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伦敦恐袭如发生在中国,英美媒体怎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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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meeq
楼主 (未名空间)

问:据报道,11月29日,1名身着伪造自杀式炸弹背心的男子在英国伦敦市伦敦桥附近持刀行凶,造成2人死亡。该男子最终被警方击毙。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我们注意到有关报道。这是一起不幸的案件,我们对无辜遇难者表示哀悼,对他们的家属和受伤人员表示慰问,对英国警方采取果断措施应对有关暴恐行为表示理解和支持。

同时,很多人跟我一样都在想,如果这起恐袭案件发生在中国,英美媒体会怎样报道和解读?根据以往的经历,估计他们会把凶手美化成被压迫而不得不反抗的“斗士”,质
疑警察近距离开枪击毙凶手是“过度使用暴力”。

另一方面,据媒体报道,此案凶手有暴恐前科。他曾于2012年因企图对伦敦地标发动爆炸袭击而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去年年底有条件获释并提前出狱。

去年12月,法国斯特拉斯堡发生暴恐案件,凶手也有犯罪入狱记录,一度还被警方列入“极端人员监视名单”。出狱后不久,他就在斯特拉斯堡圣诞集市上再次发动恐袭,酿成悲剧。

我想这些再次充分说明,恐怖主义是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挑战,恐怖分子从来不分国籍、宗教、性别和年龄,因此反恐也绝不应有“双重标准”。各国应该加强合作,共同探索更加有效的预防性反恐和去极端化措施,维护各国的共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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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uguanshui

耿爽还是还是华春莹说的?说的不错,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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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stco

没懂,以前不是发生过吗?昆明拿刀砍人的事就忘了?
l
lsunspot

不是绝望的怒吼吗

【 在 costco (我是一袋天蕉) 的大作中提到: 】
: 没懂,以前不是发生过吗?昆明拿刀砍人的事就忘了?

G
GuaDie

英国人自己说了,不要拿他儿子的死做政治文章。

已有灯塔国报纸批评警察。当然还没把凶手美化成被压迫而不得不反抗的“斗士”,但估计会质疑警察近距离开枪击毙凶手是“过度使用暴力”。

鳖国捂着在香港被扇肿的脸,还在一味示好,失去了起码的道德标准,宛如漏一屁股屎不自知,只会沦为世界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