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译本把原诗的语序根本性的改变。难道“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也可以说成“把酒问青天,明月几时有”吗?这让我想起查良铮翻译的奥登的名作《美术馆》(Musee des Beaux Arts):About suffering they were never wrong。查良铮把这一句译为:关于苦难他们总是很清楚的。这似乎是一种习惯动作,总是不肯照着原文如实翻译,多少都要改变一下。但真正优秀的诗歌应该是一种接近唯一的最佳表达形式。比如,奥登的那首诗上来就有一种沉郁悲怆的力量:关于苦难他们从不会错。翻译成“关于苦难他们总是很清楚的”,就平淡了。那个“的”字尤其无力。而狄金森的这首诗也是一样,调换语序后悲伤的力量大为减弱了。所以,翻译不是不能进行大的改变,甚至不必神似,但关键要变的更好。
比如,接下来如果忠实原作,shade一词就应译成“阴影”。但我们的译者都想当然的把它译成了“黑暗”。译成黑暗情感更加强烈,似乎诗意就更浓了。但实际上狄金森不是对着镜子浓妆艳抹型的美女,不是靠多加佐料招揽顾客的大厨。狄金森的诗传达的是一种微妙神韵。黑暗的英文是darkness。如果狄金森在这里指喻的是黑暗与光明,那么这个句子的含义就明朗了,接下来就应该是:现在我看到了阳光,我便无法再忍受黑暗。这样这首诗就变成了寻常之作。而狄金森接下来写的却是:But Light a newer Wilderness/My Wilderness has made --。它使这首诗一下子变得非常陌生,我们需要思考。这才是狄金森,是狄金森的天才之处。阴影并不是完全的黑暗,不是身处于茫茫的黑夜之中。那么,这时这貌似简单的一句话也开始变得费解。那么,在我们并不理解的情况下应怎么翻译shadow呢?我认为把“shadow”翻译成“阴影”就可以啦。
而应该如何翻译But Light a newer Wilderness/My Wilderness has made --?这是这首诗翻译的关键。
狄金森出身新教(加尔文教派)家庭,个人曾在曼荷莲女子神学院学习,她留下的文字多有讲到自己与宗教的种种。考虑她生活的时代,以及她的个人出身经历,(无论读者是否信教)自然而然会把诗里的"wilderness" 与(英版)圣经旧约中的wilderness相联系。 英文旧约中讲: “And they took their journey from Elim, and all the congregation of the children of Israel came unto the wilderness of Sin, which is between Elim and Sinai, on the fifteenth day of the second month after their departing out of the land of Egypt.” 中文圣经相应的文字是: “以色列全会众从以琳起行,在出埃及后第二个月十五日,到了以琳和西奈中间汛的旷野。” 所以在圣经中:wilderness = 旷野。 既然狄金森诗里wilderness出典于圣经,考虑旧有的翻译成例,按照翻译的信达雅原则,诗里的"wilderness"也应译为 "旷野"。 狄金森这首诗,也许有多少读者就能读出多少重意思。不过其中的一重,也许是最贴近狄金森自己的一重,应该是这样的:如果我不知道上帝在引路,那我会在【旷野的】黑暗中游荡而不自知。可是我知道上帝在引路,但我却无能追随之。 有关狄金森和宗教之间的纠葛,先讲个狄金森的小故事。狄金森17岁时进入曼荷莲女子神学院学习。老师里昂小姐有一天在课上要信仰基督教的同学们站起来。结果全班的人都站了起来,唯有狄金森坐在椅子上没有动。她的同学因此说她是个怪人。而狄金森后来对朋友讲述这段经历时说:”他们说我坐着不动是怪,我倒是觉得撒谎会更怪。“ 在一封给朋友的信中,狄金森说:”【有一段时间】我几乎以为自己是基督徒了。 我以为我再也不会变得自私庸俗。我觉得我从未像在找到了救世主的那个短暂的时间里那样无忧无虑,幸福快乐。可惜我很快忘记了,或者说厌倦了晨祷。 我的旧习惯一一复归,我对宗教的关心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少。 我渴望收到您的来信,以了解您的决定。 我希望你是一个基督徒,因为我觉得如果在天上没有所爱,任何人都不可能幸福。 我觉得如果我不爱基督,我永远不会幸福。(I was almost persuaded to be a Christian. I thought I never again could be thoughtless and worldly?and I can say that I never before enjoyed such perfect peace and happiness as the short time in which I felt I had found my savior. But I soon forgot my morning prayer or else it was irksome to me. One by one my old habits returned and I cared less for religion than ever. I have longed to hear from you?to know what decision you have made. I hope you are a Christian for I feel that it is impossible for anyone to be happy without a treasure in heaven. I feel that I shall never be happy without I love Christ.)
狄金森又为啥不能达标呢?狄金森在给朋友Abiah的信中坦白说:“岸上确是安全,Abiah,可我迷醉于海中弄潮。我能数清葬身那温柔水下的沉船,能听见风的呜鸣,可是啊,我就是迷上了那份惊险。你在学会自律和坚守。基督耶稣会更喜欢你。可惜他一点也不爱我!” (The shore is safer, Abiah, but I love to buffet the sea?I can count the bitter wrecks here in these pleasant waters, and hear the murmuring winds, but oh, I love the danger! You are learning control and firmness. Christ Jesus will love you more. I'm afraid he don't love me any!)
不可修复的碎片
——狄金森的一首小诗1233的翻译
*
介绍狄金森的生平似乎不必要了。但就像盛夏出门也要往身上覆盖最少面积社会所能最大容忍的针织物一样,所以,尽管你们已经知道,我还是要在开始探讨狄金森的翻译前先覆盖一块最小面积的文字以保持尊严来先介绍一下狄金森的已经众所周知的奇异生平。
艾米莉·狄金森生于1830年卒于1886年。生前一直生活在马萨诸塞州一个叫安默斯特的小镇上,从三十岁之后,几乎就再也没有迈出过她住的那栋带有一个花园的家的大门。直到死后很久,镇上的人都不知道这位狄金森家族中足不出户的老小姐一直在写诗。狄金森家族是镇上门第显赫的望族。艾米莉的哥哥奥斯丁从哈佛毕业后,留在家乡经营产业。后来,成为当时安默斯特镇的骄傲。但现在艾米莉·狄金森是美国文学史的骄傲。她,与惠特曼比肩,被称为美国向世界贡献的两个最伟大的诗人。她是一个传奇,一个安默斯特小镇诞生的奇迹。今天仍然有人来到这个小镇为了寻找当年她居住的花园。
狄金森的诗歌似乎没有受到太多时代的影响。她有一种源头的原创性,直到现代文学兴起后,人们才渐渐理解并越来越重视她的诗歌。但直到今天阅读理解她的诗仍然是一种挑战。而翻译狄金森因此就更加困难。认识到她的诗歌的现代属性,对于狄金森的中文翻译是非常重要的。比如,我们来看一下狄金森的1233首。这是一首非常短的小诗,用词极为简单、质朴,这几乎是最简单的英文诗歌了。
1233
Had I not seen the Sun
I could have borne the shade
But Light a newer Wilderness
My Wilderness has made --
*
我只在百度上找到两个译本,其中一个译者不详。据说复旦大学曾联合了中国的诗人、狄金森研究的学者和美国的研究狄金森的学者或许里面也有美国的诗人集体攻关,完成了一个狄金森全集翻译的项目课题。可惜我一直纳税但从来没有在网上看到过这个联合译本。
译本一:
我本可以忍受黑暗
如果我不曾见过太阳
然而阳光已使我的荒凉
成为更新的荒凉
译本二:
假如我没有见过太阳
我也许会忍受黑暗;
可如今,太阳把我的寂寞
照耀得更加荒凉
*
第一个译本把原诗的语序根本性的改变。难道“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也可以说成“把酒问青天,明月几时有”吗?这让我想起查良铮翻译的奥登的名作《美术馆》(Musee des Beaux Arts):About suffering they were never wrong。查良铮把这一句译为:关于苦难他们总是很清楚的。这似乎是一种习惯动作,总是不肯照着原文如实翻译,多少都要改变一下。但真正优秀的诗歌应该是一种接近唯一的最佳表达形式。比如,奥登的那首诗上来就有一种沉郁悲怆的力量:关于苦难他们从不会错。翻译成“关于苦难他们总是很清楚的”,就平淡了。那个“的”字尤其无力。而狄金森的这首诗也是一样,调换语序后悲伤的力量大为减弱了。所以,翻译不是不能进行大的改变,甚至不必神似,但关键要变的更好。
比如,接下来如果忠实原作,shade一词就应译成“阴影”。但我们的译者都想当然的把它译成了“黑暗”。译成黑暗情感更加强烈,似乎诗意就更浓了。但实际上狄金森不是对着镜子浓妆艳抹型的美女,不是靠多加佐料招揽顾客的大厨。狄金森的诗传达的是一种微妙神韵。黑暗的英文是darkness。如果狄金森在这里指喻的是黑暗与光明,那么这个句子的含义就明朗了,接下来就应该是:现在我看到了阳光,我便无法再忍受黑暗。这样这首诗就变成了寻常之作。而狄金森接下来写的却是:But Light a newer Wilderness/My Wilderness has made --。它使这首诗一下子变得非常陌生,我们需要思考。这才是狄金森,是狄金森的天才之处。阴影并不是完全的黑暗,不是身处于茫茫的黑夜之中。那么,这时这貌似简单的一句话也开始变得费解。那么,在我们并不理解的情况下应怎么翻译shadow呢?我认为把“shadow”翻译成“阴影”就可以啦。
而应该如何翻译But Light a newer Wilderness/My Wilderness has made --?这是这首诗翻译的关键。
*
最后一句第一个译本的翻译无疑是语言通顺,含义明白的,是一个完整感人的句子。但是,这样的翻译是一个好的翻译吗?或者,这能算正确的翻译吗?我认为这是一个不正确的翻译。这句诗的正确翻译应该是:
但阳光一片更新的荒凉
我的荒凉已经铸就——
当然啦,很多人一看到这样的文字就会撇撇嘴,甚至笑出声来。他们会认为这是一个生硬的翻译,是蹩脚的中文。对此我无话可说。但如果他们认为这不狄金森的诗,我就要张开嘴,伸出舌头舔舔嘴唇,然后咽下一口唾沫,说他们错了:这才是狄金森的诗泥。因为,狄金森写的就是:
But Light a newer Wilderness
My Wilderness has made --
But (但)Light(阳光) a newer Wilderness(一片更新的荒凉)(是四声的更新,newer,而不是更新,replace。)
My Wilderness(我的荒凉) has made(已经铸就) --(——)。
即便从英文来看,这也不是一个完整、通顺的句子。它具有破碎的性质,是一些碎片,它的含义并不十分清晰。如何理解这首诗这时成为了一个问题。
*
更重要的是:这样的英文和中文是蹩脚的文字吗?如果狄金森和我一样默默无闻,那很可能绝大多数人已经脱口而出:这当然就是啦!你这个猪头。可现在情况有点麻烦。因为,狄金森已是举世公认的大诗人了嘛!所以,那些人需要找出原因来说明英文是好的,但中文这样翻译就蹩脚了。这不是好的中文。那么对此我只好张开嘴巴伸出舌头舔舔嘴唇,然后咽下一口唾沫,无话可说了。于是,翻译似乎是一面魔镜。当用它对照波提切利海中诞生的维纳斯时,我们在镜子中窥到了从浴池走出的是穿着唐装的文艺青年杨贵妃,于是我们这才心满意足。好喜欢的。传统没有被丢失!感动,为什么总是那么的令人感动?今天要想不感动你知道那有多难吗?到处都在要让你——感动。很显然,地球在变暖,在变成一座温室。而今天没有什么比自信更简单的事情了。在盛行奢侈品的年代,自信非常廉价。我看到电视上的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捆着一个自信心的炸药包,从嘉宾到观众,从节目主持人到电视剧的男女主人公,从骆驼到骆驼祥子再到荷兰奶牛,和老奶奶。实际上,狄金森当年最早发表的几首诗,也被编辑们修改的——好厉害!西方文学经历了漫长的时间才发展到现代文学的阶段,直到这时人们才理解并接受了狄金森。
唉,这首诗我的翻译是:
如果我没有看见太阳
我本可以忍受阴影
但阳光一片更新的荒凉
我的荒凉已经铸就——
那么,或许阴影就是我们的:翻——译——们。不,他们是黑暗。Darkness,or,Black。
YOU SAY YOU SEE THE BLACK
网友曾在留言中非常友好在给我的留言中附了一首关于BLACK的童谣,很喜欢,谢谢啦。但读时突然想到,如果有一天我回国不再出来了,那么我就再也无法看到我在文学城的帖子和博客,也看不到这些年来网友给我的留言。那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那些留言对我来说都是最珍贵的,而且很有意思,可是因为你现在在中国,有些网站你就再也去不了了,那里发生过什么、发生着什么,你都不会再知道了。想到这些我也不知道我的感受是什么了,不知道我想要说什么了。可能我只是在陈述一个简单的事实而已。而在有些时代,有些地方,事实是不重要的。因为没有人知道。
我在最后又加了两句:
Black is kind
It covers up
The run-down street,
The broken cup
.....
Black is a feeling
Hard to explain
Like suffering but
without the pain
Black is real
Is very very Dark
那些黑暗的时光里
心仍然在跳动
仍然流淌鲜血
仍然有记忆
听吧
那些歌声
那些在黑暗里歌唱的人们
紧闭双眼
我们仍然什么也看不见
我们仍然什么也看不见
不过,现在我可以爬到墙头,虽然经常掉下来,摔的屁股生疼。但是,当我爬到墙头向外眺望时,清凉的风会吹来。有时风大的我都要一只手按住我的假发套,向着远方眺望。然而,举目四望,外面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新鲜事情,而且更糟糕的是四方到处都在变得越来越荒凉,墙内和墙外都一样的浮华,一样的荒凉,像梦一样的浮华,像梦一样的荒凉,而且在破碎。
*
我是说,狄金森的诗到了最后就变成了碎片化的文字。
面对狄金森碎片化的文字,我们不禁再次想到阿多诺论述的贝多芬晚期风格。这一艺术的晚期风格的重要特点即是:破碎与凌乱。那是对于传统美学的完美的冲击与重建,是华美建筑历经时光消磨而形成的废墟,那里有一种一切文明的归宿感,从而达到一种美的晚期的悲剧式的极致,它必然是残破的,但在破碎中有着恢弘与辽阔。艾略特曾作出过一个关于现代文学的深邃的解释,他指出:诗人最重要的是能够看到比丑和美更远一些的东西,看到厌烦、恐怖和壮丽。
这样翻译的狄金森的这首诗,会让我们想到马致远的那首《天净沙·秋思》:
枯藤——老树——昏鸦,
小桥——流水——人家,
古道——西风——瘦马。
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
但这首词仍属于古代典雅的文学。和马致远的叙事相反,狄金森的叙述始于一个完整的诗句: 如果我没有看见太阳,我本可以忍受阴影;然后在叙述的后期开始变得破碎、模糊:但阳光?——一片更新的荒凉?——我的荒凉?——已经——铸就?——?,But Light?—— a newer Wilderness?——My Wilderness?—— has—— made?——?。这时狄金森的叙述似乎已经变成了哈姆雷特式的矛盾,模糊,迷茫的,纯粹个人的内心独白。这时它已经变成狄金森心灵不可修复的碎片。
立
2019/02/05
&Longing of the heart-:))....
同一首歌-:))。-1981/1980
法國電影。
夢中情人
蘇菲 馬素-:))。。
你从来不相信爱情,认为爱情是欺骗,是童话,那么你就生活在爱情的shade里。爱情就是阳光,就是sun。它是存在的,只是被遮蔽了,被挡住了,没有被你发现,被你看见。
一旦看见了。相信了爱情的存在,知道爱情的甜美,那么越是如此,我们就越难以忍受当前平庸的婚姻关系和男女情感。这就是点亮了(light),但我们感觉到更多的寂寞、无奈(Wilderness),以致于从前可以忍受,现在无法忍受。
就好比你以前没看到一个帅哥,老实憨厚的老公可以忍受,自从看到帅哥给你抛媚眼,你就难以忍受自己的老公了。
放在知识、艺术、革命等主题上,也一样。窃以为,明白、领悟就是最美妙的,不一定追求翻译到很精致出来。
还是要大赞立的大作,有文豪气势。:-)
But Light a newer Wilderness
光明所及之处荒凉遍目
My Wilderness has made
我属之份早已天定无增减
我认为作者想表达的是荒凉天成,无所不在,不断产生。光明只能让荒凉更显眼,无所遁形。这种人生悲凉的底色倒和张爱玲是一个路子。
https://www.wenxuecity.com/blog/202101/77953/20594.html
支持你,我自己也是喜欢直翻。我喜欢直翻是我的词汇匮乏。非常喜欢也受益于你对诗歌翻译这样细致的讨论推敲,这也是我最初追随你到茶坛的原因。today's is very beautiful!
要是我没有见过太阳
我可以忍受阴影
可是阳光 照耀了一片新的荒野
我的荒野
……
Wildness 不是荒凉,凉negative ,还像更贴近荒野?
https://www.merriam-webster.com/dictionary/wilderness
如果是个郁郁寡欢的人,则wilderness 做荒凉荒芜更贴合。
你从来不相信爱情,
认为爱情是欺骗,是童话,
那么你就傻了,你就悲剧了,你就是完蛋啦
生活在爱情的shade里。
仍然有爱,有情,有甜,有痛
爱情就是阳光,就是sun,就是泌尿外科的手术。
它是存在的,
是手术
是属鼠的手榴弹
只是被遮蔽了,被挡住了,还没有被你发现,被你看见
的占有。
一旦看见了。
你就相信了爱情的存在,知道了爱情的甜蜜,
那么越是如此,
你就服了
我们就越难以忍受当前平庸的婚姻关系和男女情感。
但是,你不是真是因为
看见的存在。
你就相信了爱情的存在,知道了爱情的甜蜜,
然后,你就
有了今天。
这就是点亮了(light),
但我们感觉了
更多的寂寞、无奈(Wilderness),
以致于从前可以忍受,现在忍无可忍
但是,
对于更多的人是
忍无可忍的
忍受。
就好比你以前没看到一个帅哥,
老实憨厚的老公可以忍受,
自从看到帅哥给你抛媚眼,
你就难以忍受自己的老公了。
放在知识、艺术、革命等主题上,也一样。
窃以为,明白、领悟就是最美妙的,
不一定追求翻译到很精致出来。
但是,你
现在看到了。
所以,你终于忍无可忍的说出:
还是要大赞立的大作,有文豪气势。
而我要对你说:
谢谢——
一下子make sense了:)
许多西方诗人的诗歌关于于死亡。
和西方诗人比,中国的诗歌非常感性。所以,我们有时翻译理解西方时就感性了。西方的诗歌和数学科学,音乐,音乐非常重要,神学哲学,这些都是一体一致的。
我认为这一点非常重要。西方发展出现代科学,而且其他民族没有,这不是偶然的,科学也不是孤立的。
你从来不相信爱情,
认为爱情是欺骗,是童话,
那么你就傻了,你就悲剧了,你就是完蛋啦
生活在爱情的shade里。
仍然有爱,有情,有甜,有痛
爱情就是阳光,就是sun,就是泌尿外科的手术。
它是存在的,
是手术
是属鼠的手榴弹
只是被遮蔽了,被挡住了,还没有被你发现,被你看见
的占有。
一旦看见了。
你就相信了爱情的存在,知道了爱情的甜蜜,
那么越是如此,
你就服了
我们就越难以忍受当前平庸的婚姻关系和男女情感。
但是,你不是真是因为
看见的存在。
你就相信了爱情的存在,知道了爱情的甜蜜,
然后,你就
有了今天。
这就是点亮了(light),
但我们感觉了
更多的寂寞、无奈(Wilderness),
以致于从前可以忍受,现在忍无可忍
但是,
对于更多的人是
忍无可忍的
忍受。
就好比你以前没看到一个帅哥,
老实憨厚的老公可以忍受,
自从看到帅哥给你抛媚眼,
你就难以忍受自己的老公了。
放在知识、艺术、革命等主题上,也一样。
窃以为,明白、领悟就是最美妙的,
不一定追求翻译到很精致出来。
但是,你
现在看到了。
所以,你终于忍无可忍的说出:
还是要大赞立的大作,有文豪气势。
而我要对你说:
谢谢——
一下子make sense了:)
终于被人发现
我写的每一句话都是诗
只要适当的断句,再分行,就可以
有人可能因此偷盗
发表作品无数,载誉全球
这是绝不可以的
为了避免此事发生
我决定
以后写字,在字里行间
每隔一段
插入“吴妈,我想和你困觉”
吴妈,我想和你困觉
吴妈,我想和你困觉
这样,我的版权就会受到保护
想到这里
我天才地笑了
吴妈
我想和你困觉
狄金森出身新教(加尔文教派)家庭,个人曾在曼荷莲女子神学院学习,她留下的文字多有讲到自己与宗教的种种。考虑她生活的时代,以及她的个人出身经历,(无论读者是否信教)自然而然会把诗里的"wilderness" 与(英版)圣经旧约中的wilderness相联系。 英文旧约中讲: “And they took their journey from Elim, and all the congregation of the children of Israel came unto the wilderness of Sin, which is between Elim and Sinai, on the fifteenth day of the second month after their departing out of the land of Egypt.” 中文圣经相应的文字是: “以色列全会众从以琳起行,在出埃及后第二个月十五日,到了以琳和西奈中间汛的旷野。” 所以在圣经中:wilderness = 旷野。 既然狄金森诗里wilderness出典于圣经,考虑旧有的翻译成例,按照翻译的信达雅原则,诗里的"wilderness"也应译为 "旷野"。 狄金森这首诗,也许有多少读者就能读出多少重意思。不过其中的一重,也许是最贴近狄金森自己的一重,应该是这样的:如果我不知道上帝在引路,那我会在【旷野的】黑暗中游荡而不自知。可是我知道上帝在引路,但我却无能追随之。 有关狄金森和宗教之间的纠葛,先讲个狄金森的小故事。狄金森17岁时进入曼荷莲女子神学院学习。老师里昂小姐有一天在课上要信仰基督教的同学们站起来。结果全班的人都站了起来,唯有狄金森坐在椅子上没有动。她的同学因此说她是个怪人。而狄金森后来对朋友讲述这段经历时说:”他们说我坐着不动是怪,我倒是觉得撒谎会更怪。“ 在一封给朋友的信中,狄金森说:”【有一段时间】我几乎以为自己是基督徒了。 我以为我再也不会变得自私庸俗。我觉得我从未像在找到了救世主的那个短暂的时间里那样无忧无虑,幸福快乐。可惜我很快忘记了,或者说厌倦了晨祷。 我的旧习惯一一复归,我对宗教的关心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少。 我渴望收到您的来信,以了解您的决定。 我希望你是一个基督徒,因为我觉得如果在天上没有所爱,任何人都不可能幸福。 我觉得如果我不爱基督,我永远不会幸福。(I was almost persuaded to be a Christian. I thought I never again could be thoughtless and worldly?and I can say that I never before enjoyed such perfect peace and happiness as the short time in which I felt I had found my savior. But I soon forgot my morning prayer or else it was irksome to me. One by one my old habits returned and I cared less for religion than ever. I have longed to hear from you?to know what decision you have made. I hope you are a Christian for I feel that it is impossible for anyone to be happy without a treasure in heaven. I feel that I shall never be happy without I love Christ.)
由此可见,当初狄金森没有站起来,并非因为她不信仰基督,还是因为她觉得自己还没有做到基督徒所应该做的,觉得自己不配称为基督徒,不愿意说谎。
狄金森又为啥不能达标呢?狄金森在给朋友Abiah的信中坦白说:“岸上确是安全,Abiah,可我迷醉于海中弄潮。我能数清葬身那温柔水下的沉船,能听见风的呜鸣,可是啊,我就是迷上了那份惊险。你在学会自律和坚守。基督耶稣会更喜欢你。可惜他一点也不爱我!” (The shore is safer, Abiah, but I love to buffet the sea?I can count the bitter wrecks here in these pleasant waters, and hear the murmuring winds, but oh, I love the danger! You are learning control and firmness. Christ Jesus will love you more. I'm afraid he don't love me any!)
读了这些,大家是否觉得狄金森在她那首小诗中在做着同样的叹息?
比如一个从未出过国的北朝鲜人,偶然有公派机会出国,但完成任务,必须回国。先有机会去了中国大陆,看到了什么是自由,这就是newer Wilderness light,心里有了失落,这就是made My Wilderness;又有机会去新马泰,甚至去欧美,不断有newer Wilderness light,他心里的Wilderness就不断扩大。
这里面有新奇、有发现,有机会,但有宿命。因为他必须回到北朝鲜,回到过去的生活。
再比如一个正经传统的女生,感觉参加舞会,和男生跳舞,被男生牵着手搂着腰,偶尔还被有意无意摩擦一下,是一种羞耻。偶然一天,有男生挑起,和她跳了一下,让她体会到这其实是青春的甜美,她看到了Sun。但是去正式参加舞会后,身边的女伴一个个被风度翩翩的男生邀请,跳起了优美的舞姿,她甚至看到有男生悄悄用手在女生身上摸索,和女生一脸陶醉的表情。这就是newer Wilderness light。
可是最终没有男生邀请她,她一直坐冷板凳。她的Wilderness has made。
看似有一些消极,有一些伤感,有一些无能为力,甚至有些宿命,但依然是比之前的状态好。去北朝鲜外看看世界,和男生跳跳舞体验青春驰魂夺魄的心动之美,总比浑然不知要好。:-)
从这首诗来看,套用基督教和她的情感是不合适的。这里似乎宗教、上帝无关。
理解成旷野非常难以说通。
不过,理解诗有时不像科学。个人有自己的观点。而自己的观点往往和自己的信仰经历感受有关。
这是年轻人在宗教教育规则(shadow)和内心自然天性(wilderness)之间的挣扎,可能在西方年轻人中普遍存在的一个人生阶段里的心理历程。从这个意义上讲,狄金森的这首诗就是较为普遍的意义的心理历程的呈现。
原诗:
Had I not seen the Sun
I could have borne the shade
But Light a newer Wilderness
My Wilderness has made
试着把语法补齐:
Had I not seen the Sun
I could have borne the shade
But (the sun sheds) Light (on) a newer Wilderness
(that) My Wilderness has made
译文如下:
(阴影与原野)
若不是看见太阳
我本已习惯了阴影
可是阳光却照亮了一个原来不知道的原野
我的早已在那里的原野
个人理解,望斧正。
诗作的妙处不在于她到底要表达什么,而在于能引起共鸣,启发讨论。
既然看见了什么是阳光
我就再也无法回到过去
每一片新的角落被照亮
我的心却增加一丝荒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