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女已回国!华男申请政庇,绿卡差一点,却遭联邦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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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在美国申请政庇分为四个阶段:问话、上庭、上诉、联邦

美东6月1日上午,美国联邦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大法官一致推翻了第九巡回上
诉法院此前做出的、针对一名中国人庇护申请的裁决;

认为移民法官在做出不利于庇护寻求者的判决时,不必明确说明这名申请者讲述的个人经历不可信。

根据申请庇护的流程,当事人必须提交申诉书,列出自己的种族、宗教、国籍、社会团体身分、政治立场等细节,然后解释自己为何在原籍国遭受迫害,甚至性命或自由面对威胁。

这份申诉书一旦经移民法庭查证属实,申请人就可获得难民身分,无需面对遣返。

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大部分申请人抵美时无法出示相关的证明文件,移民法官只可依据他们的单方面供词而判案,法官若认为申请人证供可信,移民上诉委员会(BIA)及联
邦巡回法庭一般也会依从,当然移民法官也认为申请人言论失实。

计划生育申请庇护

在这起案件中,华男戴明(Ming Dai,音译)声称,在2009年,他的妻子怀上了第二个孩子,但是因为计划生育,他的妻子没能顺利的生下二胎,在孕期中,还经历了殴打和逮捕。

他作证说,当时,在他试图阻止对他妻子的逮捕时,警察打断了他的肋骨,使他的肩膀脱臼,并将他关押了10天。

戴说,他因此丢了工作,他的妻子被降职,他的女儿也被拒绝进入好学校学习。

之后,戴持旅游签证来到美国。抵达后不久就申请庇护。

因此能让他们一家留美。


妻女已回国,华男子庇护案驳回

戈萨奇援引联邦法律写道,戴有责任证明自己是「难民」,即「因为受到迫害或有充分理由担心受到迫害……因为未能或拒绝接受[非自愿绝育],或其它的抵制强制性人口控制计划的行为,而『不能或不愿』返回中国」。

但戴没有透露关于他的妻子和女儿已经到过美国,并于之后自愿返回中国的事实,这削弱了他担心在国内受到迫害的说法。

根据移民法官的说法,戴在面对就这些事实的质问时「犹豫了一段时间」,然后承认,他的女儿已经回中国上学,他的妻子已经回去工作,并回到她年迈的父亲身边。戴本人在中国没有一份他可以回去就职的工作。
戴向移民法官承认:「当时,我心情不好,找不到工作,所以我想在这里多待一段时间,我的另一个朋友也在这里。」

移民法官拒绝了戴的解释,称「我不认为(戴)关于(他的妻子)已经返回中国,而他需要留在美国的解释是充分的」。

戈萨奇写道,但是第九巡回上诉法院不同意移民法官的判决。

他说,第九巡回上诉法院认为,「在移民法官或移民上诉委员会没有就可信度明确做出相反裁定的情况下,戴的证词必须『被认为』是可信和真实的,因此他有资格获得难民身份。」

最高法院的驳回意见中说:「第九巡回上诉法院在复审法院的分析中使用的规则不合适。《移民与国籍法》(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中没有任何条款,涉及了
第九巡回上诉法院所采取的这种美化措施。」

该案件仍在继续进行中。新情况将被进一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