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右派说下社会契约理论为什么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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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XLM
楼主 (未名空间)

  1楼很短,涉及卢梭和洛克的引文,放到2楼和3楼。

一、社会契约理论的根本性漏洞是:是人们就这么签订契约;还是先搞人人平等,然后再在平等的基础上签契约。
  注:人们在不平等的基础上是不可能签订平等的契约的,强势者当然不会随便让渡权利给弱势者。

  从常理论,只能是先签约。先平等不是不可以,但比签约要难得多了。那就不是“社会契约理论”而是“社会平等理论”了。这就如同我先挣10个亿然后再签约干点什么好事,这个过程跟“签约”是没什么关系的,只跟“挣10个亿”有关。
  洛克和卢梭当然也不敢公然驳斥这个常理,但他们还是把平等理念根植在社会契约理论中了。

  注意“平等”在“社会契约理论”中有必然性。欧洲封建社会就是建立在各种封建契约之上的,如果仅仅讨论契约,那根本就无须洛克和卢梭提什么新理论。

二、卢梭的社会契约理论的本质是集体主义
  卢梭要求个人把权利转交给集体,其理由就是契约是平等的,所以对每个人都同等有利。
  这个逻辑当然不成立。集体替每个人做决定是荒谬的,无论契约是否平等。
  注:你想让集体替你选老婆吗?我甚至不想让集体替我选食物。因为有些食物,尽管从营养学上毫无问题,但我根本咽不下去。

  人们最好是保留大部分个人权利,只把绝对必要的权利通过契约转让给集体。
  我认为,卢梭本人也不是希望集体替自己做选择的那个人,甚至不是想借此统治别人的人。卢梭之所以要强调集体权利,仍然跟平等有关:
  既然平等不能在签约之前实现,拿就在签约之后实现。人们越是把个人权利让渡给集体,集体就越有能力实施平等。

  这就是“通向奴役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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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
我们可以作出这样的结论:漂泊于森林中的野蛮人,没有农工业、没有语言、没有住所、没有战争、彼此间也没有任何联系,他对于同类既无所需求,也无加害意图,甚至也许从来不能辨认他同类中的任何人。这样的野蛮人不会有多少情欲,只过着无求于人的孤独生活,所以他仅有适合于这种状态的感情和知识。他所感觉到的只限于自己的真正需要,所注意的只限于他认为迫切需要注意的东西,而且他的智慧并不比他的幻想有更多的发展。即使他偶尔有所发明,也不能把这种发明传授给别人,因为他连自己的子女都不认识。技术随着发明者的死亡而消灭。在这种状态中,既无所谓教育,也无所谓进步,一代一代毫无进益地繁衍下去,每一代都从同样的起点开始。许多世纪都在原始时代的极其粗野的状态中度了过去;人类已经古老了,但人始终还是幼稚的。

卢梭:论社会公约
如果我们把社会公约中非本质的东西都排除掉,社会公约就可以简化成如下词句:我们每个人都把我们自身和我们的全部力量置于公意的最高指导下,而且把共同体中的每个成员都接纳为全体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首先,既然每个人都把自己奉献给集体,可见这个条件对大家都是同等的。既然条件对大家都是同等的,那么,就不会有人愿意使契约条款不利于别人,不利于别人就等同于不利于自己。
其次,由于转让是毫无保留的,因此联合体就必然是尽可能完美的;每一个结合者就不会有什么额外的要求,否则,如果个人还保留有某些权利,如果个人与公众之间没有一个能做出裁决的共同上级,如果每个人在某件事情上由他自己裁决,那他很快事事都由自己做主,这样一来,作为个人独立的原始自然状态就会继续存在,结合就一定会变成暴虐的或空有其名的。
最后,由于每个人都是把自己奉献给全体而不是奉献给任何一个人,由于每个人都能从其他结合者那里得到与他自身转让的权利相同的权利,所以每个人都得到了他失去的东西的等价物,并获得了更多的保护其所有物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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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XLM

本楼内容转自《隐身的保守主义历史》
  作者 Daniel Pipes
  费城询问报 2018年07月31日
  英文原文: Conservatism's Hidden History
  内容如下:

  ......他从一系列公理开始,这些公理与从历史和实证研究中可以了解到的国家没有任何明显的联系。洛克认为,
  (1)在建立政府之前,人类存在于一种"自然状态"中
  (2) "所有的人都自然地处于一种完全自由的状态中"
  (3)一种"完全平等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一个人自然不会比另一个人优越或有管辖权。"
  (4)这种自然状态"具有支配它的自然法则";
  (5)这个自然法则,正如它所发生的,只不过是人类的"理性"本身,它"教导了所有的人类,只需要请教理性"。正是这种普遍的理性,和全人类的理性一样,把他们引
向这个世界
  (6) 终止自然状态,通过自由选择,"相互同意进入......一个政治实体"。根据这六个公理,洛克进而推论出世界上所有国家的政治秩序

  关于这组公理,有三件重要的事情需要注意。首先,洛克的政治理论的要素并不是从经验中得知的。要注意的第二件事是没有理由认为洛克的任何公理都是真的。第三,洛克的理论不仅摒弃了国家的历史和经验基础,它还暗示,这样的经验,如果不是完全没有必要,那么是次要的。

  点评:(1)意识到自由主义的创始文件是建立在纯粹的幻想之上,是多么令人震
惊。(2)换句话说,这种政治哲学从一开始就有错误的前提。(3)在接下来的329年
里,情况并没有好转。

  2018年8月1日更新:历史新闻网的里克·申克曼(Rick Shenkman)让我想起了约翰
·迪金森(John Dickinson)在1787年费城制宪会议上发表的不朽的保守主义总结:"经
验必须是我们唯一的向导。"理性可能误导我们。
t
tiglucy

每一句每一字都是空想都在放屁。个人权利度让给集体,集体做决定维护个体利益???

集体如何度量个体需求差异和认知差异对利益需求的差异?有哪个集体领导体制最终决策不是个体??别说俗人间的村书记大队长,就说圣人,从卢梭,大胡子,小胡子,梅毒,老毛,再到AOC 破罗西,有哪一个不是假借公平之名强化个体权利和利益?有几个不是三妻六妾or家财万贯or权倾天下且鸡犬伸天?有哪个愿意走下神坛把权力和所得利益还给集体?

BTW,这作者大概率考嘴炮为生,没正经干过谋生差事。

【 在 YXLM (非要昵称不可吗) 的大作中提到: 】
:   1楼很短,涉及卢梭和洛克的引文,放到2楼和3楼。
:
: 一、社会契约理论的根本性漏洞是:是人们就这么签订契约;还是先搞人人平等,然后
: 再在平等的基础上签契约。
:   注:人们在不平等的基础上是不可能签订平等的契约的,强势者当然不会随便让渡
: 权利给弱势者。
:
:   从常理论,只能是先签约。先平等不是不可以,但比签约要难得多了。那就不是“
: 社会契约理论”而是“社会平等理论”了。这就如同我先挣10个亿然后再签约干点什么
: 好事,这个过程跟“签约”是没什么关系的,只跟“挣10个亿”有关。
:   洛克和卢梭当然也不敢公然驳斥这个常理,但他们还是把平等理念根植在社会契约
: 理论中了。
:
:   注意“平等”在“社会契约理论”中有必然性。欧洲封建社会就是建立在各种封建
: 契约之上的,如果仅仅讨论契约,那根本就无须洛克和卢梭提什么新理论。
:
: 二、卢梭的社会契约理论的本质是集体主义
:   卢梭要求个人把权利转交给集体,其理由就是契约是平等的,所以对每个人都同等
: 有利。
:   这个逻辑当然不成立。集体替每个人做决定是荒谬的,无论契约是否平等。
:   注:你想让集体替你选老婆吗?我甚至不想让集体替我选食物。因为有些食物,尽
: 管从营养学上毫无问题,但我根本咽不下去。
:
:   人们最好是保留大部分个人权利,只把绝对必要的权利通过契约转让给集体。
:   我认为,卢梭本人也不是希望集体替自己做选择的那个人,甚至不是想借此统治别
: 人的人。卢梭之所以要强调集体权利,仍然跟平等有关:
:   既然平等不能在签约之前实现,拿就在签约之后实现。人们越是把个人权利让渡给
: 集体,集体就越有能力实施平等。
:
:   这就是“通向奴役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