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房产合同|卖家不想买了押金怎么办?

尔湾房产经纪
楼主 (北美微论坛)
今天说的是Residential Purchase Agreement (RPA)中的第21项Remedies for buyer’s breach of contract (买方毁约的解决办法):

关键词:

breach of contract: 毁约
remedy: 解决办法
forfeiture of deposit: 保证金没收
in violation of: 违反
the statutory liquidated damage:法定违约金
set forth: 提出
default: 违约,拖欠
judicial decision: 法院判决
arbitration: 仲裁

A.     双方自行添加的对于买家违约情况发生之后解决方案的条款,大部分都不具备法律效力,比如没收押金之类的,都是无效的。

解读:加州法律对于卖家在买家违约后扣留全部押金是需要要满足特定要求才可以的。21B就是对于特定要求的说明。有时候有些卖家会在合同中自行添加条款比如什么情况买家违约,卖家不返还押金,从法律上讲,卖家不返还押金属于没收押金的定义,这个实际上是不合法的,不受法律支持的。因为这个条款是对买卖双方的一个限制,如果只是针对买家违约不退换押金,那么相应的是不是卖家违约就要赔偿买家相应的损失的,实际这个不可能成立。因此在这里提醒大家,即便是真的要加入某种特定情况下卖家有权不返还押金,也需要找相关律师来撰写条款。

B.     对违约损失的定义

如果因为买家自身原因无法继续进行交易,卖家有权以违约金的原因保留买家的押金部分,但是不可以超过合约价的3%,超过3%部分的押金金额应予全的退回买家。
 
解读:即便是买家违约,卖家想要拿到3%的押金,也需要由卖家举证是买家的原因导致交易无法进行。而且还需要买卖双方签字确认,卖家才可以顺利拿到违约金。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那么就需要进入调节或者仲裁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