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斗不等于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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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eamer
楼主 (未名空间)

昨天,一个朋友被辞退了,他8月份入职,到现在满打满算半年不到,我得知这个消息
之后,跟他通了个电话。我还没等他开口就说:“不要太沮丧,下一份工作可能更加适合你。”谁知道,他和我说:“终于解脱了。”

朋友从事的是快递行业,是所谓的996工作制的“受害者”,提到“996”工作制,想必广大职场工作者不会陌生。从某知名企业负责人高调推崇所谓“996”工作法是“企业
生存之道”,到不少企业相关市场主体把“996”摆在明面上来谈,甚至作为招聘面试
的“第一问”,直击面试者和劳动者的“灵魂”。朋友面试的第一题就是:“你能接受996工作和加班嘛?”让人匪夷所思,但也能感受到职场工作者的心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
、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作制度”。所见,“996”严重超出了劳动
强度,也严重吞噬了广大劳作者的合法权益与切身利益。问题是,为何少数企业和职场在明明违规违法的“996”工作制上达成某种“妥协与默认的共识”,想必这才是最值
得反思和警惕的地方。在我看来,是更多的企业把996和奋斗挂钩了,大肆宣传996是在奋斗拼搏,是为了美好的明天。于是,所谓的“996”工作制,在被“心灵鸡汤”式企
业文化所裹挟、粉饰下,成为了奋斗拼搏的代名词。

但无论如何,“996”工作制是对奋斗精神的最大违背。企业生产发展、追求利润最大
化没有错,但是必须在法律轨道上进行更新生产技术、调整经营方式、完善企业文化,而不是靠无限制加班、压榨式文化,肆意损害劳动者切身利益,获得所谓“成功与奋斗之间的关联”,这样的企业、如此庸俗的文化、缺乏人性的机制,劳动者最终必然会反对甚至反抗。

所以我们要及时认识到,无论是“996”,还是“007”,本质上都是对员工身体健康的损害,是对员工正当权益的刺痛,而不是成为奋斗拼搏的外在表现,不应为一个现代文明法治社会所容。我们的社会虽然崇尚“劳动最光荣”,但基本前提就是,对员工正当权益给予最大保障。否则,劳动也谈不上什么“光荣”。

拒绝“996”和“007”,并非反对奋斗拼搏,而是拒绝无谓压榨,拒绝任何打着“为你好”的旗号却行“伤害你”之事的行径。因为奋斗不等于996,不爱加班也不是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