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有网友认为在美加工作60岁了不用担心被炒鱿鱼, 只要没犯大错。不认为此说法正确。
几年前我在一加拿大上市公司工作, 某日公司宣布裁员, 许多IT职位被外包到印度, 其中有个我较熟悉的老白, 他来公司才三年, 曾和我聊过再过一两年他就65岁, 准备退休后把多伦多附近的房子卖掉, 搬到温莎附近的小镇, 因那边冬天比多伦多暖和些。
加拿大公司裁员只要付给被裁员工离职金(安省规定每一年工龄2周以上工资), 并不违法。
以前中科院的,本来一直是家族的骄傲,现在专业不热门,一直失业,和老婆孩子蜗居一出租小屋,房价如此之高,看不见未来的。后来国内的亲戚来加拿大玩,一出手就送了他们几万加币。
一个萝卜一个坑,资本家包括市政都不养废人的,这也没错。总之压力不小,一般的可替代工作,工资涨了某个级别,也就是laidoff的时间了。
大都是"at will"的,在受聘时就明文订立的。这个"at will"是对双方都适用的(以示公平),即雇主和雇员可以随时中止terminate雇佣关系:雇主可以随时随意解雇雇员,雇员也可以随时随意离职。双方都不需要事先告诉对方,虽然很多时雇主会提前告诉雇员或者雇员会提前告诉雇主,即给对方予advanced notice,以便开始移交工作,但不是必须的。另外虽然很多公司在解雇雇员时,会给一些遣散费,但这也不是非给不可的。
401K 和雇主关系不大,解雇后就自己管理好了。
你必须是公司 100% vested employee。
公司把开发部的53岁以上的家术人员全部开掉。律师做出了名单,按你啊龄排序,有18岁的开始,但是18岁的是车间里的工人。
这时完全不同性质的裁员。他的但心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复。再说了,你例子中的人只做了三年,肯定不是 vested 员工,我估计他应该是。要裁他这种员工大公司有很多规章不是你一个manager能说了算。HR也会想,人家在别的领导手下怎么干的好好的,这是你的领导有问题啊。我不清楚加国公司的情况但应差不多
下面有网友认为在美加工作60岁了不用担心被炒鱿鱼, 只要没犯大错。不认为此说法正确。
几年前我在一加拿大上市公司工作, 某日公司宣布裁员, 许多IT职位被外包到印度, 其中有个我较熟悉的老白, 他来公司才三年, 曾和我聊过再过一两年他就65岁, 准备退休后把多伦多附近的房子卖掉, 搬到温莎附近的小镇, 因那边冬天比多伦多暖和些。
加拿大公司裁员只要付给被裁员工离职金(安省规定每一年工龄2周以上工资), 并不违法。
以前中科院的,本来一直是家族的骄傲,现在专业不热门,一直失业,和老婆孩子蜗居一出租小屋,房价如此之高,看不见未来的。后来国内的亲戚来加拿大玩,一出手就送了他们几万加币。
一个萝卜一个坑,资本家包括市政都不养废人的,这也没错。总之压力不小,一般的可替代工作,工资涨了某个级别,也就是laidoff的时间了。
大都是"at will"的,在受聘时就明文订立的。这个"at will"是对双方都适用的(以示公平),即雇主和雇员可以随时中止terminate雇佣关系:雇主可以随时随意解雇雇员,雇员也可以随时随意离职。双方都不需要事先告诉对方,虽然很多时雇主会提前告诉雇员或者雇员会提前告诉雇主,即给对方予advanced notice,以便开始移交工作,但不是必须的。另外虽然很多公司在解雇雇员时,会给一些遣散费,但这也不是非给不可的。
401K 和雇主关系不大,解雇后就自己管理好了。
你必须是公司 100% vested employee。
公司把开发部的53岁以上的家术人员全部开掉。律师做出了名单,按你啊龄排序,有18岁的开始,但是18岁的是车间里的工人。
这时完全不同性质的裁员。他的但心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复。再说了,你例子中的人只做了三年,肯定不是 vested 员工,我估计他应该是。要裁他这种员工大公司有很多规章不是你一个manager能说了算。HR也会想,人家在别的领导手下怎么干的好好的,这是你的领导有问题啊。我不清楚加国公司的情况但应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