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了解两位大法官关键法理战始末 巴雷特完爆杰克逊!
一场教科书级的法律降维打击。 最高法院内部,如何批评同事? 用词,比判决本身更狠。 主角,大法官巴雷特和杰克逊。 案件,川普诉CASA公司案。
最高法以6比3做出裁决,限制了地方法院法官发布全国性禁令的权力。 这是一种被滥用的司法工具,常被用来拖延任何他们不喜欢的政策。 这是川普政府的重大胜利。
但大法官杰克逊,表示不服。 她写了一份异议,指责多数派想让行政部门获得“从事非法行为的许可”。 她认为,这个判决将创造一个“无法无天的地带”,行政部门可以随心所欲,无视法律。
巴雷特,作为多数意见的执笔者,没留情面。 她直接在判决书里,对杰克逊的异议发起了攻击。 第一击: 巴雷特写道,杰克逊的论点“令人吃惊”,因为它“既不依赖于现有法案,坦率地说,也不依赖于任何理论”。
第二击: 巴雷特说,杰克逊的逻辑似乎更加极端,她好像认为任何法院命令背后的“推理”,行政部门都必须“普遍遵守”。
致命一击: 巴雷特下了个结论:“杰克逊大法官一边谴责‘帝王般的行政权’,一边却在拥抱一个‘帝王般的司法权’。”
最后,她甚至引用杰克逊自己的话回敬: “人人都应守法,从总统到下属”,司法部门自己,也不能例外。
巴雷特的逻辑很清晰: 行政部门违法,不代表司法部门就能越权。 用通俗的话讲:两个错误,不等于一个正确。 当法院认为行政部门违法时,答案不是让法院也超越自己的权力。
这个判决,暴露了左翼法律策略的内在矛盾。 他们曾为地方法院法官用全国禁令叫停川普的每一项政策而欢呼,不管法律依据多么薄弱。但当最高法院恢复宪法秩序时,他们却说这是“民主危机”。
巴雷特的判决书,不只是让川普政府赢得了官司。 它用严谨的法理、历史和宪法文本,拆解了杰克逊充满激进主义修辞的异议。 在法律的棋盘上,这是一次精准、冷酷的绝杀。 它给所有相信司法角色应保持克制的人,上了一堂课。
要是现在是民主党当总统,共和党的法官也这样封,拥护民主党的人该怎么说?所以应该一致拥护高院的决定才对。
那些民主党干的坏事,比如一纸政令不准你带枪,能干翻也是靠地方联邦法官的禁制令。
很多蓝州有这个恶法。 官司是一级一级慢慢打。 作为枪迷虽然不爽, 但仍然认为走法律程序是对的。
不是双刃剑, 而是对两党总统都公平。
哈里斯选民摘不到的葡萄肯定是酸的。
低级联邦法官历来很知趣,极少对总统发全国禁令。 如果这个不成文传统能够保持其实是可以的。
但川普上任一百天就挨了79个禁令, 泛滥成灾就成了abuse of power。 高法判决属于不得已,把不成文规矩明确化。
民主政体有很多不成文惯例需要大家自觉遵守。 只有规矩被破坏的时候才需要成文。
而低级法官叫停没有宪法依据。 无论川普行政令的内容如何, 是低级法律违宪而不是川普。
而且左左低级法官肆无忌惮。 如果不是发79个, 而是发两三个是可以通融的。
总统不发这类行政令也是不成文的传统。
草民对付政府滥权的办法多着呢。 比如说, 我的枪上次在钓鱼不小心掉湖里了, 呵呵。
FBI会敲你的门。
https://bbs.wenxuecity.com/currentevent/3730806.html
当然前提是能识数
完整了解两位大法官关键法理战始末
巴雷特完爆杰克逊!
一场教科书级的法律降维打击。
最高法院内部,如何批评同事?
用词,比判决本身更狠。
主角,大法官巴雷特和杰克逊。
案件,川普诉CASA公司案。
最高法以6比3做出裁决,限制了地方法院法官发布全国性禁令的权力。
这是一种被滥用的司法工具,常被用来拖延任何他们不喜欢的政策。
这是川普政府的重大胜利。
但大法官杰克逊,表示不服。
她写了一份异议,指责多数派想让行政部门获得“从事非法行为的许可”。
她认为,这个判决将创造一个“无法无天的地带”,行政部门可以随心所欲,无视法律。
巴雷特,作为多数意见的执笔者,没留情面。
她直接在判决书里,对杰克逊的异议发起了攻击。
第一击:
巴雷特写道,杰克逊的论点“令人吃惊”,因为它“既不依赖于现有法案,坦率地说,也不依赖于任何理论”。
第二击:
巴雷特说,杰克逊的逻辑似乎更加极端,她好像认为任何法院命令背后的“推理”,行政部门都必须“普遍遵守”。
致命一击:
巴雷特下了个结论:“杰克逊大法官一边谴责‘帝王般的行政权’,一边却在拥抱一个‘帝王般的司法权’。”
最后,她甚至引用杰克逊自己的话回敬:
“人人都应守法,从总统到下属”,司法部门自己,也不能例外。
巴雷特的逻辑很清晰:
行政部门违法,不代表司法部门就能越权。
用通俗的话讲:两个错误,不等于一个正确。
当法院认为行政部门违法时,答案不是让法院也超越自己的权力。
这个判决,暴露了左翼法律策略的内在矛盾。
他们曾为地方法院法官用全国禁令叫停川普的每一项政策而欢呼,不管法律依据多么薄弱。但当最高法院恢复宪法秩序时,他们却说这是“民主危机”。
巴雷特的判决书,不只是让川普政府赢得了官司。
它用严谨的法理、历史和宪法文本,拆解了杰克逊充满激进主义修辞的异议。
在法律的棋盘上,这是一次精准、冷酷的绝杀。
它给所有相信司法角色应保持克制的人,上了一堂课。
要是现在是民主党当总统,共和党的法官也这样封,拥护民主党的人该怎么说?所以应该一致拥护高院的决定才对。
那些民主党干的坏事,比如一纸政令不准你带枪,能干翻也是靠地方联邦法官的禁制令。
很多蓝州有这个恶法。 官司是一级一级慢慢打。 作为枪迷虽然不爽, 但仍然认为走法律程序是对的。
不是双刃剑, 而是对两党总统都公平。
哈里斯选民摘不到的葡萄肯定是酸的。
低级联邦法官历来很知趣,极少对总统发全国禁令。 如果这个不成文传统能够保持其实是可以的。
但川普上任一百天就挨了79个禁令, 泛滥成灾就成了abuse of power。 高法判决属于不得已,把不成文规矩明确化。
民主政体有很多不成文惯例需要大家自觉遵守。 只有规矩被破坏的时候才需要成文。
而低级法官叫停没有宪法依据。 无论川普行政令的内容如何, 是低级法律违宪而不是川普。
而且左左低级法官肆无忌惮。 如果不是发79个, 而是发两三个是可以通融的。
总统不发这类行政令也是不成文的传统。
草民对付政府滥权的办法多着呢。 比如说, 我的枪上次在钓鱼不小心掉湖里了,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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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前提是能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