科学学院党委书记王永珍同志不幸遇害身亡。连日来,师生校友和各界人士通过不同渠道表达了沉痛哀悼。同时,网上也出现了一些不实的传言。为回应师生校友和社会各界的关切,澄清事实、以正视听,现就事件当事人相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王永珍的有关情况
王永珍1994年从兰州大学化学系本科毕业,经研究生考试进入复旦大学化学系攻读硕士研究生,1997年8月硕士毕业后留校参加工作。工作期间在职攻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产业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2007年4月聘为副研究员。历任复旦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副主任、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数学科学学院副院长,人事处副处长兼党委教师工作部副部长,曾作为教育部第四批滇西地区挂职干部担任云南省德宏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一年,2018年1月担任复旦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党委书记。
经查王永珍、姜文华所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二人没有合作发表情况,也不存在剽窃学术成果的情况。
根据百度百科平台历史版本记录显示,王永珍有关词条系2021年6月8日12:50由网友自行创建。学校未参与该词条编辑工作,也未对其中任何信息做过删除。
二、关于姜文华的有关情况
姜文华自2016年9月起以青年研究员岗位在复旦大学数学科学学院概率与统计精算系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上海市聘用合同管理办法》,事业单位须对所有工作人员实行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其中,年度考核每年进行;聘期考核在与学校签订的合同期满当年进行,聘期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实行“准聘-长聘制”的青年研究员,首聘期3年考核合格后,学校与其签订第二个3年聘期合同。第二个聘期考核合格,且在两个聘期内已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则进入长聘教师系列。学校与姜文华签订合同,合同期为3年,自2016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根据合同约定,姜文华应在合同期满前参加聘期考核,学院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
2019年6月,数学科学学院按相关程序对姜文华进行聘期考核。学院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综合考核后,判定其未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提出“考核不合格,合同期满不再续聘”的建议。考核过程不设政审环节。
2019年7月,经姜文华本人申请,在制度允许范围内,学院充分考虑其特殊情况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批同意后与姜文华续签1年期聘用合同,并保留其岗位和各项待遇。2020年11月,经姜文华本人再次申请,学院考虑其特殊情况再次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批同意后又一次与姜文华续签1年期聘用合同,并保留其岗位和各项待遇。截至2021年6月7日,姜文华与学校签订的1年聘期合同尚未期满,学校并未作出与姜文华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的决定。
目前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检察机关也已介入,学校尊重司法程序,与案件相关情况,以警方权威结论为准。学校将全力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工作,并做好家属安抚和后事处置事宜。
感谢师生校友和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关心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