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圣母会上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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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eamer
楼主 (未名空间)

话说,安排法定节假日之外的各种假,本来是企业内部的事情,用以体现各个企业对员工的亲切关怀。

女生每个月的生理假,恋爱的恋爱假,失恋的失恋假,父母生日假,孩子生日假……只要领导愿意放,企业承受得起,股东也同意,各种福利假期,可以很多很多。

但是,偏有一些地方,非要夺了企业的这个权利,自己撸起袖子亲自上,以地方条例的形式,将法定假期之外的假期福利,安排成了地方定规。

这种事,一般来说,总不缺少叫好的。

地方会感觉很带劲:你看外面,锣鼓喧天,鞭炮齐鸣,那么多叫好的,我们多么英明,多么正确,多么伟大,啊啊啊。

于是,劲头愈来愈大,瘾愈来愈足,手伸的越来越长,直捣企业领导的隐秘地带。

本来是企业内部管理的艺术,这一下子,被地方手一伸,成了企业的法定义务。员工再也不感激涕零了,个个觉得是老板必须的,老板的热情,瞬间萎了。

于是,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本来准备放的,由于没有激励效果,不爱放了;一种本来就不准备放的,更不打算放。

为啥?因为社会早已达成共识,有些听上去很好的福利,其实是供少数人专享的。没个身份,没个编制,没个好单位,你也配?

要福利,还是要工作,大多数人还是拎得清的。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锦上添花的东西,不要也罢。

所以,只要地方立法一规定,那种福利,对一般人来说,反而更少能够享受到,就是这么个道理。

有些事情,你只谈初衷如何,不谈实际效果,绝对是耍流氓。现在的问题是,实际效果的凉水,浇不醒某些地方大笔一挥赐福于民的瘾。

瘾真的大,哪怕写完就是废纸,那也得写。

比如《昆明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最新规定:

在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子女的用人单位应当支持护理照料,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20天、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10天的护理时间,护理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待遇。

你说,照料生病的父母,跟是不是独生子女有没有关系?好像没有。如果有,那只能说你爱父母爱的不够,以至于这也要跟兄弟姐妹扯皮。

问题是,区别独生与非独生的规定,事实上会让独生子女在就业市场上不利。这是一句话。

第二句话是,父母都生病了,公司会不给请假吗?如果普遍都给,如此规定就是多此一举。昆明这么规定,岂不是给昆明企业集体抹了黑,好像一个个全无人性似的?

第三句话是:父母生多大病,才是区分假期长短的尺度吧?你这只要住院,一概按独生与非独生安排假期,也太粗糙了。有的嫌多,有的不够,咋整?明明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事,你非规了个定,何必?

最后一句话是:不照料生病的父母,是因为没有假,这种话谁能说得出口?一般人,大概是说不出口的,除了圣母。

如果父母真的需要照料,有假固然要去,没假也得去啊。反过来,如果根本不想照料,没假固然不去,有假就会去么?

说句题外话,很多高科技企业,因为高昂的税率正在搬离加州,也不知道我们某些地方哪来的自信,慷企业之慨,当圣母上瘾。

对这种圣母,我们不应该叫好,那只会让他们瘾越来越大。

我们应该大声说,我们缺的不是纸面上的假期,我们缺的是更好的企业、更好的工作、更宽松的环境。

慷他人之慨的圣母,是一种病,得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