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警察才能抓小偷吗?

江上一郎
楼主 (文学峸)

有位大才子,天文地理军事医学枪炮各国(包括朝鲜)新闻无所不知----结果,被隔壁几位有心的读者“抓”到了---有几篇是抄袭的,有的完全是转载的---但是,却当作“我的文章”发表了----专业文章哦,数度置顶、数次上头条。。。。出来江湖混,迟早要还---真面目的。这不,由隔壁论坛闹到首页介绍,这位大才子,没头没脑的---还来茶轩“诉苦”了----结果,抓到他的人追过来茶轩,继续责问他,笑话他,,,而他的解释非常有趣,可以说前所未有-----他没有否认(也没法否认)有些文章是摘录、抄袭、转载---而没有注明。但是,他狡辩说:就像发现小偷,你去抓,该是你坐牢,因为---抓小偷是警察的事。(能间接承认自己是“偷”文章,还是挺不错的)

没错,抓小偷,是警察的专业之一。

有时候,小偷可能是一伙人,有旁人提醒被偷者、或是帮忙抓小偷---可能有危险,可能被打、被刀刺、被枪杀。。。。但很少听说因抓到作案的小偷被投入狱中----见义勇为的人也要坐牢?我只见过警察局发奖给见义勇为的市民。

不知道这神通广大的新网友来自何方?这种奇异的法律是他发明的还是历害国特有的?

也许,他只是想继续心所欲地将人家的文章“偷”为己有---而吓唬那些个揭发他的网友别多管闲事吧?

在安全的情况下,警察还是希望警民合作,将犯罪分子绳之于法的---中外各国都差不多。尤其在中国,从小被教育,要分清敌我,要看清好人坏人---连随地吐痰,都要上前批评阻止---偷东西?当然要告诉警察叔叔啦---若是成年人,在安全的情况下----该马上采取行动:录像、暗示、警告。。。。只要证据确实,作案的小偷早晚会被法办。

为了大家的生活治安,为了环境的和谐,抵制不良分子,帮助警察抓小偷,是每个公民的义务----网上,也差不多吧?

朱头山
你可能在日本,给你发个店员抓小偷反被控罪的link,我不想和你作对,但去确实在找Boris G,发在子坛里,我觉得今天应该有着落

https://www.163.com/dy/article/FH9UVK360517NDPL.html

至于在几坛,我已经完全 dorminate了,毕竟我有理有据,但对网暴,我不会有节的,如果你想网暴,我会让你后悔的!你可以到子坛看我的通缉!

朱头山
顺便告诉你,我收到几十个悄悄话支持我,你和BorisG这样的恶棍站在一起,你错了,希望悬崖勒马,回头是岸!
灵动的双子
刚刚在隔壁坛看到这个事情,转来茶坛也看到侬在讲,看来事体闹蛮大的么。大概之前被别的网友吹捧得神之糊之,

没办法为了维护自家一点可怜的虚荣心只好去东拼西凑抄袭了,反正中国宁啥也伐来三,就抄袭结棍,伐以为耻反而振振有词。

江上一郎
果然,来自历害国的小偷理论啊。。。。

你就继续心安理得地偷人家的文章到处发表吧。。。:))

朱头山
这是加拿大的

http://www.sinoca.com/immigrant/feeling/2009-06-07/32720.html

江上一郎
面皮厚到天上去了。。。。:)是伊自家来此地推销“小偷”理论的:))
朱头山
你不是我的敌人,当然也不会成为朋友,爱怎么讲讲吧,不会再搭理你了,LOL
江上一郎
你停止偷人家的文章冒充自己的---才是“回头是岸”吧?:))
朱头山
觉得很有趣以后就去抓小偷吧,估计你也不敢,网上说得狠现实生活中一般是胆小鬼!
晓月落花
呵呵,我在加拿大。不过可以随你,在哪打官司都成:)
江上一郎
我对事不对人--你自己来对号入座----请随意。。。:)
朱头山
告诉我地址,我们打一场!
朱头山
也不要把认当傻瓜,不过你还是很有才的,大约夸过我写的马超,你喜欢吕布,可惜我们不是一类人,我不喜欢和谁都吵

你认为我剽窃,我认为不是的,如果无法达成共识,但至少目前有权威的小编不认为我剽窃,我们只能各走各的,但我不想逢你就骂,写得好的东西我还是会夸的!

晓月落花
不用这么色厉内荏的。我们互换地址好吧:)
朱头山
用悄悄话?
晓月落花
您说了算:)
江上一郎
你根本看不懂我:)不是一类人,很正常。我不是“喜欢吕布”--而是为“三英战吕布”正名而已------你胡编“人中马超”-----

没有下联-----说你“下了不少功夫”也算是夸你吧?哈哈。。。。

师太明年三十八
今天买了一只林三益的中豪

要重新开始写字,没空抓小偷。:)

a
applebee3
那个波,脾气比较火爆。都是大男人就不要计较了。我有被网络霸凌过,有人一直嫉恨几年我还都不知道。最后才彻底明白。有人对小偷一词应激

反应。我还在想事情缘由。

朱头山
人和人有缘分,就像老生常谈,我很崇拜他的,他老鄙视我,我当然也不能老凑上去,但不想因为你不喜欢我而恨你

这样要恨多少人啊!所以你想鄙视就尽管鄙视吧,其实我们就是见了面也不是对方是朱头山还是江上

灵动的双子
你把那些指出你抄袭的网友搞错了,他们没有抓小偷(也就是这次事情的主角,你), 他们是

以证人身份向警察(也就是网管), 人民群众(也就是网友), 还有失主(也就是原文作者) 指认小偷。其实你应该向被你抄袭或引经据典而没有注明来源的原作者道歉,并从此以后不再用这个猪头三的笔名因为已经坏忒了。另起炉灶吧。也不要相信那些悄悄话支持你的人,他们只想看你笑话。更不要用什么身患绝症的瓜子妹妹的抄袭行为来为自己辩护,引用文章数据不注明来源是不好的行为,谁都一样。

p
papyrus
原来易被偷物品不限于《巴黎文学散步地图》:-))
桂雨1
大概跟你一样的也是喜欢剽窃的?
c
casun222
这个朱头山他一个plagiarizer还贼喊抓贼, 还想转移大家的视线恬不知耻的打着什么伸張正义,还要起诉揭露他抄袭偷窃之人,
c
casun222
真是个不知羞耻的朱头山.
正人伪君子
你可以帮着抓小偷,但不能判刑。最后还得走法律程序。
江上一郎
方便时,拍照录像你内行---抓小偷,还是让警察叔叔去。。。:)
江上一郎
小偷还指定谁能抓他,谁不能抓他----这也算是新生事物了:))
江上一郎
我对这个人不感冒,但是,他的小偷不能抓的歪理论--实在超出常人思维。。。难道揭示小偷的盗窃行为也不行么?
江上一郎
你说的不错。好像也没人说要怎么处罚和判他具体罪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