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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拟定顽固"台独"分子清单,依法制裁终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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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复:2020年11月15日 19点37分 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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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jundi
大约 4 年
楼主 (未名空间)
据香港大公报从权威渠道获悉,针对岛内外“台独”势力活动猖獗、气焰嚣张,为予以有力打击,大陆有关方面正在研究制定“台独”顽固分子清单,对那些涉“独”言论嚣张、谋“独”行径恶劣的顽固分子,及其金主等主要支持者,采取严厉制裁等有效措施,包括依据《反分裂国家法》及《刑法》《国家安全法》有关“分裂国家罪”等条款绳之以法,终身追责。
大公报称,针对“台独”势力的频频冒险挑衅,大陆方面正在祭出不同类型的惩戒措施,拿出相应工具,给“台独”分裂势力迎头痛击。
近期,解放军军机多次在台湾空域进行例行训练。11月11日,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在回答相关问题时表示,解放军的有关行动是针对当前台海安全形势和维护国家主权需要采取的必要行动,是对民进党当局“台独”挑衅行径的严正回应。
朱凤莲强调,不承认自己是中国人,大搞“台独”,还指望外部势力保护,只会铸成历史性大错和灾难性后果。对我们在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问题上的决心、意志和能力,民进党当局和“台独”分裂势力千万不可低估,不可挑衅,不可冒险。
分裂国家罪可判无期徒刑
2005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反分裂国家法》第二条规
定,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国家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
该法第三条指出,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统一,是中国的内部事务,不受任何外国势力的干涉。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国家安全法》。该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国家安全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侵犯和分割。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
该法第十三条强调,任何个人和组织违反本法和有关法律,不履行维护国家安全义务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刑法》第一百零三条对“分裂国家罪”作出了具体规定:“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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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香港大公报从权威渠道获悉,针对岛内外“台独”势力活动猖獗、气焰嚣张,为予以有力打击,大陆有关方面正在研究制定“台独”顽固分子清单,对那些涉“独”言论嚣张、谋“独”行径恶劣的顽固分子,及其金主等主要支持者,采取严厉制裁等有效措施,包括依据《反分裂国家法》及《刑法》《国家安全法》有关“分裂国家罪”等条款绳之以法,终身追责。
大公报称,针对“台独”势力的频频冒险挑衅,大陆方面正在祭出不同类型的惩戒措施,拿出相应工具,给“台独”分裂势力迎头痛击。
近期,解放军军机多次在台湾空域进行例行训练。11月11日,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在回答相关问题时表示,解放军的有关行动是针对当前台海安全形势和维护国家主权需要采取的必要行动,是对民进党当局“台独”挑衅行径的严正回应。
朱凤莲强调,不承认自己是中国人,大搞“台独”,还指望外部势力保护,只会铸成历史性大错和灾难性后果。对我们在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问题上的决心、意志和能力,民进党当局和“台独”分裂势力千万不可低估,不可挑衅,不可冒险。
分裂国家罪可判无期徒刑
2005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反分裂国家法》第二条规
定,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国家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
该法第三条指出,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统一,是中国的内部事务,不受任何外国势力的干涉。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国家安全法》。该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国家安全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侵犯和分割。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
该法第十三条强调,任何个人和组织违反本法和有关法律,不履行维护国家安全义务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刑法》第一百零三条对“分裂国家罪”作出了具体规定:“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