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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鳖教育部持证执法人员“零”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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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复:2021年12月17日 13点24分 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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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
Killerwal
接近 3 年
楼主 (未名空间)
自“双减”政策落地以来,教育部门后续工作进展备受瞩目。近日,教育部又一动作引发社会关注。
教育部近日披露,该机关人员首次取得行政执法证,共68人。其中,今年新成立的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全体人员均取得执法证。
此次行政执法证的授予,也实现了教育部持证执法人员“零”的突破。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11月30日,教育部举行颁证仪式,为教育部机关首批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的人员颁发证件。
消息指出,教育部执法人员经考试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证,标志着教育部已经初步形成了一支具备执法能力、具有规范证件的执法队伍,实现了持证执法人员“零”的突破。
这对加强教育系统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特别是落实“双减”工作要求,依法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具有重要意义。
教育部机关共68人取得执法证,其中,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的全体同志取得了执法证。
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才能实施执法行为,而行政执法证正是授予执法资格的一张“特殊身份证”。
“
《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行政处罚应当由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实施。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执法人员应当文明执法,尊重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
在这场颁证仪式中全员取得执法资格的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是今年6月新成立的教育
部内设机构,主要职责包括“承担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治理”“指导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执法”等内容。
可以看出,新司局的成立就是剑指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监管难问题。
首都师范大学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院副院长蒋建华此前对媒体指出,未来教育执法可能会常态化,但需要与市场监管部门协同。教育部是“指导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执法”,执法职能仍在市场监管部门。至于是否充实执法力量,可能需要市场监管部门与教育部门协商决定。
“双减”政策出台后,该机构负责的教培机构监管任务也重了起来。
目前,我国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逐步完善,但在执法落实方面,仍有不尽人意之处。北京大学法学院湛中乐教授今年曾发表论文指出,相对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教育部门缺乏成熟的取证、调查、处理、执行等工作机制和保障条件。对于校外培训、违规办学、校车安全等问题的治理需要会同其他部门展开,常态化的执法联动机制尚未有效确立。
山东省胶州市教体局在2019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中就曾披露,该局之所以没有出现行政处罚先例,原因在于涉及财产问题势必遭遇隐瞒或阻挠,教体局单独执法有很大困难。
与此同时,教育部门的执法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工作机制还处于探索阶段,且执法权分散在不同内设机构之间,普遍面临人手不足和专业化程度偏低的问题。
教育部2014年《关于开展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也指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存在执法能力有限、经验不足、权责不清等突出问题。
K
Killerwal
接近 3 年
2 楼
教育执法时代要来了?
一手拿剑,一手教书?
K
Killerwal
接近 3 年
3 楼
ref:
https://www.163.com/dy/article/GRF1A7EM051481US.html
b
beanbaby
接近 3 年
4 楼
习近平时代破坏法治的又一案例,所有部门都养打手,法律体系彻底崩塌
K
Killerwal
接近 3 年
5 楼
自媒体吓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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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双减”政策落地以来,教育部门后续工作进展备受瞩目。近日,教育部又一动作引发社会关注。
教育部近日披露,该机关人员首次取得行政执法证,共68人。其中,今年新成立的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全体人员均取得执法证。
此次行政执法证的授予,也实现了教育部持证执法人员“零”的突破。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11月30日,教育部举行颁证仪式,为教育部机关首批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的人员颁发证件。
消息指出,教育部执法人员经考试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证,标志着教育部已经初步形成了一支具备执法能力、具有规范证件的执法队伍,实现了持证执法人员“零”的突破。
这对加强教育系统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特别是落实“双减”工作要求,依法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具有重要意义。
教育部机关共68人取得执法证,其中,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的全体同志取得了执法证。
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才能实施执法行为,而行政执法证正是授予执法资格的一张“特殊身份证”。
“
《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行政处罚应当由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实施。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执法人员应当文明执法,尊重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
在这场颁证仪式中全员取得执法资格的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是今年6月新成立的教育
部内设机构,主要职责包括“承担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治理”“指导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执法”等内容。
可以看出,新司局的成立就是剑指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监管难问题。
首都师范大学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院副院长蒋建华此前对媒体指出,未来教育执法可能会常态化,但需要与市场监管部门协同。教育部是“指导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执法”,执法职能仍在市场监管部门。至于是否充实执法力量,可能需要市场监管部门与教育部门协商决定。
“双减”政策出台后,该机构负责的教培机构监管任务也重了起来。
目前,我国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逐步完善,但在执法落实方面,仍有不尽人意之处。北京大学法学院湛中乐教授今年曾发表论文指出,相对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教育部门缺乏成熟的取证、调查、处理、执行等工作机制和保障条件。对于校外培训、违规办学、校车安全等问题的治理需要会同其他部门展开,常态化的执法联动机制尚未有效确立。
山东省胶州市教体局在2019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中就曾披露,该局之所以没有出现行政处罚先例,原因在于涉及财产问题势必遭遇隐瞒或阻挠,教体局单独执法有很大困难。
与此同时,教育部门的执法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工作机制还处于探索阶段,且执法权分散在不同内设机构之间,普遍面临人手不足和专业化程度偏低的问题。
教育部2014年《关于开展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也指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存在执法能力有限、经验不足、权责不清等突出问题。
教育执法时代要来了?
一手拿剑,一手教书?
ref:https://www.163.com/dy/article/GRF1A7EM051481US.html
习近平时代破坏法治的又一案例,所有部门都养打手,法律体系彻底崩塌
自媒体吓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