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鉴于最近大家对借用他人歌曲的合作贴有争议,班委会经过讨论,将在周四公布新的合作贴规则!!

想唱就唱
楼主 (文学峸)

在此之前,请暂停发布此类合作贴,并请大家耐心等待!

谢谢理解!

 

碧蓝天
辛苦了,班长们!
才歌
支持!!
风过之无痕
好复杂啊,这也要争论吗?虽然我没有做过,但如果双方同意为什么就不行呢? 我怎么觉得和代发歌曲形式相同啊
择木而栖
风哥说的对,现在的指南是容许代发的,但是要有特殊原因,也要follow特定格式。。。

代发原则:一般情况下主贴由坛友本人(歌曲演唱者)发帖。因故不能自己发帖者(比如回国)可请人代发。标题需注明。

择木而栖
现在的指南也容许重复发自己一年以上的旧歌,但是也要有特殊原因或者内容变化。。。

考古贴原则:原则上发布的作品一年之内不得重发。在本坛发布已超过一年以上的优质歌曲,如果链接失效或有新的有声内容 (Prefer)(也包括但不限于:新后期、新感悟、新秀片、加新歌等等),可以酌情再次发布;也有助于发掘坛友们以往的优秀作品。

择木而栖
支持!世界在变化,唱坛现有规则如果不适用或需要更详细定义,也应该吸纳歌友意见,更新一下城头指南,让大家有据可查。。。

 

咱坛子领导有方,人气很旺。过路的文学城网友想发帖增加曝光是好事儿。已经常驻的歌友各种合作方式层出不穷也是唱坛热闹的原因。

唱坛毕竟是发声的坛子。没有了这个宗旨一切都无从谈起。规矩订好了完善了,大家都follow就是。避免争议,班长也不需要也没必要 case by case 决定。

h
hophop
支持!就是因为有争议才需要明确一下。
无问东西
支持班班们!
y
yeyang
班长们辛苦!
西
西门东瓜
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