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联邦法官阻“公共负担”新规上路 司法部或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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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iLaux
楼主 (北美微论坛)
​​8月的时候和大家预告了今年10月15日将有新移民规定生效,凡被发现可能成为“公共负担”的外国公民或被禁止进入美国或调整移民身份。本来新规预定10月15日生效、实施,如果顺利进行了更新,旧表将于10月15日作废。原计划新表增加了调查申请人领取公共福利情况的内容,用于审核他们的“自给自足”、“自食其力”能力(Declaration ofSelf-Sufficiency)。实际影响表格状况如下:

(1)I-485表格——调整身份(即申请绿卡)
(2)I-129表格——申请非移民性质的工作身份,包括以下常见的签证:H-1B,H-2A,H-2B,H-3,L-1,O-1,O-2,P-1,P-1S,P-2,P-2S,P-3,P-3S,Q-1或R-1等;
(3)I-539或I-539A表格——申请延长以及转换非移民身份(即延长或转换签证);
但预定日期逼近,Z*F网站却不见更新,原来是美国纽约一位联邦法官于发布全国禁令,禁止特朗普Z*F实施“公共负担”新规,该政策将拒绝向可能依赖公共福利的移民发放绿卡。然而,预计司法部将就此判决提起上诉。


根据移民局的指南,申请人向移民局申请移民福利,需要表明申请人在未来任何时候都不会成为公共负担。

公共负担是指,规定适用者在提交移民申请之前的36个月,接受任一项指定的公共福利累计超过12个月,可能会被定义为公共负担,如果一个月内使用两项福利,则按两个月计算。
对于申请非移民工作性质的工作身份(如H-1B、L-1)的I-129表、申请延长或转换签证的I-539表或I-539A表,移民局增加了要求填写领取公共福利(publicbenefits)的内容。 在public benefits部分,要求填写:
·        是否领取了联邦、州、地方发放的、用于维持生活的现金补助;
·        是否领取社会安全生活补助金(SSI)、对贫困家庭的临时援助(TANF)、粮食券(SNAP)、现金救济计划(GeneralAssistance)、医疗补助(Federally-fundedMedicaid)及用于支付租金的Section8房屋补助。
据报道,新标准每年将直接影响约120万申请人,其中包括已经在美国的约50万移民。移民专家说,这些规定将严重影响来自非洲和拉丁美洲的申请人。

现在纽约南区地方法院法官Daniel丹尼尔认为,如果新规生效,那些可能受到新规影响的人或会遭受“无法弥补的伤害”。而且这项“公共负担”法规,遭到移民倡导团体和医疗机构的严厉谴责,他们认为该规则将阻止移民在可能需要获取食物或看医生时寻求Z*F援助。
法官Daniel丹尼尔写道:“平等和司法利益的平衡支持发布初步禁令。”

之前专业律师还提醒大家,川普总统签署在4日签署公告11月3日还会有一个新实施的政策,要求申请美国签证的移民必须证明足以负担医疗照护费用,或是得到批准的医疗保险(不包括Medicaid),否则将无法入境,除非他们能负担入境30天内的医疗保险,或在成为永久居民后,仍有充足资金来源支付任何医疗费用。这项规定适用美国公民的配偶及双亲,可能影响试图让家属依亲的美国居民。现在这项规定也增加了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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