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贝内特和皮威客先生: The Case of Old English Gentlemen

东风再起
楼主 (文学峸)

 

闲聊贝内特和皮威客先生: The Case of Old English Gentlemen

 

Jane Austen有一个很大的本事,就是能在相当有限的场景,生活内容以及人物成分中,塑造出普通却令人印象深刻的形象,揭示人性中平常却微妙的一面。《傲慢与偏见》,作为Jane Austen的最有代表性的小说之一,说是在英文读者群中有至少一半的粉丝,也不为过。

我最开始读这本书,还是在大学里。对故事一开始就絮絮叨叨只顾说女大当嫁的事,有点快要失去了兴趣。可是当时莫名地对Elizabeth的父亲,Mr. Bennet (贝内特先生),有些好奇。那种 retired old English gentleman的形象,宽容地看着儿女们闹腾,和老婆整天着急上火地张罗,然后气定神闲地坐在家中library里的靠椅上看书。似乎将我那时本来模糊的想象中自己退休之后的样子清清楚楚地画了出来。

Mr. Bennet唯一改变了此形象的时候,是当宠坏了的小女儿偷跑失踪后,心急火燎地到处寻找。这也很符合人物性格特点。Old English gentleman,对家庭,传统,和正常运行的作息,有很满足的存在感和安全感。可以说别无所求吧。因此他总那么心平气和宽厚大度加难得糊涂。可是如果这传统,作息,家庭,被打破,受到威胁,他会立刻行动起来。

Charles Dickens显然是另一个类型的作家。他的小说以不寻常的人物经历为主,而其中的人物,更是以夸张却又精确的描述让人难忘。《Pickwick Papers》是他早期的以游记为题材的系列文章。里面精彩之处时常在于那些配角的表演。这大概是Dickens最了不得的地方,只要他兴致到了,他只用几段文字就可以将一个配角刻画得深刻无比。

有趣的是,书中的主角,Mr. Pickwick(皮威客先生), 恰恰也是一个 retired old English gentleman的形象。对传统,对礼节,对道义,有近乎滑稽和迂腐的坚持。在他一次次的adventure中,这些坚持,与现实的种种碰撞,写成了一个个令人捧腹的故事。可以说,Mr. Pickwick 是 Mr. Bennet 离开舒适的家出外游历的样子。加上后来加入他的随从,street smart的Sam Weller,他们的游记很像《唐吉柯德》。当然,由于我读不了西班牙语原著,所以无法判断《唐吉柯德》的文字功力。但是Dickens的文字,显然比英译的《唐吉柯德》读起来要朗朗上口得多。

Jane Austen 没有让Mr. Bennet 成为找回小女儿的英雄人物,而把这个光环给了Mr. Darcy,当然有出于剧情需要考虑。但是也可见她对于这样的Old English gentleman 平时消极态度的否定。而Charles Dickens, 在书的前半部赋予Mr. Pickwick 滑稽却宽厚甚至带些英雄主义的气质,后半部却多些讽刺搞笑,或许也是他在反思这种态度与他所倡导的社会价值有出入。

之后读到G.K. Chesterton的自传,提到了他的父亲。说当他读《傲慢与偏见》的时候,觉得Mr. Bennet就是他父亲平时的样子。他这样写可能是为了让读者能最快捷地了解他父亲的形象。当然我想这也许是为什么他对Jane Austen作品的评价从来都是比较温和的原因之一。而后他马上就写到Mr. Pickwick,和old English gentleman对传统的态度,几乎和他父亲如出一辙。那么,Chesterton对《Pickwick Papers》以及几乎所有Dickens小说的追捧,是不是也有这种暗含的连他自己都未察觉的亲情的触动?

Dickens与Chesterton都属于社会激进派。可他们又都对传统有根深蒂固的,类似这样一种old English gentleman的尊重。或许也正是出于这种尊重,使得他们在面对当时社会的种种背叛传统背叛价值的现状时,做出相当积极和激进的回答。某种程度上说,他们也是在以变革的方式,传承着贝内特先生和皮威客先生的英国旧绅士传统。

 

东风再起
上次写了个乱弹调侃贝内特和皮威客先生,稍显不尊。这次贴个正经点的人物点评,平衡一下。
n
nearby
东风这文章写得好,比较两大作家。傲慢与偏见,大学时读的,读得晕晕乎乎,听东风解释,似乎多懂了一些
鲁冰花
赞严肃认真的书评和角色介绍。喜欢《傲慢》书和电影,没看过狄更斯的那本,

好像简爱的作者批评过奥斯汀,很不认可她的作品。。忘了为什么。

东风再起
谢邻兄点赞。最开始我也是晕乎的。尤其是贝内特夫人算年收入的时候。。:)
W
WXCTEATIME
没看过原著,看东风兄的评议略为明白了些。似乎我对搞笑的作品很难提起兴趣,就象金庸的小说都看了除了看不下去的一部:

鹿鼎记:)

东风再起
谢谢冰花。相较之下,奥斯汀更witty,但格局有限。勃朗特姐妹各有特色。而狄更斯,是我读过的最好的英文作家。:)
东风再起
茶兄就是传统的代表。:)
糯米粥
这篇有意思!读书的乐趣之一是connect the dots, 你把3个作家都connect the dots,

而且还非常有道理。

我只读过你文里第一个作者Austen 的书,你的点评非常老辣。Dickinson 的书我看不下去--不解他的英语每一句为啥那么长。

你文里的第三个作者Chesterton,以前不知道,刚才去狗了一下。

不过Austen的书不算我的茶。我不喜欢的有2个原因:

1. 其实她的语言骨子里有种刻薄劲(我的个人见解,粉肯定不同意我)

2. 场景/生活空间这些太狭窄,男婚女嫁,兄弟姐妹争遗产,就这几个套路

但我同意你的点评--她的本事在于螺丝壳里做道场,而且她确实有洞察力,而且wit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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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bee3
你这个这么厉害的阅读体验与感想让我倍增压力!:)我好像写过一篇读狄更斯片段的印象日记。记得那本书是别人捐赠图书馆时得到的

当时好奇,因为他名声很大。也没继续看下去。简奥斯丁的书没沾过边,但影频形式介绍她作品,生平经历的看了一些。

a
applebee3
谢谢东风!写得很好,请多分享阅读体验。
东风再起
赞糯米道出读书之妙。对奥斯汀的见解非常精确。狄更斯,是需要把书当(长长的)诗读的。:)
东风再起
应该是平添兴趣才对啊?怎么是倍增压力呢?还是我没写好。:)
东风再起
谢苹果谬赞!
a
applebee3
呵呵。:)我这个小说阅读荒。目前没有精神在阅读小说上。
a
applebee3
哇,说得这么精妙。你是得阅读小说精髓了!
鲁冰花
狄更斯的作品就看过《大卫科波菲尔》,内容差不多都忘了就记得有个“孩子妻”。。

勃朗特姐妹都是奇才,她们笔下的人物场景爱情都没经历过却写的那么深刻又真实。。

东风再起
孩子妻,是Dora。这也许是狄更斯最没有预料到,却随着小说展开变得特别让人印象深刻的人物。

那段描写David和Aunt Betsey最后照料Dora的一段,他抱着日渐憔悴的Dora上下楼的文字,难以忘怀。。那也是狄更斯自己最珍爱的一本书。

 

艾米莉勃朗特写的《呼啸山庄》,可以说是读过的唯一一本不喜欢其中故事,人物,情节的任何一环,却被吸引得完全无法放手直至读完的小说。其才如此!

 

浮云驰
英国传统的保守主义善出这样的绅士,他们虽然常被激进派嘲讽,但实际上社会基础非常强大
花似鹿葱
皮克是狄更斯第一部长篇吧?喜欢他的长篇,读过好几本,几乎都改编成了电影
东风再起
对的。英国毕竟在一个岛上。保守主义更容易扎根,抵御欧洲大陆的各种变革。
东风再起
嗯。严格意义上皮威客外传算一部系列故事集吧。每个可以自成短篇。雾都孤儿算第一个长篇。他那么多书也是各有特色。绝不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