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年代,上海农村是否还有属于集体的耕地?还有没有没有承包而直接由集体经营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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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文学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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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九十年代上海农村仍然普遍存在属于村集体的耕地,尽管在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已经推行,农户获得了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但耕地的所有权仍然归属集体所有。?

  以下是一些补充说明: 土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分离: 九十年代,我国农村的土地制度是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两权分离”的模式,耕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而农户拥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可以耕种和使用土地。?   耕地的集体属性: 集体的耕地是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其成员提供生产资料的一种方式。这种模式在九十年代仍然是上海郊区农村土地管理的主要方式。?   土地流转的出现: 随着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发展,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土地流转现象开始出现,一些土地承包经营权被转让给其他主体,但土地的所有权依然归属集体。?   总而言之,九十年代的上海农村依然保留着属于集体所有的耕地,只是农户拥有了使用权和经营权,这是一种普遍的土地制度安排。?   九十年代,上海农村是否还有属于集体的耕地?还有没有没有承包而直接由集体经营的土地        

您好!这是一个非常具体且很好的问题,涉及到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核心变迁。

答案是:是的,在九十年代,上海农村仍然有属于集体的耕地,并且也存在少量没有分包到户、而直接由集体经营的土地。

下面我为您详细解释一下这种情况的背景和具体形式:

1. 土地所有权:毫无疑问属于集体

首先,最根本的一点是,根据中国宪法和《土地管理法》,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这个原则在整个九十年代以及今天都没有改变。

因此,上海农村所有的耕地,其所有权都归属于村集体(可能是村、村民小组/生产队)。农民拥有的是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而不是所有权。所以,从所有权角度看,所有耕地都是“属于集体的”。

2. 土地经营方式:以家庭承包为主,但存在集体统一经营

九十年代的中国农村,普遍实行的是“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这个体制包含两个层面:

“分”:即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是绝对的主流。绝大多数耕地都按人口或劳动力分包给了农户家庭,由农户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这句口号生动描述了这种模式。

“统”:即集体统一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村或乡镇)仍然保留一部分职能和资源,为分散的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如水利灌溉、农机服务、种子供应、产品销售等),或者直接经营一些未分包的土地和项目。

3. 哪些土地可能由集体直接经营?

在九十年代的上海农村,没有分包下去、由集体直接经营的土地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机动地:村集体在最初分包时,通常会预留一小部分耕地(一般不超过总面积的5%)作为“机动地”,用于应对未来人口变动(如新生儿、婚嫁迁入等)所需的土地调整。在调整之前,这些机动地往往由集体统一经营或短期发包。

难以分割的资产:例如一些村办的农场、果园、鱼塘、养殖场、苗圃等。这些资产需要规模化、专业化经营,分割给单个农户不现实,因此常常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如农工商联合公司)直接经营,村民可以入股或在其中工作。

乡镇企业和工业园区的用地:九十年代是上海乡镇企业(苏南模式)大发展的时期。村集体为了发展集体经济,会集中一部分土地兴办工厂或建立工业开发区。这些土地的性质可能仍然是集体建设用地或耕地(但办理了转用手续),其经营由村集体主导。

为提供公共服务而保留的土地:例如集体使用的打谷场、仓库、农机站、水利设施等占用的土地。

“两田制”下的“责任田”:在九十年代前期,一些地方推行过“两田制”(口粮田和责任田)。口粮田按人头分包,保障基本生活;责任田则相对集中,由集体招标承包,适度规模经营,承包费作为集体收入。上海郊区作为经济发达地区,这种模式有一定程度的探索。

上海地区的特殊性

上海作为中国最发达的城市之一,其农村情况有其特点:

集体经济实力较强:上海的村集体往往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组织能力,来自乡镇企业的收入较多,因此更有能力去直接经营一些项目,而不是单纯地将所有土地一分了之。

城市化进程快:九十年代浦东开发开放带动了整个上海的高速发展,城乡结合部地区征地现象非常普遍。集体经营的土地可能很快被征用转为国有建设用地。

规模经营探索早:由于靠近大城市,市场需求旺盛,上海郊区在发展高效农业、观光农业、规模经营方面走在全国前列,这需要集体层面进行更多的规划和统一运作。

总结

总而言之,在九十年代的上海农村:

所有权:所有耕地法律上的所有者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经营权:绝大部分耕地已经以家庭承包的方式分包给了农户。

例外情况:确实存在一小部分土地没有分包到户,而是由集体直接统一经营。这些土地主要包括机动地、村办农场、鱼塘、工业用地以及为公共服务预留的土地等。

因此,您的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集体耕地和集体直接经营的土地在九十年代的上海农村是并存的,后者虽是少数,但却是“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中“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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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文明,你自己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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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mny
现在也是这样好像宪法是这样规定的
方外居士
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一直没变。关键是还有没有没有承包而直接由集体经营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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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已经补充到主贴里去了。
老生常谈12
本坛曾经有过几个黑子造谣说:欺骗农民打土豪分田地,然后人民公社收回土地,毛主席是最大的地主总地主
方外居士
这就很能说明问题了。我们那里承包的都是可耕种的田地,还有荒地没有承包,属于集体的。
方外居士
这些都是没有真实长期农村生活经验的人说的。
蒋闻铭
看什么呢?我们下面说的跟这个有关系吗?您如果明说您的文章写的是九十年代,我就不用问了。您这是越描越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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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mny
无非是一种修辞说法而已指的是农民又失去了对土地的所有权,在集体化的名义下失去了对土地怎样使用的自由
有言
赞!那时候队长管得还蛮多的,因为还有不少集体共同的事情。即使是上海,嘉定和宝山区别非常大。-:)
方外居士
我们那里,集体时每家有菜地,自留地。自留地上可以种粮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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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有“村民小组/生产队”,那么有队长不是很正常吗?退一步讲,村民随便组个什么队,不也要有队长吗?
r
rmny
四人帮后来搞评法批儒大肆赞美商鞅等法家实行土地私有制度是为了什么?是否他们也准备搞土地私有化了?

但在自己有机会前就被人抓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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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ach1960
居士,你还是不要神话“我们那里”如何如何了,一个日工(10分)两毛多,说明了一切
方外居士
农村集体所有制给基础设施建设快递工业化大开方便之门。
方外居士
两毛钱少了点,当时说错了,一般是七毛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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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ach1960
七毛好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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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ie116
市郊土地好像每家就那么一小条,统一由集体管理耕种
蒋闻铭
只要您几位不把毛泽东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和九十年代的中国农村,混在一起做时空颠倒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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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乱七八糟的!
方外居士
年人均六百斤谷,三百斤凭人头,三百斤按工公分浮动。年终结算9.5分一斤。工分少的家超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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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mny
那种工业化本身就是错误
蒋闻铭
我从头到尾,不过是请您把时间说明白了。已经明确了是九十年代,读者不会误会就可以了。:)
蒋闻铭
社会主义新农村,无比美好。自己说的两毛不美好,改成三毛圆谎也好呀,一下子从两毛涨到七毛。:)
方外居士
邓之后基建飞速发展得益于集体土地所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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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ach1960
“分红”名堂很多。我们牧业大队,记工分比较“松”(故意的),平时记账获得的实物计价也低,所以表面一元多一点日工,

实则更富裕一些。。。

蒋闻铭
两毛比七毛,确实是说少了一点哈。这一点原来是三倍半。:)
方外居士
你就别扯了!
老生常谈12
湖北是这样分粮?怪不得有位父亲民办老师一堆孩子劳动力少,分粮少吃糠挨饿爱哭

一直仇视社会,仇恨伴随一生,自卑觉得人人都在瞧不起他害他,具有攻击性。

方外居士
除了粮食,油杂粮也分,年终算钱。超支户占百分之二十。他们要靠一些副业如养猪养鸡把钱还上。我们队长家孩子多,年年超支,穷。
方外居士
队里每年都会把超支户召集起来开会要还超支。这时队长在上面讲,队长老婆与其它超支户一起在台下听。
老生常谈12
改开后发展基于世界第六大工业体的44万个工矿企业
方外居士
记错了,要勇于认错,学着点!
蒋闻铭
这种基本数字,可以错三倍半,就是信口胡编罢了。:)
老生常谈12
蒋老师曾经4次向我认错道歉,然后又继续骂我上百次。
方外居士
那是毛时全国人民勒紧裤腰带干岀来的。
蒋闻铭
您知不知道这个公分值,是精确到分到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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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ie116
开发商和村长谈好就可以买地盖高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