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百年屈辱和不平等条约,一项让人愤愤不平的就是“治外法权”。被欺负的感受有多少是源自与世界脱轨运行的历史?

十具
楼主 (文学峸)

当西方人踢开中国的门挤进来做生意的时候,发现中国的法律仅仅有一点勉强称得上是刑法的东西,诉讼法、民事法、商法等完全缺失。再加上鸦片战争前,西方人与当地居民发生冲突后、他们认为官府断案袒护中国人。这些事实和经验就是西方列强与战败的中国签条约时,强加治外法权的理由。的确,体制内的法学专家也承认近代的中国司法系统非常业余。大家只要回忆一下,毛时代的法官队伍有多少是没有任何法律背景的土八路的转业低阶军官。他们理直气壮地用阶级感情断案,有何奇怪的。

1843 年《虎门条约》附件的《五口通商章程》,其第 13 款 “英人华民交涉词讼一款”,中文文本规定如下:

凡英商禀告华民者,必先赴管事官处投禀,候管事官先行查察谁是谁非,勉力劝息,使不成讼。间有华民赴英官处控告英人者,管事官均应听诉,一例劝息,免致小事酿成大案。……倘遇有交涉词讼,管事官不能劝息,又不能将就,即移请华官公同查明其事,既得实情,即为秉公定断,免滋讼端。其英人如何科罪,由英国议定章程、法律发给管事官照办。华民如何科罪,应治以中国之法,均应照前在江南原定善后条款办理。

明治维新发生后,日本政府一直想通过修改不平等条约来收回治外法权和关税自主权,但 西方列强认为日本的法律过于落后,与西方法律差别较大,提出须待日本法律与西方法律一致后, 方可放弃治外法权和协定关税权。明治政府为解决修约问题,遂决意实行法制改革, 由此开始了日本的法制近代化过程。

中国在清末法制改革中 ,围绕着某些法律的制定 ,出现了被概括为“礼法之争”的激烈争 论。1906 年 ,由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主持起草的中国近代第一部诉讼法草案《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告成, 由于该草案采取了西方的罪刑法定、公开审判等诉讼制度 ,特别是规定了陪审制和律师制度, 一开始就遭到激烈反对, 在朝廷交发各大臣讨论时,“各督抚多议其窒碍”。对朝廷有举足轻重影响的内阁大学士张之洞认为, 该草案背离中国做为立国之本的纲常礼教 , “袭西俗财产之制, 坏中国名教之防; 启男女平等之风, 悖圣贤修齐之教”, 不宜颁布。此草案被束之高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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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ita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你去印度遵循印度法,其沙特遵循沙特法,关键你有没有实力,没实力现在韩国美军还是有治外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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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Bravo5
"治外法权" 侵犯的是中国统治者权益,中国平民权益在西方"治外法权"的地界反而得到很大提升
波粒子3
因为西方经济发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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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Bravo5
租界年代的西方经济远不如现代中国,但租界年代的平民权益依然高于现代中国的平民权益
波粒子3
有没有搞错,鸦片战争后中国经济已经落后西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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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Bravo5
对中国平民来讲,被西方法律管辖,甚至租界年间的西方法律,要远好于被中国统治者统治,过去的和现在的
波粒子3
再质疑,租界有西方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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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ed123
您认为没有?
十具
租界里的治外法权和独立的市政管理一方面是对中国主权的侵犯,但是另一方也造就了相对宽松的政治环境,使其成为中共和其他政治党

和其他政治党派诞生和活动的重要场所。中国共产党就是在上海法租界的渔阳里建立的,中共中央机关曾长期设在上海法租界。上海法租界对中国共产党的态度是怎样的?中共中央为何在1933年离开上海?要找到这些问题的答案,需要依靠上海法租界巡捕房的相关档案。本文以上海法租界巡捕房档案为主,辅以法国外交档案,力图系统梳理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上海法租界巡捕房与中国共产党的关系。

朱晓明(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 2019-07-25 17:28

私家历史 >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3819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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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Bravo5
西方租界从未杀过共产党政治犯,因为违反西方法律,最多引渡给中国政府当局
波粒子3
反对租界的人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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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Bravo5
尽管反,只要不犯刑事法杀人放火抢劫
波粒子3
香港有人反对大英帝国统治下场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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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Bravo5
不喜欢当然。但只要不杀人放火抢劫,英国当局也奈何不得,所以多数香港人prefer英国统治over中共统治
波粒子3
英国人在全世界殖民时杀的人你都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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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Bravo5
英国没有杀中国人,中共杀中国人
波粒子3
国民党有没有杀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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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Bravo5
国民党杀中国人远比中共杀中国人少
波粒子3
这种比较没有意义,要谈的是国民党为什么杀人,共产党为什么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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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Bravo5
国民党独裁统治在海峡两边都早已成历史,七十多年来杀中国人的是中共
波粒子3
反右后中共也不再杀中国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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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Bravo5
有胆量中国人都被中共杀完了,所以被中共饿死三千万中国人
波粒子3
不是故意饿死人,不能说是杀人,杀人是故意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