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涉嫌刑恐记者 事主出庭:感恐惧患适应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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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港媒报道,祸港头目、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于2017年涉嫌在维多利亚公园内恐吓一名记者,案件20日在西九龙法院开审。男事主出庭作证称,被告曾对其粗口辱骂,并说“我一定会找人搞你”。法庭早前已下令将事主及另一名证人匿名。
据香港“东网”报道,男事主在法庭上表示,自己在2014年非法“占中”事件前后调职,专门采访关于被告黎智英的新闻,会进行跟拍,但跟被告会保持距离,不会太过接近。他表示,曾经在采访期间遭被告拍摄其容貌,2016年10月他到湾仔采访时,发现被告在车上副驾驶座用手机拍摄自己,对此感到很惊讶。

男事主称,2017年6月,他被指派到维园采访拍照,遭被告“怒视”。约15分钟后,男
事主再于距离约7米外,用摄像机拍摄被告及旁边的李柱铭,没想到被告站起,来到半
米之外,用右手食指指向他,用粗口辱骂,并称“我一定会找人搞你”“我拍你照了”等。
男事主在当天晚上10时完成工作返回公司后,向公司汇报事件,并到警署报案。他表示,对被告所称“我一定会找人搞你”表示惊慌,担忧真的被伤害。

控方将传召共3名证人,包括事主、他的同事、以及为事主看病的精神科医生。控方指
事主在案发后感到恐惧,须接受心理辅导,并转精神科医生诊治,被诊断患上适应障碍,须接受相关治疗。报道称,黎智英否认控罪,但若被告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禁2
年和罚款2000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