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黑幕操作-交通肇事逃逸致死竟然只判3个月!!!

n
niima
楼主 (未名空间)

我的大学同学来自一个小城镇。她父亲几个月前死于一场车祸,当时她父亲走在人行道上被一个(声称是)吸毒人员驾驶的无照车撞飞,之后,该肇事者逃逸。交警判定该肇事者全责,但是不同意给家属看肇事路段的视频。几个月以来,交警一直说找不到肇事者,又说把视频送到省里面做鉴定,拖了几个月,最后声称找到肇事者了,是一个吸毒人员,无驾照。并且声称该人没钱,我同学父亲的几十万icu的费用全部自费,没拿到
一分钱赔款。

现在,法院判决该肇事者监禁3个月。轻判的理由是 (1) 该肇事者自首。(明明是逃逸,而且致死了,警察几个月都找不到人,现在怎么变成“自首了?)
(2)该肇事者是初犯 (我看不懂,这个意思是不是说只要是第一次杀人,永远是初犯
,永远有减刑的机会?)

法院判决没有通知受害者家属就偷偷判了,几个月之后,我同学去咨询才知道判决已经几个月了。上诉期已经过了。剩下只有检察院抗诉一条路。她母亲因为想不开吃安眠药自杀,幸好及时抢救,现仍然在医院观察。

我同学很愤怒,希望我在美国帮她发推特。但是我觉得不如在国内买水军炒大比在美国更有用。这件事在美国炒作没什么用的。不知道是不是这样?
不过我不知道怎样买水军,有没有朋友可以分享一下?

我看了中国的刑法,肇事逃逸致死至少7年,如果酒驾,毒驾应该加判的。并且该人没
有任何的悔改态度,没有向受害者道歉,赔偿,获得谅解。为什么反而法官会同情这样的一个吸毒人员?!!难道该吸毒人员是顶包的?

或者,我在美国把她发推特,效果比中国微博更好?

谢谢大家。

Z
ZhouYongKang

机器人也反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