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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咚小美
楼主 (文学峸)

三个孩子共同在高中创建了公益组织,并且赢得青少年大奖,奖金1万。其中一个孩子Y要求奖金先放到她名下,另外二个同意了。先让她报销一些费用,未果,1年之后刚刚才给报。自始至终Y从未拿出银行STATEMENT,钱的去向,入账日期都没交代。如今3个孩子都入了大学。

另外二孩子盯着Y把钱拿出来放入3个人名下,3个孩子可以去开JOINT ACCT共同监管钱的出入,Y不同意。商讨几次都说,你们当初同意把钱放在我这里的。Y父母不愿意参与此事,说孩子们的事情自己解决。

奖金是属于组织的,三个人共有的。我们怀疑钱是不是还在呢,正常来说,起码出示STATEMENT先证明一下啊。

请问这种事情可以上小额法庭吗?Y这孩子是不在乎名誉了吗

柠檬椰子汁
上小额法庭的几个前提

第一,被告小孩在哪里上学?一般来说,官司要在被告居住的地方打。当然作为大学生,可能domicile还是在当地父母家里,递交文书送到父母家里似乎也可以,但是这里面有很多变数被他狡辩。最可靠的是道小孩大学本地去告,当面递文书,他躲不掉。

第二,自己去查起诉州小额法庭的限额。一万元,每个小孩最多拿到3333,这个似乎都应该在限额以下。

第三,即使拿到胜诉判决,如何向小孩讨债,也是一个问题。走一步看一步吧。权当是学习。

我不明白的,是当初支票是写给谁的,如果是写给三个人的,那么其余两个人要在支票后面签字才能被第三个人cash。这里面有很多细节。

叮咚小美
当初支票就写给Y一个人的,因为另外2孩子同意先放她帐上。这点她承认。
柠檬椰子汁
冷笑啊,支票给一个人的,凭什么要分给你们?过了这么多年你们有什么证据这个钱属于三个人?

当做交学费吧。当时不催盯紧,是你做父母的责任。

叮咚小美
一直是催的,孩子们直接也一直要求她报销费用,她就拖着
叮咚小美
现在孩子们跟组织联系,让他们证明钱是奖励给他们共同的,而不是一个人的,只是暂时存到她账户上的,这样会是

有利的证据吗

柠檬椰子汁
这个案件比狗咬人还狗血。让他们去折腾去吧。

what's the lesson learnt here? 

l
lxny
柠檬分析的透彻,也给我们这些家长提了个醒,谢谢
單身老貓
對不起,這位法客,老貓又來晚了.......

幫不上忙,只能對您這位法壇的客人說聲抱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