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司收买得了Federal Court at District Level and Appealing Cou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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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的美国(13): 美丽国的定海神针
蒋闻铭
现代社会,有无数互不统属的社会单元,无数的道德利益纷争,大到总统和国会,小到房东和房客,起了争执,不愿意好说好商量,怎么办?到法院打官司。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有了争执就去法院。
美国的联邦司法系统,一个联邦最高法院,13个联邦中级法院,94个联邦地区法院,663名联邦法官。联邦最高法院有9名联邦法官,每个联邦中级法院也有九名,其余的都在联邦地区法院。这663位联邦法官的任命,每一位都是总统提名, 参议院批准,一经任命,就是终身制。美国总统和国会议员几年一选,必须时时讨好选民,跟着民意走。政府官员必须听总统的,不听,总统有权开除你。但这些联邦法官一经任命,因为是终身制,就能够超然于一时的民意权争之上。 联邦法官的判决,令行禁止,言出法随。
这些法官的权有多大呢?举个例子。川普总统要修理在美国的中国公司。下了一道行政命令,从某日起,抖音和微信,不准在美国使用。几个华裔美国公民,请律师去加州的联邦地区法院提告,说总统没有权下这种命令。接受这个案子的联邦法官,说你们告得有道理,当时就也下了一道命令,说这个案子,我得慢慢审,全美国立即停止执行总统的命令。到今天川普总统已经下台了,大家在美国,抖音微信接着用。每一位地区联邦法官的命令,都能让总统的行政命令变成一纸空文。
川普总统运气好,在任四年,提名任命了三名联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但是他竞选连任失败,去最高法院提告,最高法院拒绝受理,直接打他的脸,说他无理取闹。他提名任命的三名大法官,一个都不帮他。他的支持者,天天在各个州的州议会抗议,甚至到国会山庄去搞暴动。但是,去各地法院提告选举舞弊,五十多次提告无人受理。
2000年小布什和戈尔竞选总统,在佛罗里达洲定输赢。小布什多不到一千票。按规矩,如此小的差距,要重新点票。几千万人的州,几百的输赢,哪里点得清。吵得不可开交的时候,最高法院发话,说不要再点了,就是说他们决定戈尔输了。听到这个裁决,戈尔第一时间,向全国发表讲话,坚决拥护最高法院的决定。水门事件,国会向尼克松要椭圆办公室的录音带,官司打到最高法院。法院命令总统交出录音带,他就不得不辞职下台。
美国是多元社会,无数的道德伦理利益纷争,大大小小的事,只要最高法院一发话,大家一体遵从。联邦最高法院,是美国民主制度的定海神针。你说这个最高法院,几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 没有人事权,没有财权,手下没有调查机构,也没有执行机构,甚至连维持法庭秩序的警卫,都不在他们的管辖之下,怎么就能有这么大的权威?因为全体美国人,从小脑袋都被洗白了。民主社会是法制社会,最高法院是法律的化身。最高法院的决定,谁不服从,谁就是社会公敌。
现代文明和近代中国 (全书目录链接)
“但是他竞选连任失败,去最高法院提告,最高法院拒绝受理,直接打他的脸,说他无理取闹。”
这句话有几个事实不准确。 第一, “他”没有去最高法院提告。 原告是德州总检察长。 第二, 最高法院也没有“说他无理取闹”, 而是以德州没有原告的法律地位(standing)为借口踢皮球。
最高法院是否应该介入大选是个有争议问题。 楼主的观点不论, 事实细节应该严谨。
如果你对“事实”的态度是这样, 那只能说你写书是忽悠。
文人对事实必须有起码的尊重。 没有任何根据和理由认为德州总检察长起诉是来自川普的旨意。 最高法院回避受理案件是事实,写成最高法院判原告无理则是捏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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