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大才子,天文地理军事医学枪炮各国(包括朝鲜)新闻无所不知----结果,被隔壁几位有心的读者“抓”到了---有几篇是抄袭的,有的完全是转载的---但是,却当作“我的文章”发表了----专业文章哦,数度置顶、数次上头条。。。。出来江湖混,迟早要还---真面目的。这不,由隔壁论坛闹到首页介绍,这位大才子,没头没脑的---还来茶轩“诉苦”了----结果,抓到他的人追过来茶轩,继续责问他,笑话他,,,而他的解释非常有趣,可以说前所未有-----他没有否认(也没法否认)有些文章是摘录、抄袭、转载---而没有注明。但是,他狡辩说:就像发现小偷,你去抓,该是你坐牢,因为---抓小偷是警察的事。(能间接承认自己是“偷”文章,还是挺不错的)
没错,抓小偷,是警察的专业之一。
有时候,小偷可能是一伙人,有旁人提醒被偷者、或是帮忙抓小偷---可能有危险,可能被打、被刀刺、被枪杀。。。。但很少听说因抓到作案的小偷被投入狱中----见义勇为的人也要坐牢?我只见过警察局发奖给见义勇为的市民。
不知道这神通广大的新网友来自何方?这种奇异的法律是他发明的还是历害国特有的?
也许,他只是想继续心所欲地将人家的文章“偷”为己有---而吓唬那些个揭发他的网友别多管闲事吧?
在安全的情况下,警察还是希望警民合作,将犯罪分子绳之于法的---中外各国都差不多。尤其在中国,从小被教育,要分清敌我,要看清好人坏人---连随地吐痰,都要上前批评阻止---偷东西?当然要告诉警察叔叔啦---若是成年人,在安全的情况下----该马上采取行动:录像、暗示、警告。。。。只要证据确实,作案的小偷早晚会被法办。
为了大家的生活治安,为了环境的和谐,抵制不良分子,帮助警察抓小偷,是每个公民的义务----网上,也差不多吧?
https://www.163.com/dy/article/FH9UVK360517NDPL.html
至于在几坛,我已经完全 dorminate了,毕竟我有理有据,但对网暴,我不会有节的,如果你想网暴,我会让你后悔的!你可以到子坛看我的通缉!
没办法为了维护自家一点可怜的虚荣心只好去东拼西凑抄袭了,反正中国宁啥也伐来三,就抄袭结棍,伐以为耻反而振振有词。
你就继续心安理得地偷人家的文章到处发表吧。。。:))
http://www.sinoca.com/immigrant/feeling/2009-06-07/32720.html
你认为我剽窃,我认为不是的,如果无法达成共识,但至少目前有权威的小编不认为我剽窃,我们只能各走各的,但我不想逢你就骂,写得好的东西我还是会夸的!
没有下联-----说你“下了不少功夫”也算是夸你吧?哈哈。。。。
要重新开始写字,没空抓小偷。:)
反应。我还在想事情缘由。
这样要恨多少人啊!所以你想鄙视就尽管鄙视吧,其实我们就是见了面也不是对方是朱头山还是江上
以证人身份向警察(也就是网管), 人民群众(也就是网友), 还有失主(也就是原文作者) 指认小偷。其实你应该向被你抄袭或引经据典而没有注明来源的原作者道歉,并从此以后不再用这个猪头三的笔名因为已经坏忒了。另起炉灶吧。也不要相信那些悄悄话支持你的人,他们只想看你笑话。更不要用什么身患绝症的瓜子妹妹的抄袭行为来为自己辩护,引用文章数据不注明来源是不好的行为,谁都一样。
有位大才子,天文地理军事医学枪炮各国(包括朝鲜)新闻无所不知----结果,被隔壁几位有心的读者“抓”到了---有几篇是抄袭的,有的完全是转载的---但是,却当作“我的文章”发表了----专业文章哦,数度置顶、数次上头条。。。。出来江湖混,迟早要还---真面目的。这不,由隔壁论坛闹到首页介绍,这位大才子,没头没脑的---还来茶轩“诉苦”了----结果,抓到他的人追过来茶轩,继续责问他,笑话他,,,而他的解释非常有趣,可以说前所未有-----他没有否认(也没法否认)有些文章是摘录、抄袭、转载---而没有注明。但是,他狡辩说:就像发现小偷,你去抓,该是你坐牢,因为---抓小偷是警察的事。(能间接承认自己是“偷”文章,还是挺不错的)
没错,抓小偷,是警察的专业之一。
有时候,小偷可能是一伙人,有旁人提醒被偷者、或是帮忙抓小偷---可能有危险,可能被打、被刀刺、被枪杀。。。。但很少听说因抓到作案的小偷被投入狱中----见义勇为的人也要坐牢?我只见过警察局发奖给见义勇为的市民。
不知道这神通广大的新网友来自何方?这种奇异的法律是他发明的还是历害国特有的?
也许,他只是想继续心所欲地将人家的文章“偷”为己有---而吓唬那些个揭发他的网友别多管闲事吧?
在安全的情况下,警察还是希望警民合作,将犯罪分子绳之于法的---中外各国都差不多。尤其在中国,从小被教育,要分清敌我,要看清好人坏人---连随地吐痰,都要上前批评阻止---偷东西?当然要告诉警察叔叔啦---若是成年人,在安全的情况下----该马上采取行动:录像、暗示、警告。。。。只要证据确实,作案的小偷早晚会被法办。
为了大家的生活治安,为了环境的和谐,抵制不良分子,帮助警察抓小偷,是每个公民的义务----网上,也差不多吧?
https://www.163.com/dy/article/FH9UVK360517NDPL.html
至于在几坛,我已经完全 dorminate了,毕竟我有理有据,但对网暴,我不会有节的,如果你想网暴,我会让你后悔的!你可以到子坛看我的通缉!
没办法为了维护自家一点可怜的虚荣心只好去东拼西凑抄袭了,反正中国宁啥也伐来三,就抄袭结棍,伐以为耻反而振振有词。
你就继续心安理得地偷人家的文章到处发表吧。。。:))
http://www.sinoca.com/immigrant/feeling/2009-06-07/32720.html
你认为我剽窃,我认为不是的,如果无法达成共识,但至少目前有权威的小编不认为我剽窃,我们只能各走各的,但我不想逢你就骂,写得好的东西我还是会夸的!
没有下联-----说你“下了不少功夫”也算是夸你吧?哈哈。。。。
要重新开始写字,没空抓小偷。:)
反应。我还在想事情缘由。
这样要恨多少人啊!所以你想鄙视就尽管鄙视吧,其实我们就是见了面也不是对方是朱头山还是江上
以证人身份向警察(也就是网管), 人民群众(也就是网友), 还有失主(也就是原文作者) 指认小偷。其实你应该向被你抄袭或引经据典而没有注明来源的原作者道歉,并从此以后不再用这个猪头三的笔名因为已经坏忒了。另起炉灶吧。也不要相信那些悄悄话支持你的人,他们只想看你笑话。更不要用什么身患绝症的瓜子妹妹的抄袭行为来为自己辩护,引用文章数据不注明来源是不好的行为,谁都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