阉割红脖子之后所谓民主体制的现实和理论意义

C
Carraway
楼主 (未名空间)

美国曼德拉上台的时代背景是华尔街虚拟经济抛弃红脖子,将红脖子下降到和黑墨同等水平。财富分层则迅速消灭中间阶层,90%以上的白皮不存401,沦为和非法移民一样一张嘴完全依赖SSI的贱民,确实,在病毒战中,红脖子同样原形毕露,等着救济。

这一根本性的转变在奥巴马执政的第一个四年就已经很明显。在他执政的第二个四年,红脖子揭竿而起,川总横空出世,对华尔街发出最后的反抗。嘿嘿,敢反抗?更加激起了官富的兽性。在全球金融实力的联合围剿下,尤其是在胡叼盘等中国官富的鹰犬的大打出手下,暂时被压制住。

在宪法意义上,将非法移民和黑命贵作为谁也惹不起的种族那一套并列入国家民主之后,红脖子的五月花民主已经解体。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民主?这是你在美国看到老子第一天就在脸上写着非法的民主。

墨西哥人对国家民主的贡献,无非是毒酋比总统大,非法比合法有理。阿三对国家民主的贡献,无非是虐待嫁妆给的少的妇女。黑命贵无非是卢旺达内战,国王可以吃人之类的民主贡献。

南非和美国,和津巴布韦的民主制度有什么差别吗?一点差别也没有。无论官富如何宣扬奥巴马闹革命成功,墨西哥女清洁工当上了美国航天之母(真正的美国航天之父是钱学森),有点脑子的欧洲人都赶紧走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