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独立vs非独立推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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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vincts
楼主 (未名空间)

请教各位大神:

小弟已签约本版一家常见律所,于去年底file NIW (2封RL,1独立+1非独立),正在
准备EB1A,老三样。本来已根据要求凑齐了6个独立推荐人,律所正在帮忙准备信,但
是近日收到律所消息,说stongly recommend在6位推荐人中要有一个非独立的(
dependent recommender),
并建议重新使用NIW时候的那封非独立,而替换掉的那个独立推荐人不巧正是本行业业
界大佬TT。

律所给出的原因语焉不详,我小人之心揣度似乎是不愿意多写一封信?

请各位指教,我是应该顺从律所,走5独立+1非独立,还是坚持6独立?

万分感谢!

p
pass3434

这种事情是case by case的。其实无论律所怎么写,都不如你自己写得好。按你这个情况,我宁可自己多准备一个非独立的推荐信。退一万步说也可以交7封推荐信,6独立+1非独立,反正不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