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举生命之炬,照亮抢险队员的危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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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30日15时,西昌市泸山发生森林火灾,火灾发生后,凉山州西昌市第一
时间启动应急预案,成了前线指挥部,调集宁南、德昌等县专业打火队就近支援,组织各类救援力量2044人,开展扑救,同时紧急疏散周边群众1200余人。
31日凌晨1时30分,联合指挥部接到火场灭火人员报告,宁南县组织的专业打火队21人
在一名当地向导带领下,去往泸山背侧火场指定地点集结途中失联,指挥部立即展开搜救,7时许,搜寻到3名打火队员,其余19人不幸遇难,其中一位为向导。

  在西昌市“3.30”森林火灾情况通报(二)中介绍,本次森林大火,直接威胁马道街办事处和西昌城区安全,其中包括一处石油液化汽储备站、两处加油站、四所学校以及西昌最大的百货仓库等重要设施。

  也就是说,森林大火可能造成较大的财产损失,为了避免财产较大损失,才组织强大的扑救队伍,投入到森林火灾的灭救工作中去。宁南县专业打火队进山支援,遭遇山火,19名参与抢险人员不幸遇难,这是本次亡人事故的基本逻辑。

  曾几何时,舍小家为大家、集体财产高于一切成为一种理念,刻在人们的记忆中,为了集体财产,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并且在实践中,涌现出许多英雄。比如,草原小姐妹为了集体的羊,差点丧命。小英雄雨来、刘文学等,为保护集体财产而献出宝贵生命的,这些人的事迹曾经作为中小学教材,影响了几代人。

  上世纪八十年代,勇扑山火的15岁少年赖宁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举国掀起了向赖宁学习运动,后来,人们进行反思,让一个未接受灭火教育的少年,扑向汹汹燃烧的烈火,是不是太残忍?为了扑灭大火,牺牲少年的生命是否附合人类普遍的价值?

  反思的结果,严禁未成年人参与事故的的抢险,这是一次巨大的进步,但是远远不够。

  在好多人心里,财产高于一切,为减少财产损失,不惜牺牲生命进行抢险观念,根植于心,从而酿成许多灾难。

  需知,任何人的生命,包括抢险救援人员的生命都是无价的,世界上任何财富,在生命面前都轻若灰尘。
  抢险人员唯一值得冒生命危险抢救的只是生命,被困的生命,这才是英雄行为,是万不得已之举,除此之外的牺牲,都是对生命的蔑视。强令抢险人员冒生命危险抢救除生命之外的任何财产,都是不可原谅的行为。

  只有重视生命,一切才能完善起来,才能为抢险人员配备质量过硬的防护装备。只有重视生命,才能不断提高抢险救援的技术创新,只有重视生命,才能从制度体系上,建立完善抢险队伍建设,落实抢险人员待遇。只有重视生命,才能加强实战训练,提高抢险水平,从而减少抢险人员伤亡等。

  生命一旦逝去就不会再来,再多的荣誉、再多的抚恤,也不能换回逝去的生命。相反,要警惕那些将各种荣誉送给牺牲者的人,他们往往借助此类举动,掩盖失职渎职之责。

  事实上,3.30大火亡人事故,就是去年3.30大火亡人事故的重演,两年两次重大伤亡,在同一地方摔倒两次,看似偶然,实属必然。去年,事故发生后,铺天盖地的煽情宣传,在今年完整再现,不反思,不追责,不将人的生命放在第一位,这样的事,估计还要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