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壹传媒清盘符合公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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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陈静芬昨日在书面理由指出,壹传媒自从今年9月5日开始已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同时无证据显示有关情况将会改变。下令壹传媒清盘是基于公众利益的权宜之计,同时确保该公司的资产可以聚集、保留,以致最终分配给持份者。这是无可争议,因为壹传媒的高层在9月5日发表的公告亦表明,“有序的清盘将最符合股东、债权人、雇员和其他相关者的最大利益”。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亦声称有意投票决定清盘。

  “壹传媒有可疑交易”

  清盘决定同时是公平公正,以及符合公众利益。根据审查员陈锦荣9月14日的中期
报告,以及证监会及财务汇报局正在进行的调查,当中壹传媒有一些可疑交易。壹传媒没有公布在4月1日向黎智英提前偿还1.5亿,这是令人震惊。壹传媒在5月26日宣称集团拥有5.21亿元现金,可供集团营运至少18个月。此外,壹传媒在5月27日复牌之后,成
交量由102万股急升至5.39亿股,而股价急升50.5%。这些事令人关注公众投资者有否被错误资讯误导。法官认为,清盘人调查公司失误,有助公众维持对财政司司长保障开放、公平及有效市场的信心。

  法官又表示,壹传媒资不抵债,加上没有足够的业务维持上市要求。随着香港员工辞职,加上台湾业务正处于出售阶段,所以清盘才能有效确保资产在最适合的价钱出售。

  委任两名临时清盘人

  至于委任两名临时清盘人方面,法官认为,壹传媒无人管理,反映公司完全欠缺机制监督及控制资产,这样会增加资产耗散以及挪用的风险。此外,壹传媒及其子公司,正面对香港科学园收回地皮的诉讼,所以迫切需要代表进行谈判,以及处理相关事宜。法官又认为,壹传媒需要临时清盘人处理出售台湾业务以及香港业务。

  根据壹传媒今年5月26日的公告,于2021年3月31日,壹传媒的未经审核银行及现金结余约为5.214亿港元。未偿还银行贷款总额为9360万港元,该贷款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偿还。黎智英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拥有或被视为拥有该公司1,878,657,165股股份(
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约71.26%)之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