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搞过拍卖,但是看了楼下说的二拍惊奇,感觉是故意挖了个坑。

二胡一刀
楼主 (文学峸)

就像楼下专家们说的,二贷拍后要尽快去联系一贷解决问题,这里面潜在的意思就是通常有一个合理短暂的时间给拍卖人。像这样二贷拍卖后马上就拍卖一贷的,就是没有给二贷任何时间来解决产权问题。个人认为二贷可以考虑提起法律诉讼。

柠檬椰子汁
我来算一下。

那个房子市值是 400K。其中,一贷余款 X,二贷余款两万,三贷余款Z。户主equity (400K-X-20K-Z)

二贷拍了19万,那么那个小年轻一定知道,19万(付清二贷三贷再给户主点钱)+ X (还清一贷)< 400K. 否则他没有钱赚了。这一点我相信他应该是知道的。所以从此推出,一贷 X < 210K.

随后老油条付了36万还掉一贷余款Y,剩下的余款最少也有15万,最后应该给户主。难道老油条多付了15万?

something is not adding up. 

b
borisg
拍家不在乎付15万给卖家,因为他认为这个房子比36万值得多。
j
jenning
最大的可能是小年轻并没有做title search, 不知道一贷的存在!

如果房子市值40万,一贷36万,那小年轻的出价应该低于4万才对,否则无法解释。

守月
我认为那两位都没搞清状况。拍下2贷的很可能不知有1贷。拍下1贷的即使有2贷多出的15万垫底,但拍价显然高了。

不排除一种可能,其中有“托儿”参与了拍卖过程。

j
jenning
对,1贷和2贷同一天拍卖不是问题,问题是小年轻出钱高了。

如果出钱高了,即便不是同一天拍卖,也存在同样亏钱的问题。

柠檬椰子汁
同一天拍卖,应该都有告示,不应该被惊讶到,还是功课没有做够。
大阿牛
看来我可以收费开班授课了。这里只能简单说几句了。

其他州不知道,在我这里肯定没有case的。所有法拍都要依规连续在报纸上公示至少4周以上,每一个债主都有权利拍卖自己的lien。法拍不仅是银行,可以是tax,HOA等等。

大阿牛
对头
大阿牛
大概率是竞拍者都没有搞清楚状况,否则不会飙到19万,正常情况应该5万以下,然后去买一贷。
二胡一刀
买家肯定是没搞清楚状况。不过我想说的是,法院公告如果仅仅注明了有几个贷款,但是并没有说二贷拍卖后

马上就是一贷拍卖,这种操作也是有问题的,明显不给二贷买家活路。二贷买家也许可以打官司,当然希望的确不大。

二胡一刀
但是这种同一天拍卖的做法,二贷买家没有任何存活的可能,因为一贷买家可以随便敲竹杠。至少应该给二贷买家

一定时间去找银行买一贷才公平。

老九不能走
结论是, 户主开心坏了?
大阿牛
你可能还从来没有读过法拍公告

公告里面根本不会提有几个贷款,有几个lien什么的。公告仅仅是公告即将拍卖的lien的借贷时间,欠债人姓名,地址,贷款银行信息,以及在当地法院备案的文档号等等,还有就是法拍时间和地点等等,绝对不涉及任何第三方。有几个贷款以及其他林林总总的瓜葛是你竞拍人的责任和风险。落槌无悔,风险自付,这就叫auction。耍赖撒泼,喊冤告状都是白搭。

二胡一刀
是没有。不过我是说法院连续拍卖两个lien的这种做法缺乏fairness。换个角度想,这样做谁还会去买第二个Lien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