锁男终于崛起了。黄男暴揍4白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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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未名空间)

“死老外,不要在我们中国人的地盘,滚出去!”浙江金华,4名外国小女孩在蹦床上
玩耍时,无故被旁边的一名小男孩暴揍、辱骂!孩子父亲看完监控更是拒绝道歉并称“小孩子打人很正常,不服,你就去报警!”

[安律说法]

1、子不教父之过!对孩子的溺爱与偏袒,只会让孩子一步步走入深渊!

子不教父之过,是存在法律依据的!根据我国侵权法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的,其监护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拿本案来说,小孩子无端暴揍、辱骂四名外国小女孩,其父母应当为小孩子的过错买单,包括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等。

2、勿以恶小而为之!莫要害人害己,遗憾终生!

近年来,未成年恶性暴力事件并不少见,拿前天刚刚发生案件来说,1名13岁的少年,
只是因为不满网络评论,竟然敢与6名成年人线下约架并拿利器连续刺死两人。作为父
亲不能以身作则,不能在孩子年幼无知时给与适当的引导,只会害人害己!

有人说13岁的孩子因为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无需担责!我国法律的确规定了未满14周岁的不承担刑事责任,但这样的规定即将改变!

目前,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审稿13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草案对刑事责任年龄进行个别调整至12岁。可想而知,一旦草案通过,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应当负刑事责任。

3、子不教父之过!应当被刑法所吸收!

我认为从保护未成年人和打击未成年人暴力犯罪的角度来看,“子不教父之过”应当同样适用于刑法!应当设置监护人相应的行政处罚甚至于罪名,即监护人失职造成他人损害的,不应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应当根据监护人的主观故意的不同,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唯有如此才能让父母真的做到为孩子尽心尽力!

这事你怎么看?#男孩殴打外国小女孩家长拒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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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了,我的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