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的题目,取自地产税务专家Tom Wheelwright所著的 Tax-Free Wealth的第8章,Earn Better Income。我写的内容跟他写的并不一样,但我很喜欢他的这种理念和提法,算是借他个题目用用。
这里所说的收入的好坏,不是指赚取收入的手段,不是说抢劫来的是坏钱,老实巴交挣来的就是好钱。这里的好坏是指税率的好坏,收入是否是免税、少税、或者是延税?凡是能免税、延税、或者是低税率的,就是好的收入。相反,税率高,又马上需要交税的就是不好的收入。
我们挣来的税前每1元,税后能拿到手的是不同的,有的连一半都拿不到,有的可以拿到超过1元。我们需要做的,就是尽量去挣税后能拿到手多的那种钱。
这里说说几种收入类型。
1. 自雇收入
单从税率上讲,自雇收入是最不好的一种收入。且不说个人税是普通税率,最高联邦税37%,再加上像加州等州税高达13%,这两样加起来,一半的收入就没了。
除了个人收入税外,自雇者还有自雇税,自雇税有两部分:1)2.9%的Medicare,无收入上限;2)12.4%的社保税,但有收入上限交,超过上限的收入就不需要交。
如果再加上自雇税,大半的收入就没了。
这就是为什么,即便像演员、体育明星等收入高的群体,单靠收入来积累财富也很难,主要是税太高,辛苦挣的钱到手的只有一小半。
地产中短期倒卖房子(flipping)的收入,大多都属于自雇收入,需要交自雇税。倒卖房子是一种工作,不是投资。投资应该是资产本身靠时间来赚钱,而不是靠人来赚钱。基于这种原因,倒卖房子并不是积累财富一种很好的途径。
我自己有过自雇的经历,本来利润就不多,15.3%的自雇税,再加上个人收入税,赚的钱都交税了,感觉税法对自雇太不公平,甚至有些歧视。
当然,自雇也有好的一方面,有些花费可以从营收中减掉,有一定的弹性空间。
2. Long Term Capital Gain(LTCG)
LTCG享受的是最优惠的税率,目前税率分别是0%,15%和20%。
关于LTCG,这里想说两点。
第一,LTCG的最低税率是0。但是,它的bracket是包括普通收入的。在有工资收入的时候,可能很难使LTCG的税率为零,但是,退休后,若好好规划,使普通纳税收入降低,则有可能使越多的LTCG挤进零税率区间。
第二,既然LTCG是好东西,就要想办法看看能不能把别的税率的收入转换成LTCG。在房产投资上,通常有两种办法:
以上两点对目前高收入的家庭,尤其有效。
当然,在股票投资上,可以通过长持,避免短炒,来减少普通收入,这个大家都知道。
3. 被动收入
单从税率上讲,被动收入不是什么好东西,属于普通税率,但被动收入的好处是可以人为掌控,包括人为地创造被动损失,用以抵消其它收入。这实际上也是相较于其他投资来说,地产投资最大的一个亮点。
熟悉地产投资的朋友都知道,有的人投资地产几十年,资产增加了有几十倍,基本都没交过交一分钱的税。一般租金利润减去折旧后就没了,又有1031 exchange等延税手法,如果去世再把房产留给后代,政府根本就收不到本分利润税。
举个例子,如果你是低收入家庭,MAGI低于10万,没折旧前租金利润是1.5万,折旧有4万,也就是说折旧后你的房产有2.5万的租金损失,这2.5万就可以抵消你的普通收入,如果你的边际税率是22%的话,相当于你省了5500的税。本来挣了1.5万,不仅不交税,还帮你省了5500的税,相当于挣了1元,拿回来1元多,这就是投资房产的美妙之处。当然MAGI高于15万,就没这好事了。
4. 卖投资房的利润
有些朋友可能会纳闷,你怎么能把卖投资房的利润给独立分出来,好像有点怪怪的。
之所以把它独立分出来,是因为它是一种非常好的利润,至少从我目前有限的这点财务知识来说,我还找不出其它任何一种别的利润能跟它相提并论。
尽管卖房可以通过1031 exchange来延税,但如果无法做成1031 exchange的话,有卖房利润也不赖。
这是因为,卖投资房的利润,有两个优点:
自1987年美国税改以来,个人收入被分为三类:
一般情况下,只允许同类收入之间可以相互抵消,不准跨类抵消,除非税法有明文规定允许跨类抵消。
我们常见的允许跨类抵消的有两种:
而PAL rule,恰恰就允许卖房利润,间接抵消被动损失,又是一个特例。所以我们得好好利用。
如何好好利用卖房利润呢?
也不过是根据以上提到的两个优点:
那没被动损失咋办呢?
上面不是已经提到了吗,被动损失是可以人为地创造的,如果提早规划和布局的话。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增加被动损失:
总之,好东西就得好好利用,不用就白白给浪费掉了。
建宁 2023/11/3
记得我初上投坦时,听一位前辈说,该不该做(投资,买卖房)要看税,能不能赚到钱,赚多少钱都是看税。
当时听得模模糊糊,迷迷糊糊。我最怕听税这种复杂的东西,但我记住了他说的话。
后来相继看了你的一些科普贴,自己实打实报了次税,把以前不想头疼的事头疼了一次,就开始有个轮廓了。亲手报税交税,又卖了几个房才真切地感受到不同州的政府收费差异也挺大,都是税税税,所以,选择居住在哪里,投资在哪里,都很重要。
错了的就纠正,流血一次,不要流血不止。哈哈。
谢谢你一直把自己的知识和见解分享出来,使很多人收益。
如果家里有一个人拿W2,就可以把自己家里公司的比例让拿w2 的人占99%,这样就基本不交自雇税了,合法省税。如果都没有W2就不说了
这样基本12.4%的社保税就免了。
当然弊端也是以后少拿社保金,不过以配偶身份拿配偶的50%也不错,还是值得一试。
自雇税包括两部分:Medicare和社保。
Medicare 是2.9%,没有收入上限,这部分无论如何都是免不了的。
但社保那部分不一样,尽管是12.4%,但它有收入上限,比如2023年的收入上限约16万,也就是说只有16万以内的需要付社保税,超过16万以上的收入就不需要付社保税。
如果拿W2的家庭成员的W2收入已经超过16万,那么无论再多分配给他多少收入,都不需要再交社保税。
但如果W2的收入只有10万, 再多分给他5万,那就无济于事,因为低于16万的社保上限,社保税还是要交的。
当然,少交社保税的弊端是以后拿的社保金也少。
不是说不能折旧,而是说如果你的MAGI超过15万, 即便你有租金损失,你也不能在当年抵消普通收入,但可以carryover 到下面的年份,用于抵消未来的被动收入,或者卖房利润。
有不少人自己报,也有不少人请会计师报
OPM。
另外,写过两篇文章:
为何报税时应从房产中多分出个人财产
Cost Segregation能替代1031 Exchange吗
这篇文章的题目,取自地产税务专家Tom Wheelwright所著的 Tax-Free Wealth的第8章,Earn Better Income。我写的内容跟他写的并不一样,但我很喜欢他的这种理念和提法,算是借他个题目用用。
这里所说的收入的好坏,不是指赚取收入的手段,不是说抢劫来的是坏钱,老实巴交挣来的就是好钱。这里的好坏是指税率的好坏,收入是否是免税、少税、或者是延税?凡是能免税、延税、或者是低税率的,就是好的收入。相反,税率高,又马上需要交税的就是不好的收入。
我们挣来的税前每1元,税后能拿到手的是不同的,有的连一半都拿不到,有的可以拿到超过1元。我们需要做的,就是尽量去挣税后能拿到手多的那种钱。
这里说说几种收入类型。
1. 自雇收入
单从税率上讲,自雇收入是最不好的一种收入。且不说个人税是普通税率,最高联邦税37%,再加上像加州等州税高达13%,这两样加起来,一半的收入就没了。
除了个人收入税外,自雇者还有自雇税,自雇税有两部分:1)2.9%的Medicare,无收入上限;2)12.4%的社保税,但有收入上限交,超过上限的收入就不需要交。
如果再加上自雇税,大半的收入就没了。
这就是为什么,即便像演员、体育明星等收入高的群体,单靠收入来积累财富也很难,主要是税太高,辛苦挣的钱到手的只有一小半。
地产中短期倒卖房子(flipping)的收入,大多都属于自雇收入,需要交自雇税。倒卖房子是一种工作,不是投资。投资应该是资产本身靠时间来赚钱,而不是靠人来赚钱。基于这种原因,倒卖房子并不是积累财富一种很好的途径。
我自己有过自雇的经历,本来利润就不多,15.3%的自雇税,再加上个人收入税,赚的钱都交税了,感觉税法对自雇太不公平,甚至有些歧视。
当然,自雇也有好的一方面,有些花费可以从营收中减掉,有一定的弹性空间。
2. Long Term Capital Gain(LTCG)
LTCG享受的是最优惠的税率,目前税率分别是0%,15%和20%。
关于LTCG,这里想说两点。
第一,LTCG的最低税率是0。但是,它的bracket是包括普通收入的。在有工资收入的时候,可能很难使LTCG的税率为零,但是,退休后,若好好规划,使普通纳税收入降低,则有可能使越多的LTCG挤进零税率区间。
第二,既然LTCG是好东西,就要想办法看看能不能把别的税率的收入转换成LTCG。在房产投资上,通常有两种办法:
多分出个人资产,加速折旧。这样可以一石两鸟,不仅可以延税,同时可以把未来的Unrecaptured Section 1250 Gain(depreciation recapture)转换为LTCG。 如果当前租金利润太高,可以通过加大杠杆,购买更多房产,这样实际上是把当前的现金流,转换为未来的LTCG,也是同样的一举两得,延税加未来低税率。以上两点对目前高收入的家庭,尤其有效。
当然,在股票投资上,可以通过长持,避免短炒,来减少普通收入,这个大家都知道。
3. 被动收入
单从税率上讲,被动收入不是什么好东西,属于普通税率,但被动收入的好处是可以人为掌控,包括人为地创造被动损失,用以抵消其它收入。这实际上也是相较于其他投资来说,地产投资最大的一个亮点。
熟悉地产投资的朋友都知道,有的人投资地产几十年,资产增加了有几十倍,基本都没交过交一分钱的税。一般租金利润减去折旧后就没了,又有1031 exchange等延税手法,如果去世再把房产留给后代,政府根本就收不到本分利润税。
举个例子,如果你是低收入家庭,MAGI低于10万,没折旧前租金利润是1.5万,折旧有4万,也就是说折旧后你的房产有2.5万的租金损失,这2.5万就可以抵消你的普通收入,如果你的边际税率是22%的话,相当于你省了5500的税。本来挣了1.5万,不仅不交税,还帮你省了5500的税,相当于挣了1元,拿回来1元多,这就是投资房产的美妙之处。当然MAGI高于15万,就没这好事了。
4. 卖投资房的利润
有些朋友可能会纳闷,你怎么能把卖投资房的利润给独立分出来,好像有点怪怪的。
之所以把它独立分出来,是因为它是一种非常好的利润,至少从我目前有限的这点财务知识来说,我还找不出其它任何一种别的利润能跟它相提并论。
尽管卖房可以通过1031 exchange来延税,但如果无法做成1031 exchange的话,有卖房利润也不赖。
这是因为,卖投资房的利润,有两个优点:
它本身属于capital gain,已经享受了低税率的优惠,并且可以抵消其它任何的capital loss, 无论是股票,还是房产,或者是其它的capital loss。 它可以根据passive activity loss rules(PAL rule),间接抵消被动损失.自1987年美国税改以来,个人收入被分为三类:
普通收入 投资收入 被动收入一般情况下,只允许同类收入之间可以相互抵消,不准跨类抵消,除非税法有明文规定允许跨类抵消。
我们常见的允许跨类抵消的有两种:
每年允许抵消的3000股票损失,是允许投资收入抵消普通收入 上面提到允许每年抵消25000被动损失,是允许被动收入抵消普通收入而PAL rule,恰恰就允许卖房利润,间接抵消被动损失,又是一个特例。所以我们得好好利用。
如何好好利用卖房利润呢?
也不过是根据以上提到的两个优点:
尽可能多地抵消当年的capital loss,包括股票等其它投资的capital loss 尽可能多地抵消被动损失那没被动损失咋办呢?
上面不是已经提到了吗,被动损失是可以人为地创造的,如果提早规划和布局的话。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增加被动损失:
在卖房的当年,或者之前买些房产,可以通过多分出个人资产,甚至通过Cost Segregation等加速折旧 已有的房产也不是不可以做Cost Segregation 有些需要的大修是否可以提前到卖房的当年 等等总之,好东西就得好好利用,不用就白白给浪费掉了。
建宁 2023/11/3
记得我初上投坦时,听一位前辈说,该不该做(投资,买卖房)要看税,能不能赚到钱,赚多少钱都是看税。
当时听得模模糊糊,迷迷糊糊。我最怕听税这种复杂的东西,但我记住了他说的话。
后来相继看了你的一些科普贴,自己实打实报了次税,把以前不想头疼的事头疼了一次,就开始有个轮廓了。亲手报税交税,又卖了几个房才真切地感受到不同州的政府收费差异也挺大,都是税税税,所以,选择居住在哪里,投资在哪里,都很重要。
错了的就纠正,流血一次,不要流血不止。哈哈。
谢谢你一直把自己的知识和见解分享出来,使很多人收益。
如果家里有一个人拿W2,就可以把自己家里公司的比例让拿w2 的人占99%,这样就基本不交自雇税了,合法省税。如果都没有W2就不说了
这样基本12.4%的社保税就免了。
当然弊端也是以后少拿社保金,不过以配偶身份拿配偶的50%也不错,还是值得一试。
自雇税包括两部分:Medicare和社保。
Medicare 是2.9%,没有收入上限,这部分无论如何都是免不了的。
但社保那部分不一样,尽管是12.4%,但它有收入上限,比如2023年的收入上限约16万,也就是说只有16万以内的需要付社保税,超过16万以上的收入就不需要付社保税。
如果拿W2的家庭成员的W2收入已经超过16万,那么无论再多分配给他多少收入,都不需要再交社保税。
但如果W2的收入只有10万, 再多分给他5万,那就无济于事,因为低于16万的社保上限,社保税还是要交的。
当然,少交社保税的弊端是以后拿的社保金也少。
不是说不能折旧,而是说如果你的MAGI超过15万, 即便你有租金损失,你也不能在当年抵消普通收入,但可以carryover 到下面的年份,用于抵消未来的被动收入,或者卖房利润。
有不少人自己报,也有不少人请会计师报
OPM。
另外,写过两篇文章:
为何报税时应从房产中多分出个人财产
Cost Segregation能替代1031 Exchange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