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孩子留学加拿大租了一年的房子,因疫情无法返回,下半年也不开课,原来租的房子想退租,但房东要收4个月的房租才能退,不知道一般情况是如何的,这是不是房东宰留学生啊?4个月太多了吧?
问题是合同上没有写退租的条款,小孩子也不明白就签了。不知当地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位置在加拿大,多伦多地区,多谢。
是我的話就不辭而別,房東還可以拿我怎麼樣。難道我還怕他派人擊落我的飛機?除非我已經預付了一年或更多的租金。
好好去谈,一次不成谈两次,你可以大打悲情牌。法律上没啥可争议的,住不住都要交到底或转租、除非住宅因疫情被官方封了。
你们租房合同到底还有几个月剩下呢?
依據 Residential Tenancies Act,2006, 如果租約中沒有特別規定,你必須在終止租約前 60 天以書面的方式通知房東終止租約,同時付清租約中所有剩餘時間的租金
所以技術上你孩子的房東可以與您協商一個折衷的解決方式或是要求您支付所有剩餘的租金
同時依據現有的資料,加國政府沒有提供任何特別的援助給予學生有關租房的問題
https://www.canada.ca/en/department-finance/economic-response-plan.html
连钥匙都还没有拿到。根本没有开始住。
合同是签的五月份开始入住,但因为疫情,4月底就回国了,所以,只是签好了合同,一年的,还没有拿钥匙,也还没有入住。
现在回来了,学校也通知,下半年不开学了,那就也不会回去上课了,房子白租了,所以现在想退掉,是这个情况。房东说要付4个月的房租,我觉得过分了,但也不太了解当地的规定,像这种情况是怎么定的。应该如何处理,找谁?
谢谢
我有 一房客不交租,赶6个月才赶走,房客不交租,按程序,等10天,才开始可以打官司,打官司得等几个月,期间房客不交房租,也没办法,房客可以上诉,又等几个月。
加拿大共产主义,房客是上帝,有房的是敌人。
我说,你做选择:
1. 我马上找租客,什么时候找到,什么时候Release你。如果我提前在你搬走的时候找到,你也必须马上出去。这对大家都平等。
2. 我Keep 你的押金,并在你搬走时加收二个月租金,然后release双方。
他们放弃提前退租。
我在美国,当时没有啥病毒。。。
主要是疫情急急忙忙,也没有能提前通知房东,现在已经5月了,那收押金也是应该的,但是要再收4个月的房租,我觉得不对劲,但要是不同意,咱总得有的理由,有道理吧,
就像下面说的,主要是合同签了,但还没有开始入住,连钥匙都没有拿到,就要再交4个月,不对,这个情况应该如何处理,当地的规定是如何的,咱得搞清楚,有理有据吧。
房客输了会有案底,赢了房东可以新证据上诉 ,房东上诉期间 时间交通都是损失,可以叠加。学生续签, 移民入籍都有影响。
一年的合同,5月开始入住,但4月底就跑了,没有入住,连钥匙都没有拿到,冤不冤啊。你说的这些条款在哪里?
跟买卖房一样,签了就要买卖,一直进行下去。
按法律,就是房东和房客双方积极转租,找不到就一直交租下去;
正常情况,不可能一直找不到。只要有人租,可以降些价,务必租出去。
关键是房东越快找到租客你的损失越小,目前这状况租客不好找,房东没压力的话也不会积极去找,就看你的谈判技巧了。
我觉得押金,最坏再加一个月租金,可能是双方可以同意的点。
当然,因为天灾人祸,你可以打横来几个月不松口,也不交房租。既不会有滞纳金,也不可能更坏,捅到法院也不怕(不一定能开庭,即使开庭法官和各级政府也不会支持新罚款)。
大环境改变他没戏的。人过不来可以网上查或找人代理你。
如果没有账户,或关账户, 你一分钱拿不到,反而赔更多钱,他根本不受影响
请教,孩子留学加拿大租了一年的房子,因疫情无法返回,下半年也不开课,原来租的房子想退租,但房东要收4个月的房租才能退,不知道一般情况是如何的,这是不是房东宰留学生啊?4个月太多了吧?
问题是合同上没有写退租的条款,小孩子也不明白就签了。不知当地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位置在加拿大,多伦多地区,多谢。
是我的話就不辭而別,房東還可以拿我怎麼樣。難道我還怕他派人擊落我的飛機?除非我已經預付了一年或更多的租金。
Can J2 transfer to H1 without waver? Thanks.
好好去谈,一次不成谈两次,你可以大打悲情牌。法律上没啥可争议的,住不住都要交到底或转租、除非住宅因疫情被官方封了。
你们租房合同到底还有几个月剩下呢?
依據 Residential Tenancies Act,2006, 如果租約中沒有特別規定,你必須在終止租約前 60 天以書面的方式通知房東終止租約,同時付清租約中所有剩餘時間的租金
所以技術上你孩子的房東可以與您協商一個折衷的解決方式或是要求您支付所有剩餘的租金
同時依據現有的資料,加國政府沒有提供任何特別的援助給予學生有關租房的問題
https://www.canada.ca/en/department-finance/economic-response-plan.html
连钥匙都还没有拿到。根本没有开始住。
合同是签的五月份开始入住,但因为疫情,4月底就回国了,所以,只是签好了合同,一年的,还没有拿钥匙,也还没有入住。
现在回来了,学校也通知,下半年不开学了,那就也不会回去上课了,房子白租了,所以现在想退掉,是这个情况。房东说要付4个月的房租,我觉得过分了,但也不太了解当地的规定,像这种情况是怎么定的。应该如何处理,找谁?
谢谢
我有 一房客不交租,赶6个月才赶走,房客不交租,按程序,等10天,才开始可以打官司,打官司得等几个月,期间房客不交房租,也没办法,房客可以上诉,又等几个月。
加拿大共产主义,房客是上帝,有房的是敌人。
我说,你做选择:
1. 我马上找租客,什么时候找到,什么时候Release你。如果我提前在你搬走的时候找到,你也必须马上出去。这对大家都平等。
2. 我Keep 你的押金,并在你搬走时加收二个月租金,然后release双方。
他们放弃提前退租。
我在美国,当时没有啥病毒。。。
主要是疫情急急忙忙,也没有能提前通知房东,现在已经5月了,那收押金也是应该的,但是要再收4个月的房租,我觉得不对劲,但要是不同意,咱总得有的理由,有道理吧,
就像下面说的,主要是合同签了,但还没有开始入住,连钥匙都没有拿到,就要再交4个月,不对,这个情况应该如何处理,当地的规定是如何的,咱得搞清楚,有理有据吧。
房客输了会有案底,赢了房东可以新证据上诉 ,房东上诉期间 时间交通都是损失,可以叠加。学生续签, 移民入籍都有影响。
一年的合同,5月开始入住,但4月底就跑了,没有入住,连钥匙都没有拿到,冤不冤啊。你说的这些条款在哪里?
跟买卖房一样,签了就要买卖,一直进行下去。
按法律,就是房东和房客双方积极转租,找不到就一直交租下去;
正常情况,不可能一直找不到。只要有人租,可以降些价,务必租出去。
关键是房东越快找到租客你的损失越小,目前这状况租客不好找,房东没压力的话也不会积极去找,就看你的谈判技巧了。
我觉得押金,最坏再加一个月租金,可能是双方可以同意的点。
当然,因为天灾人祸,你可以打横来几个月不松口,也不交房租。既不会有滞纳金,也不可能更坏,捅到法院也不怕(不一定能开庭,即使开庭法官和各级政府也不会支持新罚款)。
大环境改变他没戏的。人过不来可以网上查或找人代理你。
如果没有账户,或关账户, 你一分钱拿不到,反而赔更多钱,他根本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