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政和独裁就是完美的对里面

f
freewheeler
楼主 (未名空间)

美国的宪政:

1. 直接规定个人的一些权利不能收到侵犯。政府掌权,也不能侵犯这些权利。比如言
论自由,宗教自由,持枪的权利,等等
2. 政府,立法机关,收宪法约束。法院独立与政府和司法机关,保证后两者受宪法的
约束,不至于能侵犯个人权利
3. 保证地方人民的权利,不受联邦政府侵犯,或者其他某些人口特别多的地方的侵犯
。所以有选举人制度,有州的最少议员席位。州有自己的州权,很多方面不受联邦政府控制

所以美国的宪政,是在方方面面维持权利的平衡,尽可能保障个人权利不受政府或者某些立法机关侵犯。那些要强权独裁的人和党,对此是视为眼中钉肉中刺,恨不得除之而后快

民主党不仅长期攻击二修十四修,到了现在更是公开要改变宪政制度,不仅要改革选举制度,控制两院,还要把高等法院变成一个权利比国会更大的国会,可以直接改写州的法律

凡是热爱自由拥护宪法的人,不能不反现在的民主党。铁一样的事实摆在这里,这是必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