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绿期间离婚又重新结婚

匿名
楼主 (北美微论坛)
我是通过结婚拿的两年绿卡 但是拿了绿卡快一年的时候离婚了 离婚后过了半年我又跟另一个人结婚了 现在我老公要帮我申请绿卡 请问我是应该在我的绿卡过期之后再提交申请,还是在绿卡过期之前提交呢?提交的日期是按照移民局给收据的日期,还是快递寄出的日期,还是写表格的日期呀?

我在Sacramento 如果附近地区有好的律师介绍请介绍给我吧,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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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acct
本帖最后由 newacct 于 2021-3-19 00:34 编辑

你应该以离婚的原因申请二转十(Removal of Conditions),而不是重新申请绿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