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孟子.告子上》第四章是告子与孟子讨论吃喝以及性欲是否人的本性,用的是比喻法。告子用食色性是人的本性开题,试图解释仁心和义的关系:就像食色性是人的内在本性一样,人的善也是内在的。相对于内在的善,义则是外在的。暗喻,义气是非本性,是教化的结果,所以是外在的。告子举最简单的例子,人的年龄。告子说,他人年龄比我大,这是内在的。因为他年长而受人尊重就是外在的。我爱自己的亲人是发自内心的仁善,对外人则不然。孟子回答说:吃美国烤肉和吃中国烤肉有什么不同呢,都是烤肉的味道,那么能说是烤肉是内在的,而喜欢烤肉是外在的吗?再则,我们日常生活中碰到类似的情况不是一样的吗?所以,不能完全说明食色性是内在的,而仁和义有内外之分啊。有人说,这是古老的诡辩术,但是,读者能转过弯,琢磨出这个中的弯弯绕,不也是一种乐趣吗?
告子说:“吃喝以及性欲,是人的本性。仁是内在的,不是外在的;义是外在的,不是内在的。”
孟子说:“为什么说仁是内在的而义是外在的呢?”
答道:“因为他年纪大,我才尊敬他,这尊敬不是我固有的;正好比那东西是白的,是因为它的白是它自己表现在外的,我便把它叫作白东西。所以说它是外在的。”
孟子说:“白马的白和白人的白或许并无不同,但是不知道对老马的尊敬和对长者的尊敬,是否也没有什么不同呢?而且,您是说长者义呢,还是说尊敬长者的人义?”
只是传说。。。。
朱熹提出体用的六种。
这里的食、色、尊敬什么的,是人体本有的,还是后天加上去的?比如说羊肉,羊大为美,但有的人喜欢,有的人嫌腥膻,总不能说嫌腥膻的人有生理缺陷,或者没人味吧。按朱熹,人吃东西,是天理,属于人的体;吃羊肉是用;非要吃山珍海味,才是人欲,属于纯粹外在的,后天加上去的,甚至不属于用。比如说有人要吃果子狸、加了金箔的冰激凌,那个跟体无关,甚至属于跟人的体对着干的。这跟被人抽鞭子一样,只是自抽鞭子而已,人本来不想,但别人说这很好,就去做。
回到体用,用不完全等同于体,这叫体用有别。食,属于体,也属于用,叫体用一源。食羊肉,是用的一种。有的人喜欢,有的人不喜欢,叫做同体异用。仁、义、尊敬,都属于用,但体用一源,这些用,是因为人属于人,用在其他人。如果是牲口、野生动物,就没有这些用,这叫自有体用。仁、义、尊敬属于“人”自有的。体用无定,有的人、民族,生来仁厚,仁、义、尊敬很容易做到;有的民族有自己的一套,叫平等,自由,博爱。不能说,所有人都必须完全一样。像全世界无产阶级联合起来那种一致,就属于没文化了(缺乏对民族文化的认识,或说无知)。这种用压过那种用,是可以说的。但把体用弄混了,拿着西方的用,推出中国人的体不同,推出有个劣等文化基因,就属于蠢或坏了。
愚以为,朱熹这个框架,按现在算,超出西方哲学家一千年;按将来算,不知几百年,西方哲学家才能弄明白。在他看来,古希腊到科学,只搞明白了结构决定功能,体用的若干种之一,而且是最简单的一种,不值一提。
人和动物,内这一块重合不少,不大受时代影响。外就受时代的影响。
只是烤肉的例子有点烧脑。
我才不呢,把电脑屏幕转180度不就行了。
现在他证明了,那么在他给出证明之前,他是不是天才?这个问题大概会有不同回答。但很明显的是,他是在证明问题之后,才名副实归。也就是说,他的“用”(解决难题)定义了他的“体”(天才)。在解决难题之前,他的天才的体,是未定的、有争议的。所以,这里就有一个用决定了体的问题。
西方人只知道体决定用,却不知道用又对体有所发展,可能会重新定义体。人的定义也是如此,当有人能在10秒内跑完百米,人的定义、局限、条条框框就被修补更新了。人的其它方面,善、美、勇敢等等都是如此。所以西方人以为研究体,就可以了解人。这是永远不可能得知人性为何的。中国人本有体用这一套,却放弃自己的东西,跟在后面邯郸学步,是可悲的。
评:《孟子.告子上》第四章是告子与孟子讨论吃喝以及性欲是否人的本性,用的是比喻法。告子用食色性是人的本性开题,试图解释仁心和义的关系:就像食色性是人的内在本性一样,人的善也是内在的。相对于内在的善,义则是外在的。暗喻,义气是非本性,是教化的结果,所以是外在的。告子举最简单的例子,人的年龄。告子说,他人年龄比我大,这是内在的。因为他年长而受人尊重就是外在的。我爱自己的亲人是发自内心的仁善,对外人则不然。孟子回答说:吃美国烤肉和吃中国烤肉有什么不同呢,都是烤肉的味道,那么能说是烤肉是内在的,而喜欢烤肉是外在的吗?再则,我们日常生活中碰到类似的情况不是一样的吗?所以,不能完全说明食色性是内在的,而仁和义有内外之分啊。有人说,这是古老的诡辩术,但是,读者能转过弯,琢磨出这个中的弯弯绕,不也是一种乐趣吗?
告子说:“吃喝以及性欲,是人的本性。仁是内在的,不是外在的;义是外在的,不是内在的。”
孟子说:“为什么说仁是内在的而义是外在的呢?”
答道:“因为他年纪大,我才尊敬他,这尊敬不是我固有的;正好比那东西是白的,是因为它的白是它自己表现在外的,我便把它叫作白东西。所以说它是外在的。”
孟子说:“白马的白和白人的白或许并无不同,但是不知道对老马的尊敬和对长者的尊敬,是否也没有什么不同呢?而且,您是说长者义呢,还是说尊敬长者的人义?”
答道:“是我的弟弟妹妹我便爱他,是秦国人的弟弟妹妹我便不爱他,这是因为我自己高兴这样做,所以说仁是内在的。尊敬楚国的长者,也尊敬我自己的长者,这是因为他们年长而令人高兴。所以说义是外在的。” 孟子说:“喜欢吃秦国人的烤肉,和喜欢吃自己的烤肉并无不同,各种事物也有这样的情形,那么,难道喜欢吃烤肉也是外在的吗?〔那不和您说的饮食是本性的论点相矛盾了吗?〕” 原文: 告子曰:“食色,性也。仁,内也,非外也;义,外也,非内也。”孟子曰:“何以谓仁内义外也?” 曰:“彼长而我长之,非有长于我也;犹彼白而我白之,从其白于外也,故谓之外也。”曰:“异于1白马之白也,无以异于白人之白也;不识长马之长也,无以异于长人之长与?且谓长者义乎?长之者义乎?” 曰:“吾弟则爱之,秦人之弟则不爱也,是以我为悦者也,故谓之内。长楚人之长,亦长吾之长,是以长为悦者也,故谓之外也。”曰:“耆秦人之炙,无以异于耆吾炙,夫物则亦有然者也,然则耆炙亦有外欤?”只是传说。。。。
朱熹提出体用的六种。
这里的食、色、尊敬什么的,是人体本有的,还是后天加上去的?比如说羊肉,羊大为美,但有的人喜欢,有的人嫌腥膻,总不能说嫌腥膻的人有生理缺陷,或者没人味吧。按朱熹,人吃东西,是天理,属于人的体;吃羊肉是用;非要吃山珍海味,才是人欲,属于纯粹外在的,后天加上去的,甚至不属于用。比如说有人要吃果子狸、加了金箔的冰激凌,那个跟体无关,甚至属于跟人的体对着干的。这跟被人抽鞭子一样,只是自抽鞭子而已,人本来不想,但别人说这很好,就去做。
回到体用,用不完全等同于体,这叫体用有别。食,属于体,也属于用,叫体用一源。食羊肉,是用的一种。有的人喜欢,有的人不喜欢,叫做同体异用。仁、义、尊敬,都属于用,但体用一源,这些用,是因为人属于人,用在其他人。如果是牲口、野生动物,就没有这些用,这叫自有体用。仁、义、尊敬属于“人”自有的。体用无定,有的人、民族,生来仁厚,仁、义、尊敬很容易做到;有的民族有自己的一套,叫平等,自由,博爱。不能说,所有人都必须完全一样。像全世界无产阶级联合起来那种一致,就属于没文化了(缺乏对民族文化的认识,或说无知)。这种用压过那种用,是可以说的。但把体用弄混了,拿着西方的用,推出中国人的体不同,推出有个劣等文化基因,就属于蠢或坏了。
愚以为,朱熹这个框架,按现在算,超出西方哲学家一千年;按将来算,不知几百年,西方哲学家才能弄明白。在他看来,古希腊到科学,只搞明白了结构决定功能,体用的若干种之一,而且是最简单的一种,不值一提。
人和动物,内这一块重合不少,不大受时代影响。外就受时代的影响。
只是烤肉的例子有点烧脑。
我才不呢,把电脑屏幕转180度不就行了。
现在他证明了,那么在他给出证明之前,他是不是天才?这个问题大概会有不同回答。但很明显的是,他是在证明问题之后,才名副实归。也就是说,他的“用”(解决难题)定义了他的“体”(天才)。在解决难题之前,他的天才的体,是未定的、有争议的。所以,这里就有一个用决定了体的问题。
西方人只知道体决定用,却不知道用又对体有所发展,可能会重新定义体。人的定义也是如此,当有人能在10秒内跑完百米,人的定义、局限、条条框框就被修补更新了。人的其它方面,善、美、勇敢等等都是如此。所以西方人以为研究体,就可以了解人。这是永远不可能得知人性为何的。中国人本有体用这一套,却放弃自己的东西,跟在后面邯郸学步,是可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