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方不做“败选演讲”,美国大选就无法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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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ccczyhh
楼主 (未名空间)

最近才知道美国大选一个常识。

张三李四,代表两党竞选美国总统。
假设,选情咬的非常紧,各自民意基础又很强大,那么,无论是张三,还是李四,只要有一个人不“致电恭贺对方”, 或者发布“败选演讲”, 那么,此时,选举就没有结束。the show must go on!

换句话说,以前我们多次看到的某某致电某某,恭贺对方成功当选美国总统,这不仅仅是礼仪,更是极其必要的现实程序需要。

那么,假如张三,或者李四,死活不打电话,不发表“败选演讲”,怎么办??

第一条路,最高法。就像2000小布什和戈尔。
第二条路,众议院。但不是议员一人一票,而是一州一票。

第三条路,交易。张三李四,代表两党在台面下做广泛、深入、狂热的交易。因为某方着急上位,不得不做大量实质性让步。从现在开始,到1月20日,就是交易日。能谈拢
,某方发布“败选演讲”。谈不拢,直接走最高法和一州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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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ckcnn

你可以给疮破捐钱啊,重数一次票也就三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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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bboni

法克,这是神马几把规则啊?麻痹的哪怕我一票未得,只要我不发布败选演说,我就没输?万一法院判我赢了,我就是下任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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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turist

靠。还有这么多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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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rofred

wrong 败选演讲只是传统惯例,不是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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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tudou

逻辑上没错吧

【 在 Rabboni (腹黑小白兔) 的大作中提到: 】
: 法克,这是神马几把规则啊?麻痹的哪怕我一票未得,只要我不发布败选演说,我就没
: 输?万一法院判我赢了,我就是下任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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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Fnoodle

戈尔 败选演讲完了 还返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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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jy002

败选演讲没有法律效力,
美国总统大选真正有法律效力的是12月14日538个选举人投票, 赢得过半选举人票的就
是法律上有效地胜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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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a999

掐麦克,停推特,再加上撵白宫就完美了。

:)

D
DISANSHIQUAN

胜选不是候选人做出的决定,要等到12-14。

败选讲演是比较爱惜羽毛的政治家,保留未来东山再起的一个策略。

因此,不存在依靠败选讲演来结束一说。

何况以巨巨的无耻,打死也不会承认败选。唯有监狱可解他的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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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t

真的没人知道 联邦选举委员会 吗?
这是裁判,有权宣布结果

Federal Election Commission , fec.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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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a999

轮五和蛙五思想见识都被井里的癞蛤蟆骗了。

:)

【 在 mpt(嘿嘿嘿) 的大作中提到: 】

: 真的没人知道 联邦选举委员会 吗?

: 这是裁判,有权宣布结果

: Federal Election Commission , fec.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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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ku

楼主弱智
不认输没用的
不嫌丢人的话就赖着,到时候警察过来把你赶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