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书金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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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日上午,王书金被执行死刑。相比王书金案曾在死刑复核阶段等待七年,此次重审的死刑复核仅用了一个多月。

  自2005年落网后,王书金先是主动供述了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强奸杀人案系他所为,之后得知聂树斌已为该案伏法,他也多次提出,希望法院能认定他才是该案真凶,还聂树斌清白。

  辩护律师朱爱民最后一次见他,是重审的二审开庭前一天,王书金依然坚持,如果石家庄西郊玉米地的案子依然不被认定系他所为,想再提出申诉。因河北疫情影响,朱爱民本想等疫情缓解后,再去河北递交申诉材料。而王书金的死讯,就在这时突如其来。

  王书金曾多次告诉朱爱民,希望再见见自己的亲属。执行死刑前,他的家属拒绝了会见。王书金还曾说,希望能在死后捐献遗体。朱爱民说,不知此事后文。

  围绕聂树斌与王书金在石家庄西郊玉米地案中“一案两凶”的局面,舆论场沸沸扬扬争论了15年,至此划上了句号。

  “一听这个消息,我汗哗就下来了”

  得知王书金被执行死刑,不是来自于司法机关的通知,而是媒体记者采访的要求。2月2日上午,一名记者打电话来问朱爱民,他的当事人王书金被执行死刑了,他知不知情。“我相当震惊,一听这个消息,我汗哗就下来了。”

  朱爱民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最后一次见王书金,是在2020年12月17日,王书金案重审的二审开庭前。王书金的诉求始终如一,希望法庭能认定石家庄西郊玉米地案系他所为。当时,朱爱民问王书金,如果不被认定有什么打算?王书金说,想再申诉。为此,朱爱民开始整理相关材料,但因河北疫情暂时搁置,本想等疫情过后再启动。

  朱爱民原本以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死刑复核期间的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因此,王书金案如果进入死刑复核程序,最高法应当会知会他,了解他是否担任辩护人。但直至王书金被执行死刑,他都不知道该案已进入死刑复核程序中。

  对此,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政法大学司法改革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毛立新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目前没有法律条文规定,在死刑复核期间,最高法必须告知辩护人,一般需要辩护人主动去最高法咨询案件进展。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刑事诉讼法研究会理事陈永生也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案件进入死刑复核阶段,确实不会通知辩护人,这是一个程序缺陷。

  按照刑诉法的规定,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被告必须有辩护人,对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法院应该为其指定辩护人。陈永生认为,按理来说,死刑复核属于审判程序,被告也应当得到法律援助。但在长期的实践中,死刑复核中的法律援助是被“架空”的。需要律师主动积极地去向最高法递交材料、询问进展,最高法才有可能安排相关的会见。

  陈永生指出,王书金案辩护律师不知道该案进入死刑复核程序,也不知道王书金今天被执行死刑,这个情况确实不合理,但并非不合法。

  另外,相较王书金案前一次死刑复核历时7年,此次死刑复核非常快。从重审二审
宣判的2020年12月22日算起,至今40余天。陈永生认为,一方面,我国没有对死刑复核程序作出具体的期限要求,因此此次死刑复核用时较短,并不违背相关法律;另一方面,石家庄西郊玉米地案“一案两凶”十分知名,这也不是王书金案第一次在程序上到最高法了,最高法甚至相关法官对这个案子都比较清楚,所以死刑复核所用时间稍短一些,也在情理之中。

  仍不被认定为聂案真凶

  无论是多年前王书金案一审、二审,还是此次重审的一审、二审,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强奸杀人案,始终未被纳入起诉范围。

  今天上午,王书金执行死刑后,最高法刑三庭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表示,刑事诉讼法规定,对刑事案件的判处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相反,如果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而在石家庄西郊玉米地一案中,经侦查机关核查和检察机关审查,均认为不能成立,公安机关不予认定,公诉机关不予指控。而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根据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审理。因此,起诉书中未指控石家庄西郊玉米地案,法院对该案不予认定,符合法律规定。

  陈永生对《中国新闻周刊》分析,有关最高法给出的石家庄西郊玉米地案不被认定的原因,他有认可的,也有持不同看法之处。

  针对“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根据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审理”,陈永生认为,这正是“不告不理”原则的体现,审判必须以起诉作为前提。

  不过,对于该案的证据,陈永生认为,并不仅仅只有口供。围绕着王书金的口供细节,该案还有现场勘验,另外还有在各界都展开过广泛讨论的“一串钥匙”这一隐蔽性证据。因此,如果用“仅有口供”来反驳该案系王书金所为,有一定的缺陷。

  陈永生指出,依据钥匙这一隐秘性证据,以及王书金的口供、现场勘验以及指认,可以从法律层面认定此案系王书金所为。不过,这一问题见仁见智,相对主观。从证据法上说,这处在法官自由心证的权限范围之内。最终,该案仍然不被认定为王书金所为、没有达到定罪标准,从法律上说,也是成立的。

  由此展开的还有另一个问题,即王书金主动供述实施了石家庄西郊玉米地案,是否认定为重大立功。

  刑三庭负责人指出,立功是指犯罪分子到案后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或者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并经查证属实,或者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或者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对于犯罪分子归案后供述自己的罪行,认定为立功既于法无据,也有悖于法理和情理,即使查证属实,也只能认定为自首或者坦白,同时犯罪分子应当对查证属实的所犯罪行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因此,王书金的供述,并不是立功。

  陈永生对此则有不同看法,他认为,王书金应被认定立功。陈永生指出,在自首坦白和立功之间,有一个区分点,即犯罪分子所供述的案子是否系他所为。在石家庄西郊玉米地一案上,司法机关始终不认定该案系王书金所为。而聂案平反又与王书金的供述密切相关,可以说,王书金协助司法机关纠正了一起重大错案,因此司法机关应当认定王书金立功,而且是重大立功。不过,即便认定立功,也不会对王书金最终的死刑判决产生影响。

  谁来承担民事赔偿?

  得知王书金执行死刑,同村的王哲峰说,自己出气了。

  他的妻子张某芬在1993年11月失踪,王哲峰一开始以为妻子被拐了。一边在全国各地寻妻,一边拉扯两个孩子长大。直到12年后,同村的王书金落网,他才知道,妻子被其强奸后杀害。

  2020年12月,邯郸中院再审王书金案,王哲峰与孩子委托了代理律师,提出了民事赔偿的诉求,金额约73万元。最终,法院判决王书金赔偿原告人经济损失37887.5元。

  王书金死了,王哲峰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出气了,也算可以了,这些年的冤屈,他们给了我说法。”但是,民事赔偿部分,由谁来赔呢?王书金曾告诉律师朱爱民,想赔,但是自己名下并无财产。王哲峰至今也没得到执行民事赔偿的任何消息,疫情当前,所有问题都先搁置了。

  据了解,中国正在推进刑事案件被害人救助制度。2009年,中央政法委、最高法、最高检联合相关部门下发《关于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若干意见》,确立了要为刑事案件被害人提供国家救助。不过,时至今日,这一制度在各地落实情况仍千差万别。王哲峰该得到的民事赔偿,由谁来赔,仍是未知数。

  眼下,王哲峰更关心的是另一件事。2005年,随着王书金的指认,妻子遗骨被找到、入殓。当时为了做鉴定,公安机关取走了一段大腿骨。王哲峰希望妻子能保留全尸,等了七天,见公安机关始终没有要还妻子大腿骨的意思,才盖棺下葬。

  如今,王书金伏法,他希望那节大腿骨能回到妻子身边,入土为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