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有舞熟悉租房法律的朋友帮我看下这情况是租客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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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ycohuang
楼主 (北美微论坛)
事件背景:
我从17年就租了现在这个公寓,今年已经是第三年了。但是今年12月份的时候我打开厨房水池下面的柜子,发现因为水管漏水原因,整个柜子都泡烂了。这里有个情况是:这个柜子我很少打开,可能三四个月打扫卫生的时候打开看一次。后来我们将这个情况上报给office,他们第二天就找了人来检查,检查结果是需要马上维修。我们迫不得已在最后半年的lease又搬了进另一间公寓(同以公司)。中途我联系过我的renter insurance company, 他们给我的回复是:Owner 会有一个Master insurance是专门cover这种房屋受损的,而且我们的情况是因为设备-水管漏水导致的,不是我们故意为之,所以不算我们的责任。当然这有可能是保险公司推辞,因为我们的office直接把这个费用全算在我们头上了。我们的保险是没有flood (water damage) 只有火灾和个人财产这些。

我想请问有没有比较了解这方面的人说说,这是算谁的责任?毕竟Office和保险公司相互推辞都不是自己的责任。这个账单8000多,作为学生真的没有这么多钱。。。
匿名
我不懂法 但是我建议你强势和office的人沟通 告诉他们 实在不行你会通过小额法庭来解决 不要赔 我觉得你没错 还有8000的账单是为什么呢  感觉有点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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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lon123
每个州的法律都不太一样。纽约这边是如果有漏水或之类的情况,房客必须通知房东,否则是房客的责任。如果是大楼,应该有合同,也会写的很详细。你可以先不付,如果对方告你,找个律师区应诉吧。这种跟小额法庭没有关系的,找了人家也不受理。
姨妈妈妈
推荐楼主看看周围有没有legal clinic 很多时候是不要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