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醒醒吧!美国人其实是这样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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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未名空间)

由于工作忙、没时间回军纵凑热闹,但看我们的政委为选战的话题急得头上冒汗
、只好卷起袖子来助阵了。本逻辑虽不是大律师、但好歹主管着公司的法务、正所谓“没吃过猪肉、却看见过猪跑”。

对于美帝的选举,一句话:“民主和法制的绝对本质是人性化的妥协“。

先说美帝民主。我们现在都知道它是一种国家统治制度。但它的出生时的那一
秒是为什么?为了顾及人性。那么西方的人性价值观是什么?就是小政府下的个性自由。体现在国家管理的个体参与;充分尊重个体选择;尊重个体生命等方面。而“民主大爆炸”的那一秒、国家一旦诞生,将来就是为了不再通过大量死亡的夺权战争来抢“金鸾殿”;为了不出现“杯酒释兵权”、“火烧庆功楼”的惨状;为了不发生贝利亚死亡大清洗的悲剧。在“尊重生命、放大个体”为基本原则下,人性化的妥协的政权建设和政权交替制度就横空出世。在此插话说一下疫情。“管控”一词是出自于大政府国家,像美帝这样的州权独大的小政府,被“放大个体”价值观长期左右的人们是这样想的:“政府无权决定我的生与死、我的死活有我们自己决定”。通俗话说:“我只有授权你对我好、你才能有资格对我好、否则就是侵权,这个听起来是有点奇怪但是事实。好继续原话题。人性化的民主框架提出来后、啥办法执行、咋实现?“妥协”就是成了唯一的办法。换句话说:“没有妥协就没有民主、只有妥协的母亲呵护、民主的儿子才能活着”。而妥协对于西方政治来说就像男女欢快一样、存在骨子里、不用教、拔不掉。其实古今中外人们活着本身就是妥协—认可倒霉、屈服失败、忍受痛苦、无奈疾病。若那些川粉亲们还不理解、那就再举个例子。中国人有“剪刀石头布”的等等等等类似的“民主分配”习惯,但凡参与之人都是在骨子里早早早早就有了“输了就认”前提妥协心。如果输了还是抓起东西不松手、那当初干嘛还要装着同意“剪刀石头布”?强权的你也完全可以说“喊的声音小”、“出拳慢两秒”、“旁边有干扰”、“我没准备好”、“一指不算刀”而不妥协。当然了、政治上的民主的妥协定会有以下成长过程的“感冒”:经济健康加持、需不断完善、具多样性、会突发挑战、要法律保障…不尽的烦脑。但亲们、其实别管感冒症状、只要你不停地对照、不断地回看、你会惊奇地发现,在有“人性的父亲”和“妥协的母亲”的无时不在的呵护下,美国民主的成长路就平坦的不要不要、就不要不要的足够了(注:本逻辑一直反对在世界范围内的狗屁民主、正是主因之一就是绝大多数国家的人民没有一颗妥协心)。
现在来说美帝法制—因为发生了选举诉讼。但还是那个意思:“人性化的妥协
同样仍然是美国法制的基石”。

我们大家都知道、法律是用来规范人的行为的。但美帝的规范是建立在人性的
基础上的。同性恋、拥枪、堕胎争议、总统大赦…无一不是建立“放大个体、矮化政府”的人性化上。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梦晚舟的释放从无论与中国政府的关系还是对中国政府的影响这两个方面都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可当交换变的有可能是,王毅却公开的表示了拒绝。一个加国的罪犯有那么重要吗?“惩罚罪犯”法律教条有那么重要吗?很显然换成美帝是会拿来交换的、因为孟的早日自由最重要、对孟的人性化关怀大于法条、“个体放大”大于政府制度。就像死刑。处决的再多也无法挡住杀人犯的出现,而废除死刑的国家也没有杀人泛滥。为什么会是这样?人性化因素。所以说严苛的死刑只能是对当事亲属的“冤冤相报”“复仇”之不健康社会情节的心里安慰。基于这样的心理因素影响、美国人从法律诞生那一秒就挂上了人性下的妥协。小到行车违规可以和法庭书记官先谈、中到先行的当事人庭外妥协和解、大到任何时候都有的污点证人免责条款。而中国的“检举揭发”只能适度减而不能免。这个妥协原则只是美式法制的两大人性化特点之一,而另一个人性化设计特点就是和今天的选举有关、它就是:“程序的正义远远大于事实是正义“。咱军纵的有些哥哥姐姐可能比我来美时间长、但说到底还没有跳出大陆“事实为根据”的另类法框。“明明“、“明知道”就真的那么重要吗?非也!这就像辛普森谋杀案、“明明”不重要、事实不重要、程序的正义第一。在美帝司法实践中、不光是“取证程序”的正义被法官严格执行、而订定法规时的一些程序原则也被今天法官做为审案的标准。以下以选举案为实例展开。

比如人性化的时间程序。得州的诉讼自然有“事实上的基本合理”、但时间程
序不正义。这就像“剪刀石头布”、出布的突然将五根手指减少了一个当布喊出、自让对手愣了几秒、而出刀人的背后又有人适时地跺了一下脚,当然也会影响对手的判断,那这一切都必须在当时提出并暂停比赛,若自以为会赢地继续进行下去、等几轮撕杀最后自己输了才提出,就是时间程序问题。得州的诉讼虽没有明文的参考、但法官不需要用“勇气”去维护“事实正义”、法官更多的是考量“时间程序”,得州必须在当初四州“利用疫情”初时紧急直诉高院叫停、而事实上共和党却默认了关于疫情的下级法院判决。再来举得州诉求牵涉的“人性化多数”程序原则。这个仍然是“事实不重要”的问题。就像戴口罩,戴口罩防病是事实,州长完全可以学欧洲的没戴就罚款,但问题是有太多的人不戴、罚款在操作程序上一旦失去作用就失去了正义。得州案不被受理的另一个原因其实就是诉求的“改变计票程序”不但与大多数州不符、而且可预见的未来将剥夺“已经出现了的”另外多数人的正义选择。这种维护“人性化的多数程序正义”远比纠正做弊事实更为重要。高院的大法官不需要“勇气”来辩别事实、它只需在人性妥协下去维护程序正义。

所以说美国的民主、法制没有死、只是你没有看清那决定一切的“人性化妥协
”的思维本质、没有换位思靠去理解美国的真实想法。所以中国政府与美帝的交往、不只着眼国家安全观、经济利益观、普世价值观,更要注意“人性化妥协下的“道德观、民主观、法治观。
至于美帝会不会因此原因国运衰败、鬼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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