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又要判流产案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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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shingarden
楼主 (未名空间)

这文章讲的不错,高院用一个主观性极大的标准,即是否为流产妇女施加了太多不合理的负担,来判断一个规范流产的州法律是否违宪,已经让法律界开启了一种死循环。任何一个州只要通过规范流产的法律,不管是不是更严格还是更宽松,一定会招来诉讼。

用斯佳丽亚的话,高院已经变成了国家流产委员会。

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能用国父们设立的制度,让立法分支而不是司法分支来制定合情合理的法律,同时回归地方自治。

加州要杀婴儿,我都没意见。别的州要禁止避孕药我也同意。你们州立法分支自己决定达成共识嘛。你们州内达不成?再细分嘛。旧金山当街流产,北加州禁售避孕套嘛。

http://www.washingtonexaminer.com/opinion/one-supreme-court-case-could-change-the-whole-way-the-courts-handle-abortion-cases