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常识】之 “胜”与“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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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XCTEATIME
楼主 (文学峸)

大家都知道一个笑话:

中国队大胜美国队!没问题中国队赢了。

中国队大败美国队!这下是美国队赢了吧?错!还是中国队赢了!

美国人就纳闷了,怎么无论胜败都是中国队赢了呢?

这纯粹是个笑话而已,若有人据此就说中国语言模糊不清、毫无逻辑,那只能说明持此种观点的人无知的没谱。

A大胜B,A大败B,都是A赢了B。只是第二个是使动用法而已,即:A使B大败。

那么怎么表达A输了呢?很简单!加一个“于”字就可以了。即:A大败于B。

这是初中文言文教学的最基本常识,要求初中生必须掌握的。

结果在这还看到不少人拿这个说事,真是让人无语!

这下知道怎么表达胜败了吧?!那些初中文言文不过关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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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rewellDonkey18
动词和形容词的区分还是很明显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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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owandlotus
那怎么办,请茶诗人在茶轩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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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XCTEATIME
文言文的几个难点其中包括意动用法和使动用法,象“败”这个用法,怎么都应该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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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XCTEATIME
那不敢:)只能说一些自己都觉得惭愧的基本常识。
一灯可除千年暗
中文简洁而又灵活

估计一方面是因为古时纸墨有限,写字尽量要少,而且中国人本来就喜欢简洁明了。另一方面,语言的灵活也是开启智慧的有效手段。这种灵活包含并且超越了理性和情感,甚至表达了很多不能直接说的事情,同时也训练了人的耐心和细心,等等。有人抱怨现在中国的教育总是要求非对即错的答案,禁锢人的自由和思想,推崇西方的教育经常没有固定答案。但是到了中国传统上,又觉得太灵活没法把握,干脆直接贬低拉倒 - 也可以理解,一直觉得当代中国人的素质是远远无法与古人相提并论的,所以从语言上,大概中文尤其是文言文对很多人是难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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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XCTEATIME
一灯版主说的有理。过去读书识字不是一般平民百姓能做到的(这真是愚民政策,得批判:)),所以过去连一个秀才水平也是很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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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rewellDonkey18
要看具体是什么”水平“吧?如果比用毛笔写字,那秀才都是高手;要比心算口算四则运算,再高明的秀才也比不过任何三年级小学生。
一灯可除千年暗
真正实在的水平是一个人明理的水平

见识水平,心量广大的水平,明白生活生命的水平,而与一个人是否善于咬文嚼字,是否会讲逻辑讲道理没有必然关系。

不具备这样的水平,学什么都没任何意义,都是低水平。具备这种水平,就是高素质,至于具体做什么,认不认字,都是旁枝末节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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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rewellDonkey18
一个人明理,当明白有各种各样,不同层次的道理,相互冲突甚至对立的,都是理。只是各有各的适用范围和适用环境。这才是见识广大

认定有千古不变的,一统宇宙的,高于一切的”理“,与”见识水平,心量广大的水平,“正好相反吧?那是钻牛角尖。。。

一灯可除千年暗
好吧,我们已经到了言语的边界了

中间小谢
歧義是指意義分歧不明。此二句中誰勝誰負很清楚,何來歧義?而且,此二詞還是有微妙區别的。

譬如,跟李小龍比武贏了,我會說我戰勝了李小龍。跟一平庸對手,則會說打敗了他。反過來說,意味就不同。

又如,我戰勝了困難。丧的人可能會說困難打敗了我,但除非是黑色幽默,没有人會說困難戰勝了我 - 很滑稽是不是?

還有别的用法的區别,可細體會。

再者,如果中文真的含糊,應有很多例子才對。然而,大勝大敗的例子我都聽到耳朵都起繭了。所以,有時很煩去反駁。之前悟空孙就發過這個謬論,又是大勝大敗的例子,反映的是他自己的愚蠢。

 

中间小谢
照你這麽說,現在中學生水平比阿基米德高,驴比馬克思高。。

问題是,阿基米德若看了現在大学生的東西,很快他比现在的教授高。這不僅是智能问題,更是"明理"的水平问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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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rewellDonkey18
未必哦。第一,他们没有今天的基础知识(比想象的要大),除非从小学上起。第二,我们已经经历了数次基本思维方式的改变。。。

我们已经经历了数次基本思维方式的改变。阿基米德和马克思,都会有旧成型的思维框架和惯性,妨碍他们接受新体系。他们虽然天才,但未必有当今白纸般小学生学习接受地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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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XCTEATIME
小谢兄讲的详细。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