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近期Robinhood网络闹剧说说商业合同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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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stfire
楼主 (未名空间)


Robinhood因为股票突发的高波动限制了购买权力,引发网络不明真相的网民在煽动下
群情激愤,大家认为券商没有权力这么做。

生活中由于我们所处环境和行业的限制,往往使用common sense处理对待一些遭遇的事件。Common sense在很多场合是适用的,但是在一些专业领域事实证明common sense往往都是
错误了。

为什么这次大家的common sense又错了呢,主要是因为大家对商业合同的不了解或者不习
惯。

大多数正式的公司在涉及销售的载体上都有明确的长篇terms and conditions或类似的附加disclaimer,这包括报价单,发票,网站,合同文件等。你使用这些service之前
需要
同意接受这些要求。(图一:典型的销售文件条款页)

为什么要这样做,就是为了把商业行为法律化,避免今后的各自主管的纠纷。大多数的电商网站在这方面都是比较严格的,涉及个人信息,信用卡信息,产品问题,退换条款等。如
果没有这些,稍微大点的公司早被各种“碰瓷儿”搞破产了。当然很多人认为这是累赘,白多
费一页纸而直接掠过,这就是你自己的问题了。

像Robinhood这类专门“玩钱”的公司这方面的法律文件更加严格。事发后,群里有网
友讨论这个事,我劝大家先回去好好读读券商的条款说明再下结论。现在我们看下这个条款,那
么券商有没有权利限制股民交易就自然清楚不过了:

图二: Robinhood Purchase Term

还有人可能会继续狡辩说:你这么多文件我不可能一一拜读,我没有看见,是否属于“safe harbor“通道呢?显然这是无稽之谈。因为事实是,不是你没看见miss 掉了,是你必
须check承认看过并且完全同意才能完成注册。

所以这个和法律就没有半毛线关系了,不用什么律师,连我都可以写一行字就把闹事者们打发了: Did you lie by signing up the service? 不管你怎么回答都直接输掉退出了。

回答YES, 虽然是实情,但是注册时作假了,那你来干什么的?
回答NO,文件(即合同)明明是你自己签的全部同意,其中包括认可券商随时限制你的交
易,那你现在来干什么的?

而且,如果是大点的公司,券商还可以借此进行反诉,当然大点的公司也不会犯这个低级错误。

通过这个事件,我们需要以此为教训检查自己的商业行为中的Due Diligence。 比如说,合同中的小字和条款要不要读?有些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可能基本没太大必要,比如装cable
,申请信用卡,普通物品采购等。但是有一些可能就要读一下,比如商业保险,个人商业贷款
,大额贵重物品交易等。

因为商家在商业行为中是target,所以这些条款往往是基于保护商家利益的,而且在诸多条款中往往还会再加上一条,就是某些定义的最终解释权在商家。

经常看到网上很多人投诉信用卡公司,福利算错了,少给了,不公平之类,义愤填膺式。其实严格法律意义讲,信用卡和任何商家都可以不需任何理由直接拒绝对你服务,你只能认
为这是不合理,不够大度,但是无法进入法律程序,因为这些商家特权早就都被法律保护了。

随着电子交易以及电子签名Docu sign的普及,越来越多的服务合同是电子完成的。如
果根本不读条款就直接check box同意,等同于申请时的作弊。有些程序必须要你打开
文件且
滚动几行后才能签字,其实这也无法根本杜绝“作弊”。所以自己签字的文件自己要负责。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有很多需要处理合同文件的地方,除了贷款,保险,信用卡申请,购物等,还有租房合同,租赁合同等。如何起草一份完备周全的合同,不让对方钻空子是保护自
己利益的关键。

相信大多数理智的人都能够解开这个疙瘩了,状告券商是完全没有法律根据的,只能是投诉呼吁服务差。

如果再想不开的人,我也没有办法了。只能奉劝大家生活中尽量远离这些“愤青”。试想连自己亲自签过的文件都不承认,颇有微词的人今后你能指望用什么合同,合作精神和法规约
束他呢?

希望这场闹剧尽早散去,恢复平静。

s
shusen

1. 这个合同可没说RH有权随意卖掉用户的股票。
2. 如果合同违法,合同就无效。是否违法不是RH说了算,而是法庭说了算。
3. 洗地姿势太难看。
S
Snowmanfight

合同总有一条可以解读为: 亲爱的客户,我是你爹

所以普通客户和大公司所谓的user agreement 从来没有公平,而言

所以才要有监管
如果监管监守自盗,那就是个悲剧!

【 在 shusen (~~~) 的大作中提到: 】
: 1. 这个合同可没说RH有权随意卖掉用户的股票。
: 2. 如果合同违法,合同就无效。是否违法不是RH说了算,而是法庭说了算。
: 3. 洗地姿势太难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