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所不欲和己之所欲,都勿施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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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eamer
楼主 (未名空间)

狼有一袋子燕麦,它根本不喜欢吃,放时间长了,已经发霉了,它知道马喜欢吃燕麦,就送给了马。
马十分高兴,但转念一想,狼这样的人,什么时候发善心了呢?打开口袋一看,是发霉的燕麦,气得马把燕麦扔掉了。
第二天,狼见到马,就问道:“燕麦很好吃吧?”
本想让马感激它,没想到马没好气的回敬一句:“好吃为何你自己不留着?”
子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意思是自己不喜欢的,也不要强加给对方。
把自己不要的东西送给别人,别人未必感激你,反而会给人留下坏印象!
在一篇《把舍不得的东西送人》的小文里,有一句话意味深长、发人深省:“记住,不要把别人当傻瓜。他们会和你一样,知道东西的价值。要么不送,要送就把自己认为最好、最喜欢、最舍不得的东西送给别人。”
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人往往把自己觉得没什么用或者不想要的东西送给别人,以为人家一定喜欢,甚至还希望人家感恩戴德。
可是,你自己都不喜欢,别人又怎会喜欢呢?自然就会出现“费力不讨好”“热脸贴上冷屁股”的尴尬!
当然,就算你认为好的东西,别人不一定这样认为,所以也不能把自己的喜好强加于人!
小羊请小狗吃饭,它准备了一桌鲜嫩的青草,结果小狗勉强吃了两口就再也吃不下去了。
过了几天,小狗请小羊吃饭,小狗想:我不能像小羊那样小气,我一定要用最丰盛的宴席来招待它。
于是,小狗准备了一桌上好的排骨,结果小羊一口也吃不下去。
有时候,己之所欲,也勿施于人。
凡事都不要先入为主,遇到问题的时候,我们要学会换位思考,多站在对方的角度上来考虑。这样,在人际交往中,才会赢得别人的欢迎和支持。
为人处世是一门学问,做人做事是一种艺术。既不把自己不喜欢的东西送人,也不把自己喜欢的东西送人,这是建立好人缘的一个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