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禁食野生动物条例草案征求意见:拟禁食用于科研实验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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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禁食野生动物条例草案征求意见:拟禁食用于科研实验动物
2020-02-26 18:59

最新公布的《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显示,经人工繁育、饲养的龟、甲鱼、蛇、鸟、昆虫等野生动物不允许食用,用于科研实验的动物、猫狗等宠物也被列入禁止食用范围。

该《征求意见稿》由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起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
)注意到,2月25日晚,深圳人大网、深圳政府在线等多家政府网站公布该《征求意见
稿》,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5日。

《征求意见稿》共二十三条,2300余字。最受外界关注的是,给出了禁止食用的“黑名单”和可食用的“白名单”。

其中第二条规定,禁止食用下列野生动物及其复制品:(一)法律、法规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以及其他在野外环境下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二)人工繁育、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此外,禁止食用用于科研实验、宠物饲养等非食用用途的动物及其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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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ds

这么明显的暗示啊
用于科研实验的动物、猫狗等宠物也被列入禁止食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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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some

说了吧,肯定有狗粉夹带私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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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oselang

甲鱼也不让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