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与江青1938年秋结婚,但当时并未与贺子珍离婚。贺去了苏联,与毛属于分居。当时中国是战争时期,苏联是和平时期,延安与莫斯科之间人员时有往来,电台联络通畅,不然贺子珍也不会去苏联。毛若有意正式办理离婚手续,作为延安第一号人物,是可以办到的,但可能会耽搁一些时日。
“早在1931年,毛泽东亲自签发《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明确提出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等原则,这些都成为新中国制定婚姻法的重要参考。后历经修改,于1934年正式颁布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法》。” (引自全国妇联女性之声,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05362128727285962&wfr=spider&for=pc )
陕甘宁边区婚姻条例是指于1939年颁布的陕甘宁边区第一个婚姻条例,该条例于1939年4月23日由陕甘宁边区第三届参议会第一次大会通过,共16条,并先后于1944年、1946年作过两次修正。
但毛作为领袖,以补办离婚手续为好。
3人:毛泽东、项英、张国焘。毛泽东是第一签字人。
毛泽东与江青1938年秋结婚,但当时并未与贺子珍离婚。贺去了苏联,与毛属于分居。当时中国是战争时期,苏联是和平时期,延安与莫斯科之间人员时有往来,电台联络通畅,不然贺子珍也不会去苏联。毛若有意正式办理离婚手续,作为延安第一号人物,是可以办到的,但可能会耽搁一些时日。
“早在1931年,毛泽东亲自签发《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明确提出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等原则,这些都成为新中国制定婚姻法的重要参考。后历经修改,于1934年正式颁布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法》。” (引自全国妇联女性之声,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05362128727285962&wfr=spider&for=pc )
陕甘宁边区婚姻条例是指于1939年颁布的陕甘宁边区第一个婚姻条例,该条例于1939年4月23日由陕甘宁边区第三届参议会第一次大会通过,共16条,并先后于1944年、1946年作过两次修正。
但毛作为领袖,以补办离婚手续为好。
3人:毛泽东、项英、张国焘。毛泽东是第一签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