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得州堕胎法拉锯战持续 上诉法院裁决暂恢复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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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k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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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美国中文网报道,美国得州堕胎法的法律拉锯战仍在持续。美国一间上诉法院暂时恢复了得州的严苛堕胎法,并对一名联邦法官本周早些时候授予拜登政府的初步禁令发布行政暂停令。

美国第五巡回上诉法院于8日晚裁定:“在上诉期间,上诉人暂缓执行初步禁令的紧急
动议暂时搁置,等待动议小组的进一步命令。”

上诉法院指示司法部在12日下午5点之前对紧急动议做出回应。

据报道,在得州总检察长肯·帕克斯顿向由三名法官组成的小组提出动议、要求暂缓执行美国地区法官罗伯特·皮特曼的命令后,这个保守派小组于8日晚上批准了这个请求
,这是该州反堕胎倡导者和立法者的胜利。

“今天,我已向第五巡回法院提出动议,要求暂缓执行地区法院的违法命令。我将继续反对拜登政府的越权行为,”帕克斯顿8日晚上在推特上说。

在上诉法院裁决之后,帕克斯顿称这一决定是“好消息”,他在推特上发表声明称,“我将与联邦政府的越权行为作斗争。”

法案没有明确规定禁止堕胎的孕期,但规定只要胎儿可被监测到心跳后就不允许进行堕胎;专家指出,心跳最早在孕期六周左右出现。

另外,该法案也不允许强奸或乱伦受害者堕胎。但一个例外是,允许在医疗紧急情况下进行堕胎。

该法案由民众个人执行,他们有权起诉堕胎者和其他帮助某人在六周后堕胎的人,例如,开车送他们到堕胎诊所。这些公民不需要与堕胎诊所或寻求堕胎的人有关系,也不需要居住在得州。

据此,拜登政府在9月中旬提出了一项紧急动议,要求得州停止执行该法律。然而,一
名法官安排在10月初举行听证会,权衡政府的要求,给该州大约一个月的时间允许堕胎禁令继续执行。

地区法官罗伯特·皮特曼6日阻止了这项法律的进一步执行,他在裁决中写道,“根据
宪法,一个人有在胎儿存活能力得到充分确立之前选择堕胎的权利。”

然而,在他的裁决中,法官表示,得州可以对初步禁令提出上诉。

在上诉法院决定暂停初步禁令后,一些组织批评了这一决定。

生育权利中心总裁兼首席执行官南茜·诺瑟普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最高法院需要介入,制止这种疯狂行为。”

“第五巡回上诉法院再次未能维护美国长期存在的一项关键权利,”得州美国公民自由联盟(ACLU)高级律师阿德里安娜·皮农在一份声明中说。

“我们已经看到了允许这一极端主义法律存在几周所造成的破坏。得州人需要跋涉数百英里,到州外拥挤不堪的诊所接受堕胎护理。”她说。

c
chace

这种脑残政策是真正的 Make Texas Mexico again。
而且还得是过去的Mexico。 因为现在的Mexico也堕胎无罪了

s
sacrefies

左逼非常擅长指鹿为马颠倒是非。
比如把反对强制口罩、疫苗渲染成反对口罩和疫苗。
同样的,把反堕胎渲染成强制怀孕。
没人逼你怀孕,你不想怀就别怀,不要怀上了又来堕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